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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庭战

2023-10-28 来源:百合文库

第四章  庭战


庭审不是音乐会,没有开场白和提琴试音。法官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核对其双方的身份。本书中不少片段原文为英语、法语等。为保持书写文字的一致性,以下全程用中文记录。
法官大人给假发扑了粉。长期在老贝利工作的书记员或者时常在法庭受审的累犯早就熟视无睹,但那假发在另一些人眼中就像一团野菜,而扑粉这一举动就是像烩菜中加调味料。总之,法官并没有继续调整火候或者拿锅铲,而是一本正经地核对诉讼参与人的名单。
“Roy Jay 是哪位?”
“是我。”一个满头黄发的年轻人说。虽然他今天身着正装,但不难看出他平日十分潮,喜欢摇滚与hip hop。
“你是代表哪一方的?”
“原告方的,当事人家属。”
“这位是友军。”钱枫英默默记下这个名字。
“Jasper Rogers是哪位?”
一个约莫40岁上下的中年人举起右手:“是我,控方的。”
这种场面重复了三分多种。福格律师和他的助手亨利心不在焉,仿佛自己本来就不应该出庭。伦敦的夏天也不好受,蚊子在法庭上空跳摇摆舞。这二位仁兄时不时打死几只嗡嗡响的蚋蚊,然后进行数蚊子的竞赛,看谁先数完全部蚊子的数量。福格律师已经六十岁了,虽然头发还是乌黑的,但脸上的皱纹和神态像极了某种生物——蛙。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躲避他,因为他数蚊子的状态很难不让人相信他一会儿不会像青蛙一样把它们全部吞下肚。Joseph孤零零地坐在被告席,对每一名原告的诉讼人员都露出了不易被察觉的厌恶表情。

第四章  庭战


终于,法官按名单念道:“Abraham Johnney。”
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传来回应:“我,代表被告。”
法庭内出现了轻微的骚动,法官示意保持秩序,说对一个人的惩罚是法律,而不是口头上的攻击。钱枫英默念道:“这位参与人是敌军。”
十分钟过后,所有直接参与诉讼的人都差清楚了,法官示意检察署。
检察长拿起起诉书呈站立姿态,朗读着之上的黑字。他说,这起案件最早是一个叫Jimmy Jay的人报案称妻子在食用了一盒巧克力后中毒,口吐白沫。后经审查,发现巧克力出自“Joseph & Josie”的店内。但Joseph死不认账,还当场吞下所有同品牌的巧克力,安然无恙。而店里的监控只有一个月内的。而更奇怪的是,Jay的发票居然变成空白的了,死无对证。后陆陆续续又接到几起报案,说自家人在食用“Joseph & Josie”店内的食品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累计报案67起,死亡1人1犬。最后警方查封了店铺,收集了所有产品,发现每一种产品中都有一盒无法打开。经物理学家与机械工程师分析,认定这些产品被人装了定时锁,购买32天后才能开启。这些受害的顾客都是买完产品一个月内没有及时开启,超过1个月后才想起来有这么些东西,也能正常开启,就没有起疑心。

第四章  庭战


发票是特制的,墨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消失,1个月即变成空白状态。有些人买到商品后发现打不开,去店里投诉,而Joseph说这是“幸运产品”,买到了就打不开,可以凭此到店内换区价值两倍的货物。这些人虽然遇到了不愉快的事,但是获得两倍的产品还是捡了便宜,转而对该商店赞不绝口。这一切,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危害社会。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请法院对其严惩,建议判处终身监禁,30年内不得假释。
听到这里,钱枫英先生内心一咯噔:洛天依和乐正绫也食用了那一盒糖果管理的棉花糖和棒棒糖,包括他自己也偷偷拿了一颗硬糖,只是还没吃。不过看来是没是,因为那观塘当天就能打开。可是钱先生还是有些不放心,于是请求法官允许其去趟卫生间,溜出了法庭。
到了庭外,钱枫英给乐正绫直接拨电话。当乐正绫告诉他洛天依住院的消息后,钱枫英更加不安,让她也赶紧去做检查,并把糖果送检。
播完电话,钱枫英真的去了趟洗手间,因为他担心庭审会持续很久。回到法庭,Joseph已经在进行他的表演 。只听他说,他绝对没有销售有害产品,检方提供的证据不充分,多为推理。而根据法律规定,仅凭推理就给人定罪量刑是绝对不合规的。他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比划,说到公诉人就往公诉席挥一巴掌,谈到陪审团就用两根手指指向该方向。鉴于他的言谈举止过于激烈,审判长阻止了他的答辩,并请公诉人逐一发问。

