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对决第二部:第九章 R先生的卷宗
2023-11-05 来源:百合文库

当马文新警官接到匿名举报老V的电话后,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他去过北极圈内,领教过寒流的威慑力,但现在他浑身比那时候更僵硬。“检举老V?检举什么?”当然,他还不能反驳,因为工作与私交是两个互不包含的维度,即使再不愿意听也要秉公处理。
同事们的电话也陆陆续续响起。除了几期假期流窜扒窃案,基本上都与老V有关,说的话也全都是负面的。但最镇静的实际上还是他自己,因为胡乱告状的人永远不会拥有铁证——即定罪的证据。但他也不能一直在这里坐着,因为某位神秘的老人突然汇报了一起陈年旧案的反常之处,就吩咐几个下属处理报警电话,也算是回避。
他走到档案室,路上遇到一只溜进来的“压倒炕(橘猫)”。“你要报案吗?” 马文新挑逗道。橘猫摇摇尾巴,继续朝反方向跑去。
这起案件是谋杀案,案发地是浙江省附近的O省(最南端维度28°31′N)的省会I城,案发时间是去年。这个重案实际上早已破获,犯罪分子也早已被执行枪决。但是就在刚才,有个人仿佛突然回忆起了这起案件的疑点,并第一时间报告给了马文新。马警官有理由相信,这起命案与Sitovaser有密切关系。马文新似乎对这位老人并不是特别陌生,但也说不上有多熟悉。他们曾经在侦办案件与审判嫌疑人时有过间接联系,但是此时马文新不确定这位老先生为什么会打这样一通电话。

在档案室,马文新警官找到了这一起谋杀案当年的卷宗。打来电话的正是对这起谋杀案有深度关注的R先生。出于对证据的职业敏感,联想起前段时间在Sitovaser地下通道发现的诡异法语书,他把这个情况反应给刑侦队。这位R先生可不简单,他曾是位敬业且专业的裁判者,在临近浙江的O省担任审判员长达36年,2001~2009年任O省法院刑一庭庭长,后在审判委员会工作,直至2024年退休。马文新的父亲、一名退休警官,曾在庭审中见过时年35岁的R先生:身着95款工作服,打着有天平图案的领带,天平袖章与他的坚毅的神情一样耀眼。他的雷厉风行使黑老大们闻风丧胆,江湖骗子无路可逃。
2002年,一个惯偷盗走某户人家20万元,到案后态度嚣张,说赃物全被追回没有造成实际损失,要求当庭放人。其代理律师甚至在法庭上动粗,言语粗鲁不堪。R先生宣布当庭逮捕该律师,后来辩护律师被定格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盗贼因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获无期徒刑。
2003年盛夏,一个贩卖婴幼儿的团伙被抓获,涉案人员高达20余人,被拐卖婴幼儿共计8人,且致其中一人死亡。这一恶性事件震惊了O省。终审开庭当天,旁听席座无虚席,每个人都想亲眼看着犯罪分子伏法。其中一个被告人居然当庭向法官求情,表示只要能改判自己的一审量刑,就把另外一个小孩送给R先生。审判长R先生不仅驳斥了被告人,而且当即表示休庭,因为出现了新的供词。最终,侦查机关在一个深井中找到了一名奄奄一息的4岁小女孩。第二次开庭后,面对新证据,所有被告人都知道无法抵赖或者胡搅蛮缠,全部低头。最终,所有主犯都被枪决,从犯也分别获刑十年致死刑缓期执行。事后,R先生等人多方联系婴幼儿的亲生父母,最终所有获救的小孩都与家人团聚。

