《直播间失格》—— 第三手记(一)

迫于生计,我又干起了曾经不甚喜欢的营生——代练。
我的游戏技术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长进,甚至有些下滑的趋势,但我的演技却日渐高超。代练是一个很奇怪的职业,这并非什么值得歌颂的劳动方式。相反,我十分讨厌,但却有打不完的单子和拿不完的佣金。与之类似的,还有所谓的“陪玩”,也就是装模做样地陪着别人一起玩游戏。但这两个职业在我看来是没有原理上的差别的,二者都是如演戏一般,唯一的区别,估计只是薪资的高低。
归根结底,代练是一个极其畸形的职业。我用不属于别人的游戏技巧为他们谋取同样不属于他们的段位和荣誉,他们却对此津津乐道,就算自己从来不打排位,对自己的段位却也是深信不疑。
我渐渐地也不再惧怕人类了。以往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与可笑,以至于连我自己回想起往事时都会不由自主地发笑。与人类社会交往的越深,我对人类的本性也了解得越深。我愈发觉得,生活与演戏其实别无二致。人只看得到自己愿意看到的,同样也只表演出别人愿意看到的。但人们却对此毫无认识,甚至乐在其中。购买了这些代练服务的人,只要掷出几个小钱,便能收获一笔拿得出手的谈资。就好像读了一本三流作家的怪异作品一样。有了这些虚假的阅历,酒桌上就能更加高声阔谈,如果恰巧其他酒客们也对此感兴趣,那酒席就简直像天国一般令人神醉。不幸的是,连我也深深地沉醉在酒席上的虚假幻境里,但我认为,酒精是人与人间交往所不可或缺的溶剂。

可悲又可笑,可耻又可歌。回看我的人生,好像只剩凝滞的凄凉。我开始变得每晚都要到酒吧里,不然就要晕眩过去的状态。借着酒胆,我向其他酒客们推销着我的代练服务。收获出乎意料,男客人们——尤其是带着女伴的男客人,似乎更加愿意购买这项服务。我则喝着其他客人买给我的酒醉如烂泥,回到住处便倒头大睡,等到第二天再忙代练的事。
在长达数月的迷醉后,我和酒保成了熟人。
说来惭愧,但我一直记不住这家酒吧的名字。每次走到门口,抬起头看见招牌时,才会骤然发觉“哦,原来是这个名字啊”,但走出酒吧后,又会立刻忘掉。
我逐渐变成了个享受喝酒的家伙。在酒保的推荐下,我尝试了各种各样的酒。一开始,我还只是喝些各种口味的啤酒,后来,我开始尝试吴昕胤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牌子的威士忌。再后来,普通的酒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便花大价钱请酒保帮我调店里招牌的鸡尾酒。
酒保是个个子很大的女生,身高足足有一米八左右,扎着个高高的马尾,好像叫“鹰”什么的。如果没有穿着衬衫和西裤的话,估计见到她的人都会觉得她是个篮球运动员。

我是肯定没有天天去喝鸡尾酒的钱的。于是我便动用了我最擅长的表演能力,靠着些颇具技巧的甜言蜜语,哄得她悄悄地瞒着老板替我赊下酒钱。等到我靠着当代练赚到一笔笔小钱后,再把这些帐悄悄地勾掉。每次我大摇大摆地晃进酒吧时,她都会红着脸替我拉开一张吧台前的高脚椅子。但我实在对她没什么好感。
酒真是奇妙的东西。三杯两盏下了肚,眼前的世界便模糊起来,余光外的东西好像慢慢地远离着,但当我把目光转到那个方向时,那些东西却还是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我集中精神,挤着眼睛,想读出酒保身后那一排排酒的名字。但我的英语极其差劲,只能把那些英文按着汉语拼音读出来,变成一串串不明所以的胡诌,惹得酒保一阵阵傻笑。
“笑什么?I can speak English!Can you speak English?”
“消停点吧,小玉。你好像大了。”
“还早呢,再给我来一杯‘司库拽五’吧。”
酒保叹了口气,但还是从架子上取下半瓶伏特加。酒保切了半个橘子,把橘子汁和伏特加外加几块冰块一并倒进调酒壶里,晃了三晃,取出一支倒三角形的细长杯子(原谅我不知道这种杯子叫什么),把酒壶里的橙黄色液体倒在其中。这便是一杯清爽的“螺丝起子”。

