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書》慶章至頌天卷一·后妃傳第二(附孫憂草駁阿彌爾偽詔書)
2023-10-27 来源:百合文库

貴妃名瞳,韓魏王弗獨女,慶章三年魏王請天子納之,封妃刻印。慶章十二年,加貴妃,天子欲立之為后,妃固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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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冬,阿彌爾自邙山侵洛陽,天子自縊於寧安宮,妃及太子炬為南郡太守劉知源所護,匿於市坊外殘棋舍,後謂之蕪園,阿彌爾搜檢東都、掠盡黎民,東都百姓無不切齒,民怨沸騰。臘月十八夜,有民祁子卉聚豪勇斫殺突厥兵四人,阿彌爾遂偽以“討賊”“征寇鋤奸”名,殺祁子卉並妻子父母兄弟於市口,又搜檢餘勇十數人,盡戕其家人,搜蕪園,得韓妃並幼太子,迎入曼園,尊為太妃,自任太子太保、皇舅英都大汗,因太祖擊任賊全勝歸,阿彌爾懼太祖兵鋒,乃焚燒洛陽南城民舍阡陌百二十七間,死民九百餘,擄瞳並幼太子西遁,時人盡皆泣淚如雨、焦面紅目,憤怨如洪,不可名狀。
至太宗輕兵追剿、率衛隊千人直擊突厥後軍,沿途要鎮諸臣知天子崩,無不以涕覆面、戴孝反正,太宗以太祖之令傳檄京畿道各州,阿彌爾沿途折兵損將,從軍師李宏智之策,棄瞳並太子於西京,擄百姓退涼州固守。
太宗得瞳並幼太子,待之以禮,瞳顛沛徒途,既感傷于天子崩卒,又悲己為酋虜困,嘔血不絕,王搜醫診其疾,瞳深囿疾病,並傷痛苦恨之鬱鬱,恐天不假年,乃令前軍止行,放阿彌爾遁跡於賀蘭,自護瞳及太子歸洛陽見太祖。

西京復,太祖加封長安令、西京大司馬,封長子文大太子煜信陽侯駐靈州,次子太宗燧晉陽侯駐洛陽,林之虞東都祭酒吏部侍郎,孫令祖長安祭酒戶部侍郎鎮益州、王崇信為長史,柏行敏禦史中丞,鄭之侖大理寺卿。擢張至誠右威衛大將軍並州大都督兼刺史、虎臨遠任司馬,王令則左威衛大將軍武威大都督、姜承恩任太守,郭鎮陽白虎衛中郎將南陽大都督、陳甫芝任長史。其餘州道各有調任。(姜承恩即姜尚恩,為避太祖諱改尚為承)
太祖迎瞳及韓太子炬還洛,歸曼園調養,旬月,疾微愈,瞳面復如瓊。
二十六年,突厥弩矢畢及咄陸五部等雜胡眾擁阿彌爾於涼州自王僭越,自封英都大可汗,矯詔稱討、尊韓荊王嗣辰為“王”,兵玉門、賀蘭,太祖召林之虞商之,時荊王禁於曼園,之虞暗假韓朝太子令信移嗣辰至獄中,逼而招所謂“外通突厥”、“內通信賊”之辠,嗣辰不屈,欲上陳其表,獄中有舊吏者,傳至大內,為太祖察而留之,太祖閱其言,不語,時人皆以公默許,次日夜,之虞入中書省,觀太祖面肅而目不移,以得志,遂請國法以辠誅荊王,太祖告:“卿有證耶?”之虞持信紙書帛竹簡數秤,言“任賊、小胡通信具在”,太祖乃入大內以會瞳陳之。
及太祖會瞳,瞳沉痾不起久矣!悵然若失,自坐瞳臥榻之側,瞳醒,疑曰:夢生何故見於左?太祖持荊王辠狀欲言又止。瞳愕然視之,強支病軀視太祖而問曰:吾兒安在?太祖對曰:太子體健如舊,早晚撫探母妃,妹勿慮。瞳復言:妾與幼子形影相弔,俱托公手,望公念先帝知遇之恩,扶輔有方,終使大韓勿墜賊彀。太祖持辠書告曰:臣雖有志,然或朋黨比肩洶洶當朝,內結任賊外聯胡舅,朝廷有覆巢之危也!