但是,R先生不仅会使用重典打击犯罪分子,也秉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2004年的春季,一伙抢劫团伙被捕。涉案人数更多,32人。首犯抢劫致人1死亡2人重伤,必死无疑。可是有一名罪行轻微的从犯高某,时年18岁,是当地重点高中的高三学生,原本品学兼优,但是因交友不慎,在两名损友的威逼利诱下参与了团伙的最后一期抢劫案,抢劫未遂即被逮捕,获刑4年。在庭审中,高某痛哭流涕,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愿意痛改前非。经过审查,R先生分析认为高某的罪行属于抢劫未遂,且仅仅犯案1起,属于罪行轻微,故应当与其他被告人做区分。最终,法庭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高某有期徒刑四年,缓刑五年。事后,R先生找来高某父母沟通,并建议找心理医生咨询。最后,在各方努力下,高某在缓刑期间获得了高考资格,最终考上了厦门大学。事后R先生也受到了高某的感谢信,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让他印象最深的是一起重案。2004年12月,一个寒冷的冬天,小雪纷飞,一名伤痕累累的女囚被押上被告席。她是一名上诉的重刑犯,就住在省城I市,因为谋害亲夫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告方要求维持原判,而辩护律师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辩方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因没有生下儿子而长期受到其夫(被害人,死者)暴力虐待,曾致被告人小产和多次住院,被告人身上的伤痕均为其夫殴打所造成,其余家庭成员也无一幸免。且被害人有外遇并与多人保持畸形关系,案发前被害人甚至公然侮辱被告人并再次施暴,才引发本案。在精神检查中,被告人被查出患有抑郁症,系其夫施暴所致。因此在这起以暴制暴的案件中,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严重的违法过错行为。2)被告人在家中仅因形迹可疑被侦查人员盘问即供述罪行,属于自首,当庭自愿认罪,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然而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此辩护意见在一审中就已提出,现在二审重复提出相同辩护意见,不应对量刑发生变化。但是,审判长经过审查,并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了被告人作案前的处境,并且多次参考各类案件。最终,R先生认为一审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无误,论罪当处以死刑,但辩护律师的二条辩护意见均成立,故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原告律师提出辩护意见重复认定的观点,因为一审并没有遵从罪刑一致的原则。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与认真态度,R先生与合议庭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在07年后,其判处的死刑案件,没有一起被发回或改判,这种业绩着实是他人生中耀眼的一笔。在退休后,他仍然十分关注工作信息,并著有相关书籍。
到了2049年,已经88岁高龄的R先生突然收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宇宙最高法院的院长与最高审判长。这一职务与相关职能在后文中会详细介绍,现在先回到E镇的悬案。
根据R先生的描述,马文新翻开了早已泛黄的卷宗。虽然在计算机里也有相同存档,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对照着逐行审视。
案情的破获经过是这样的。去年,在I市发生了一起密室杀人案。案发地点是一个居民小区的206号房,死者是杜姓的男主人,时年31岁,为个体经营户,与妻子在小区外围经营一家杂货店。杜某为人比较老实,诚信经营,并没有冤家仇人。妻子余某时年30岁,在店里帮丈夫干活。

根据尸体检验报告,杜先生身中两刀,因受锐器捅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现场除了被害人的血迹外,还有一张散落的纸页。纸张上写着法文,具体是一个法国的民间故事。这个故事大概说的就是有一位先生喝醉了酒,稀里糊涂的把妻子推进了制造香肠的机器。等第2天他酒醒了,怎么找也找不到老婆,直到他在机器里发现了老婆的发饰。这个故事有不同的版本,也有人说是英国的故事。当时这张纸一直困扰着办案警方,认为是犯罪嫌疑人遗留下来的。可是经死者妻子确认,这张纸是案发前死者从店里带回来的。至于这张纸是怎么到杂货铺里的,她也不清楚。
上午捡到神秘纸张,下午就遇害,这二者之间难道就没有任何联系吗?本案真凶已经被抓获,经认定是一个入室盗窃犯杀人灭口,目前已经伏法。从他生前的人际关系进行排查,并没有任何反常之处(除了作案行为)。幸好杂货店监控录像的储存期为两年,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还可以调取到。经过对监控录像进行辨认,一名身穿斗篷的人进入了侦查视线。虽然看不清此人的相貌,但从步态可以判断,性别为男,年龄大约50岁,身高1.80~1.85m。在商店,他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扯下一页纸,擦了擦一瓶放置了一段时间的调味料,然后把纸张随手丢弃在店里。

“看!那本书!” 马文新激动地喊道,这不就是上次自己在地道里发现的那本法语书吗?50岁,1.80~1.85,诡异法语书,所有的一切都把目标对准了一个人——苏炯蕤。
但是,马警官在一番深思熟虑后,还是找到了两个疑点:第一,不排除Sitovaser还有年龄体态与出现在店里的人相同之人。第二,疑似苏炯蕤的男子。为什么要做出撕书擦拭物品,还要把纸张扔到店里的举动?是无心之举还是提前挑衅?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Sitovaser与I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太多的疑团尚待解开,时间也不耐烦的跑到了第2天。马文新先生刚想歇息一会儿,突然又遇上了一个重磅炸弹——洛天依遭到了绑架。
吾师第三卷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