第四章  庭战


检察长,用手顺了顺头顶的假发。倘若说扑发粉是加调味料,那这位无疑就是翻炒了。等菜肴出了几分成色,他又返回了自己的老本行,对嫌疑犯抛出了一个接一个的沉重问题。为此,Joseph要么躲闪,要么徒手防御对抗,要么只能忍受猛击给他带来的痛苦。
检察长厉声问道,Joseph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Joseph故作慢条斯理地回答说自己的经营许可证就挂在一进门的墙上,即便是瞎子也能看得清清楚楚。但公诉方立即出具警方的调查报告,宣称那张纸是用一张从杂志上扯下来的白纸彩印上“经营许可证”几个字的。
检察官的第二个问题是:被告的产品的来源地。一听到这个问题,Joseph仿佛像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高声陈述自己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把责任推给质监局和陷害者身上,说什么自己也是遭迫害的诸如此类。可是,术业有专攻,检察长见过的案卷就像Joseph见过的商品一样,足以堆满整个房间。如果读者对这句话有什么疑惑可以参考一下法院或者公司里的档案库。
总之,检察院问什么内容,Joseph就地来什么,或者矢口否认,现场编故事。连篇的谎话塞满了整个法庭并持续发酵膨胀。可任凭它无限增大,即便是胀到能加速宇宙的膨胀,在检察长看来都是一个气泡,只是体积在变化而已,而自己手中正握着一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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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这种低劣谎言提起兴趣的,恐怕只剩那对青蛙兄弟。或者不如说癞蛤蟆兄弟。当检方发言时,他们就四处找蚊子拍;当被告答辩时,他们就津津有味地听着。要不是群众的注意力全在公诉人与被告人身上,99%的人都会以某种形式作呕。
听完Joseph的无脑答辩,福格律师举起了手:“尊敬的法官大人,请允许辩方发问。”
法官尽力保持不偏不倚,告诉福格一会儿等控方发问完毕会给他时间。福格怏怏不乐地放下了事先准备好的文稿,把它当扇子食用。而蟾蜍弟弟正在一门心思地清点被自己打落下来的蚊虫数量。要么是他数学不好,要么是他百无聊赖,总数不超过20只的蚊子尸体被他数了16遍。数完蚊子,他又开始在一叠案卷的背面空白处乱涂乱画。
终于,开庭一小时,时针直到9,福格总算获得了来之不易的发言机会。他用文案把桌上那些血肉模糊的蚊子尸体清理到木板地上,然后假正经地扶了扶眼镜,也没认真看,直接宣读起了Henry瞎写的文字:“愚昧的狗法官,我......”
虽说司法界对福格的作风早有耳闻,但像如此胆大妄为攻击法官的行为,并不在他们的设想范围之内。福格也意识到自己读错了,立刻向法官赔礼道歉(但是这句话极有可能就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并装作有蚊子从身边飞过Henry德联而趁机摔了他一巴掌。

第四章  庭战


再三确认文稿无误后,福格高声念道:“尊敬的法官大人,辩方请求法庭准许Abraham Johnney为被告作证!”
法官同意了,虽然实际心态很勉强。那个不起眼的人从不起眼的地方用不起眼的姿态不起眼地站了起来。即便如此,周围立即响起了议论声。Johnney灭有惊慌,就算有也太不起眼了。Bernard律师请求调查对方的资质,法庭也给予了许可。
Bernard律师首先调查对方的职业。Johnney答道:“牧师。”
法庭内响起一片哄笑声,有个大嗓门用德语讥笑着:“牧师?这种人也配做牧师?他的上帝准活在假话国[1]里!”
Bernard律师没有加以理会,进而问道:“哪里的牧师?”
Johnney回复:“松门修道院的。”
Bernard律师仔细一想:“松门修道院于巴黎圣母院遭难后30年整——2049年4月16日毁于大火,现在原址已被改造成一个小型音乐厅。想到这里,他意蕴深长地说:“那你现在等于是失业了?”
Johnney:“可以这么说,如果你愿意。”
又是一片议论声,夹杂着哄笑。