瞳曰:妾非愚婦,時先帝召臣工,雖大智不及公者接踵連袂,亦不至有何朋黨,公當白之。
太祖撥辠書於前,曰:荊王窺神器而私連賊虜,今已自呈其辠,太妃若何之?若與,臣當事之,離朝去鄉,遣散軍士,諸臣以正朔奉荊王,臣父子三人亦歸庭州,唯牛羊伴之矣!
瞳驚起,喘息未定,曰:夢生謬論也!荊王者,國家貞忠之苗裔,先帝親祖之伯孫,與公同年同月同日而生,父母同為上官丞相所害,天下皆知,何謂之朋黨也?!
瞳言及此,急咳血於禦榻,蓋太祖之與瞳,其情遠邁兄妹,于是弗顧禮,傾而交手,瞳亦以內眷往日舊情可居,婉而智急,目為媚態,如泣而訴曰:公所慮者,唯魏王遣妾入大內至今,雖娉良子,志爾不竟,妾既歸先帝,安能復妻于公?惟盼早歿,與公成全於地下!言畢擎配之劍釵,烈刺太祖膺前。
太祖大驚未及起,瞳昏厥於榻,太祖既受一擊,然以久經陷陣,須臾復平,急看瞳,其醒。瞳乃探手,撫太祖頰而淚若奔流:今害公之性命,妾並不苟活,公歿,妾亦從於地下……公仍為孤忠之臣,子孫世受寵渥,妾既害大臣,日後必不得與先帝同槨,然魂魄縈於公畔,公得償所願否?
瞳之言辭懇切,如母之盼兒狀,公竟慟哭不止,乃舍大防之禮,擁於懷。
時太宗已受晉陽侯、洛陽令,常伴太祖左右,聞慟哭聲,闖宮而入內,觀父之受刺,面駭而十指簇然,曰:兒護駕遲,請辠!乃急招太醫,太祖不改顏色,謂晉陽侯:兒憎父否?父素知兒為彰母趙氏之名,深憎惡之,今受此傷,兒可為母復仇矣!太祖此言既出,勾挾晉陽侯之手,按劍釵上,欲深刺而啟之,晉陽侯惶惶曰:兒斷無此志!父不可輕辟兇器,血湧則危矣!太祖曰:何妨?著即拔去劍釵,不見血,此著藤甲之故。復視韓妃,已歿。侯以妃寬父子于囚牢,跪而拜之。太祖復還劍釵於妃首,瞳故,年三十八。太祖之惜妃病殞,諡曰:清。葬於相林。

妃少學文字,能作詩,今已逸失,惟餘之友人曾負之藏於王屋山,保卒殘篇,錄之如下:
午後偶得
君伏案而眠,妾執裳而立。
蓋裳與君身,蒙暉於妾心。
讀史未及奉詔辠諫二首
言概一陽登寡臺,風和諸柳誓光宅。
寧心靜己達志遠,久讀十史忘配釵。
昨日之召急呼卿,攜手同住黃金臺。
黃金隱去無人載,報得君恩佳人來。
賦得禦同列
得意齊梳小羊角,春風拂面攬枝桃。
炫目流連千百盞,從君共醉暮與朝。
寄北庭羈縻都督(避太祖諱隱去名)代上陳兵事
上聞大宛馬,西關將問邊。
明主無所求,願得社稷臣。
匿太守護兒歸作
斜雨惡風催,天寒夢故人。
春風不盡歡,紅綠當飄碎。
滿園狐狸聲,疑是九幽淚。
空杯言何啖?長醉不能寐。
徘徊守嬰兒,青絲向何垂!
鰥寡居晝夜,籬在人已未。
惶惶畏嘭鏘,鬱鬱盼媵歸。
千萬同一兒,皆念為我累。
韓妃既故去,太祖作一祭文《韓妃劍釵祭》:
『一《賦》出圖,空前絕後,懷裂脈之情,不期天命早夭,傷我韓妃瞳娥,娥者,魏王之遺愛,天子之佳偶,少年之未贅,韓末之孤孀。劍釵者,上官丞相之舊聘,先帝中宮之信使,今已不知所蹤!