我举起杯子,面带愁容地一饮而尽。略带苦涩的酸甜酒精顺着喉咙滑下,也许是因为果汁掩盖了酒精的味道,我今天醉得格外厉害。
“鹰姐,你知道吗,这‘螺丝起子’啊,最早诞生于美国的油田工人之手。后来呢,又成了侦探小说中的标志性道具。”
“我哪有你知道得多啊,你可是我们最见多识广的小玉啊。”
“既然如此,那就再给我来杯烈的,我再给你讲点别的故事。”
“不行,你不能再喝了。你要是再这么喝,早晚得胃穿孔。”
我刚想反驳,一位浑身湿透的客人推门进了酒吧。我才发现外面下了瓢泼大雨。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位恐怕是我人生中最后悔遇见的一个人。
他径直走向吧台,盯着我看了几眼,拉开了我身旁的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我认识你,你是打职业的对不对?在GY打中单?”
我的心咯噔一下。意识到真面目被识破,我浑身直冒冷汗,但还是故作镇定。
“对,怎么了?”
“职业选手,真好啊,我也打过职业来着。梁志冰知道吗?”

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但那都是在我被俱乐部踢掉之后了。见我没有回答,他又开口。
“既然都是职业选手,那就请我一杯吧,怎么样?”
我看了看酒保,说:“给他来一杯威士忌,算我的。”
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也不管辣不辣嗓子,好像他喝酒不是为了酒,而是喝酒这个动作一般。
“哪有你这么喝酒的!”我惊呼。
“怎么了?不行吗?”
“当然不行了!鹰姐,麻烦再给我来两杯威士忌,我来教教这位客人怎么喝酒。”
很快,两只矮胖的杯子被递到了我们面前。
“志冰先生,请容许我先向您介绍一下喝威士忌所用的杯子。如您所见,这两只杯子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您知道是什么吗?”
梁志冰嘴唇微张,露出了两颗突出的龅牙,仔细地端详着面前的杯子。
“都是玻璃的?”
“切,还水晶的呢!你看啊,这两只杯子的底儿都很厚,而且身材矮胖矮胖的。这是因为呢,喝威士忌时通常都要加入冰块一同饮用。冰块在杯子中晃荡,若是没有些分量,装满了酒和冰的杯子恐怕就会翻倒。这是一位酒客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梁志冰眼睛瞪得溜圆,扶了下眼镜。鹰姐取下一瓶“尊尼获加”,给我们的杯子各自添了酒,又打开了一旁的冰柜,给杯子里添了几块碎冰。
我拿过一支长柄的铁勺,搅了搅装了酒的杯子,随后轻轻地抿了一口。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喜欢威士忌的味道,但我还是装出一副品酒大师的模样。
“说到这加冰的喝法,实际上是一种妥协。威士忌的喝法其实并不只有加冰这一种。最为广泛且最能令人接受的另一种方法,便是加水。加水更能够激发威士忌的香味,但会降低威士忌的刺激性。因此,喜爱浓重香气又不愿意稀释酒精的酒客们就发明了加冰的喝法。”
我端起酒杯,伸到了梁志冰的面前,他愣了好一会才举起酒杯碰了一下我的酒杯。
我又轻轻地抿了一口,说:“我还是第一次跟陌生人喝酒。”
“怎么,只请熟人喝酒吗?”
“不,一般都是别人请我。喝了酒也就变成熟人了。”
“那你人缘还挺好的。”
我的心突然刺痛了一下。
仔细一想,自己唯一几个谈得上交好的家伙如今都离我远去,而现在的我却只和酒桌上的人谈笑。

我喝完了酒杯里的火辣液体,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红的结了帐。梁志冰却捏着还剩了半杯的威士忌,面无表情地凝视着杯中的残冰。
“谢谢你啊,你是叫……小玉是吧?谢谢你请我喝酒,我感觉好点了。”
“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不,不是……是女人,我女朋友把我绿了……”
“女人啊,有也不行,没有也不行。”
七海的身影好像从我眼前飘过,我揉了揉眼睛,却什么也没有。
“对了,小玉,加个微信吧。以后我也请你喝酒。”
“乐意至极。”
我抬头看了眼挂在酒柜边上的表,原来已经夜里三点了。我叫了车,把梁志冰送回了家,随后又徒步走回了自己的住处。
后来,我和梁志冰又见了几面,每次都是他掏的钱。我好像和他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闲暇的日子里我们偶尔还会出去唱唱卡拉OK什么的。梁志冰对我的歌喉评价极高,说我是“鞍山陈奕迅”,对此,我只是一笑而过。
这样慵懒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仿佛我的人生也重新回到了正轨。正当我暗自庆幸时,吴昕胤却再次找上了我。何等的悲哀!可我却不懂怎样去拒绝,只能任由吴昕胤再次把我的生活搅个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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