第四章  庭战


Bernard又问及与被告的欢喜。Johnney给出的答案是“信徒”。Johnney称,Joseph以前每天都会去松门大教堂做祷告,吐露本周一切罪过。到2049年,Joseph共忏悔21年,从未提及非法经营与销售有毒有害产品一事。
旁听席传来了一片嗤笑声。某不知名人士调侃道,21世纪居然还有人指望别人相信“忏悔者的话语是最全最真实的”。但有些虔诚的教徒突然开始怀疑被告是否真的犯有被指控的罪行。至少他们做礼拜和祷告的时候会吐露全部的过失。
一个自称是治安官的旁听者征得法庭允许,向陪审团披露了一个事实:Johnney以前在教堂窃取过圣物。但Johnney生成这种说法是敌对修道院——比尔修道院的教士污蔑的,因为自己拿走的圣物是主人赠予的,就像比安维尼主教和让瓦让[2]一样。
Bernard律师继续询问,第一起有害食品案件发生的时间是2051年上半年,此时Johnney已经不做祷告了,怎么证明他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无法乱纪呢?回答也很简单,7月15日,Joseph找到了自己(虽然此时自己已经不在修道院工作了),把2049~2051你所有的罪行都吐露了出来,包括在公交车上吐痰、往泰晤士河里扔塑料瓶、酒后向小区的电梯门小解,把烟头塞进亲戚小区的锁眼里......但是关于自己的店,他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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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per Rogers向身旁的钱枫英开玩笑般地说,即使法庭判他无罪,Joseph的生活与人设也全毁了。钱枫英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福格律师发现证人说了某些对被告不利、涉及隐私的不当言论,连忙让他住嘴。否则, 这张嘴指不定还会抖搂出自己的不少黑历史。
Bernard律师询问如何证明这件事的真实性,只见福格律师拿出了所谓的U盘,声称里面有录音,是关于7月15日的忏悔内容。但鉴于其中有不少私人信息(尼克松的录音带里也有类似不雅词汇),福格请求法庭在休庭后再听录音,并保守秘密,这样他会把U盘递交给法庭。
信仰无神论的检察长立即反驳:“在场的各位,你们觉得录音文件的证明力能等同于DNA和指纹吗?一个人,倘若他盗窃了100,000英镑,就只能原原本本向牧师交代吗?难道他这张嘴就不允许他对牧师说,‘我偷了100磅’这句话吗?如果将本案的录音文件作为证据,是毫无证明力的,甚至是伪证!”
这一席话博得了在场部分诉讼参与人的热烈掌声,蟾蜍兄弟则咬牙切齿。但根据法律规定,庭审过程中严禁鼓掌,因为法庭需要基本执行,更关键的是具有倾向性的掌声有可能影响审判员的态度与判决结果。

第四章  庭战


福格律师当庭就发狠了,他站了起来,开启即兴表演模式:“各位尊敬的法官、陪审员,刚才检方的发言明显带有诱导性。设想历史上亚历山大大帝曾通过演讲率兵攻打印度,而德国的一个危险人物的故事我想不必说大家也心知肚明。而这也渗透到了司法界。将近100年前,就在我们现在所在的法庭(老贝利)里,进行着一场审判。两被告被控在抢劫的时候谋杀一名警官。一名被告被指控对同伙说‘给他吧’,然后同伙用枪击毙了警员。这件事在场的警官均可以作证,而被告方拒不认罪。但当时的法庭上有人说了一句极具倾向性的话‘你们更愿意相信一名罪犯的辩解,还是英勇的警方的证词?’后来,陪审团采信了证人的证词,让被告上了绞架。[3]难带大家还会在同一个坑上栽两次,听信检方花言巧语而对辩护方の证词置若罔闻?”
没有掌声,没有喝彩,虽然当中有一定刚才法庭警告的成分。福格律师略带窘态,但又表示:“本案迄今为止没有发现被告任何下毒的证据,现在只能证实有毒有害产品出自Joseph的店铺里,但还没有查清来源,所以不能证明被告在主观上就是有意要购买有毒有害产品。况且,从被逮捕到现在,被告一句认罪的话也没有。说不定,说不定他也是被某种类似‘怪人二十一面相’[4]的凶手陷害的呢?他顶多是过失,如果法庭可以把罪名将为过失,那辩方可以考虑让被告认罪,达成辩诉交易。”

第四章  庭战


检察长:“福格律师,检方现在警告你,刚才你的言论不仅不妥当,且远超过证人的答辩范畴。这些等辩论阶段有充足的时间让你说。我想,作为一个长期出庭的专业律师,你应当知道这条规矩。”
福格律师向川剧演员一样,立马变了脸。他额头上直冒细汗,脸色白中带绿,活像一只刚出水塘还来不及擦拭脸上水迹的青蛙。外带他的名字与“青蛙”只有一个音节之差,恐怕那么多旁听群众中真有人把他看成“蛙人”。
Joseph在被告席上,听着双方的激辩,一会儿被推向自由之门,一会儿又被踢向炼狱入口。但他本人的态度是坚决不认罪——这一条是开庭前福格律师告诫他的,因为不承认还有被宣告无罪的可能性。
但是,连辩方都无法反驳Joseph无证经营的事实。那张许可证通过专业检查,发现是假的不能更假了。连那些误把仿品当真品而去临摹的图画放到拍卖市场上,都比那张经营许可证显得真实。而被告既没有否认这张许可证属于自己的商店,也没有提供另外的有效经营许可证。陪审团心照不宣:这项罪名足以认定。
待所有证人做完证,突然主审法官宣布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整案中还有一位神秘的证人,他不愿再其余人结束前入场,据称是怕与大批证词在一起容易被忽略。监狱被告与检方尚未达成辩诉交易,且此时所有证人均已询问完毕,已获准出庭作证。

第四章  庭战


是哪一方的证人呢?原告方的。有谁不惊讶吗?也有。马文新与钱枫英很确定:他是自己的证人。有什么依据吗?当然。这其实就是三个人事先商量好的。
不知是否有逻辑缜密的读者已经才出了这位神秘证人的真实身份。无论怎样,先让我们从庭审中抽身,因为一场新的风暴正悄然像V家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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