慶章五年夏,臣謫守伊州沙陀,期年歸京,拜職述辠。洛水長清,天雲共靄,朝霧初融,心境忡忡。袒襟而醉飲,折英都之長戟,執上陽之桂花,淺愛桑前,鬱香馥從;邀蠻番之奇寶,動山櫻之紅韻,縱馬樵野,碎步婷婷。棲雙膝之謂黍,臥儲露之謂松。帝遊曼園,臣幸影隨,白蓮碧裳發丹桂之臭xiù,蝶衣蘭舟隱茉莉之幽,路遙不期萬山之潺,夕輝不墮邙山之磐。待珠玉懷寶,夜有比月之光,開鑒皇甫,日許胡首之湟。
今歲早亡,臣懷總傷,政塞人舛,未使由衷,斯人已去,空懷悵惘,置文歌吟,偷度餘生。』
又召孫令祖,言追封瞳“韓正清淑蕙明德皇后”事,令祖以立之違制,太祖悻悻而罷。夫人聞之,懷去鄉訣別之心,竟不辭而走,太祖為天子服喪,不能止,因王氏不告而走,自罰俸祿三年,太祖失夫人,乃辠即下人,遣盡家僕婢女,令其自尋生路。又招長子煜歸洛陽,代為去書以勸夫人回心轉意,終未果。
韓既失天命,突厥又據涼州,太祖興六軍討之,又撫諸民,剿天下賊,令百域平安、混沌澄清,克靖河內威震關外。乃從中書林之虞“輕徭薄稅以籠人心、據有二京而圖天下”之議,以嬴侯進嬴公監國,追贈太子太傅、太子太師與先祖、父。另加太子太保與己,號曰:“大韓嬴公太子太保尚書令同中書平章兵部尚書大將軍某某”。

阿彌爾聞韓妃喪而太祖晉嬴公爵,亦以舅妹為名弔喪十日,暗選良馬千匹圖關內,李宏智偽託末帝陳太祖十辠狀寇兵賀蘭。十宗辠者,本為末胡蔑言,然恐天下人以訛傳訛信以為真,今特搜羅舊人故事,不得不以實俱陳,錄之如下:
夫聖朝之治,詮孝義納忠良之臣,朕即位二十有五,所幸天命在韓,然狼子野心之徒恬居朝堂、陰謀篡位之輩充要蓓蕤,聖令不達,舛塞遙途,千裏山河盡皆賊有,此固天災所致,亦人禍而成,奸宦者,司馬崇圭也,彼爾僭越稱王謀朝篡位,姑息養奸保寇自重,今俱數爾賊十大辠狀,以正視聽!
第一辠:悖違聖旨無君無父!
第二辠:妄議後主擅專大預!
第三辠:畏賊避戰喪地辱國!
第四辠:殺良冒功殘害黎民!
第五辠:私會后妃淫亂后宮!
第六辠:陷害忠良謀殺親勳!
第七辠:背信棄義陰謀奪權!
第八辠:出爾反爾蠱惑朝廷!
第九辠:陰養刀兵志在謀反!
第十辠:擁田自肥兼連土地!
附:孫憂草駁阿彌爾偽詔書(文章本爲孫憂草著韓書自注無標題,為今人增加)宏智所謂十大辠,謬之千裏也!太祖之代韓,誠時局所迫,而阿彌爾鷹顧狼視居腥膻之域而窺大統,其帳下如宏智者皆陰謀詭士妖邪之人,其得志既害黎民,決非所言炎炎之勢!其辠一者,誠羅織辠名耳,凡參見觀閱韓廷與太祖往來詔書、書信即大白於天下也!

其辠二者,實空口無憑、無中生有,韓天子即得子,旋立為嗣君居東宮,亦封公幼子爝伴讀,焉有太祖專攝之隙?此為宏智去國千裏不知中原事而訛言也!
其辠三者,尤顯宏智阿彌爾之陰謀!慶章二十年初鄆城之舊敗,時天子屢發詔急命太祖決賊於野,強渡河擊之,故敗軍疲師,更兼徐州為賊所破,太祖堅壁清野據守不出以疲賊師,此誠用兵之計,非畏賊實克賊也!
其辠四者,二十二年冬,糧穀大缺,山東諸州縣更白地千裏餓殍曝屍於野,時貧者無立錐之地,富者田連阡陌,太祖為天下計,征富紳大賈餘糧也,更有奸人勾結任賊暗中輸糧,此為太祖偵知,立斬不赦,亦未居功,何殺良冒功之有?
其辠五者更捕風捉影污蔑韓妃,不值一駁。其辠六者,似有其事而賊人附和者多,蓋因荊王為林之虞害於獄中,此太祖所默許,然宏智發此十辠之際,荊王仍留獄中,尚未身死,不過歪打正著!
其辠七者,更強詞奪理,至慶章十八年,太祖為兗齊都督,為富蠹誣告而為階下之囚,如何陰謀奪權?又何曾背信棄義?反而阿彌爾屢受韓朝、太祖恩惠而不思報恩,逞突厥之兵盛驕縱非常!其餘八、九、十辠者更無稽之談爛為充數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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