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廷/李寻欢】当天剑落到小李飞刀的世界(1)

第一章
血月勾魂,违者断魂。
血月勾魂令一出,就是腥风血雨。
曾几何时,血月神教倏然而起,魔氛如浪潮巨涌,携杀伐血腥,席卷江湖。
江湖,从来就没有宁日可言。
轰然巨响,土崩石裂。银白的光破山体而出,盘旋一阵,终于浮于半空。那是一把巨剑,不同于时下常人用剑修长飘逸,其剑体极为阔大,血槽同样又宽又长。整把巨剑缭绕雷光炽烂,灿烈灼人,煌煌之威莫可逼视,仿佛一位绝世王者降临,霸气睥睨,势压众生屈膝臣服。
李寻欢蓦地睁开眼睛。
已是清晨。
窗扉半掩,关外惯常有些昏黄的光照在窗下的桌子上,令白瓷的酒壶也似多了几分岁月的沧桑。
一声模糊嘲哳的鸟鸣,惊回沉思之人。
又做了这个梦。
李寻欢抬手按一按眉心,一面推被下床。
未穿衣未洗漱,散着长发,仅着一身纯白里衣,李寻欢信步走到窗前。探手勾起酒壶,他仰首长饮一口,整个人透出一股轻松愉悦来。也只有喝酒的时候,寂寞和忧郁才会稍稍离开他。
只不过,很快他就捂着嘴咳嗽起来,闷闷地咳。直咳得双颊浮起一层嫣红,双眸蒙上波光。
即便剧烈地咳,他又举起酒壶往嘴里倒去——竟是用酒止咳。

这位江湖名侠身量颇高,只是太瘦。有风穿窗而入,吹在窗前的人身上,纯白里衣下分明包裹着一截极细瘦的腰身,几近不盈一握之态。
即便窗外的天光有些昏黄,也不难看出他的脸色苍白,唇色浅淡还隐隐透出一股淡淡紫色。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并不是一个健康的人。
然而他的眼睛,那样明亮,似春日的柳枝,似夏天的湖水,仿佛是碧绿色的。因咳嗽而起的那一点波光,就是幽幽碧湖上荡起的涟漪,愈发明媚动人。连眼角的细纹都充满了说不出的魅力。
小李飞刀,小李探花,文武双全、风姿绝世,本就是这世上无数女子的春闺梦里人。
而有人爱他,必有人恨他,恨不得他死。然而他的刀,小李飞刀,兵器谱名列第三。只要他的手还可以动,就没有人敢一试锋芒。前人之鉴,尽归黄土。
“咕咕”声落在窗台,是一只雪白的鸽子。
李寻欢眸光一凝,飞快取下信鸽腿上的铜管。
是一封求救信。
血月勾魂,违者断魂!速归!
李寻欢正打马狂奔。
速归,是要归去何处?江湖浪子,本该四海为家。这些年,李寻欢确实这样做了。只是,他的心还留有牵挂。心在何处,便归何处。
这也许只是一个陷阱,针对李寻欢的陷阱。伊人仍安在,但是他不敢赌。哪怕刀山火海,只要一息尚存,他都得赶去。就算只能偷偷看一眼,他也必须确认伊人平安。

忽然,马长嘶一声悲鸣,庞大身躯骤然往前载去。李寻欢反应极快,当即飞身跃起,同时指尖刀光一动。
树林深处接连传来坠地之声,竟无一人呼痛惨叫。
李寻欢深深皱眉,无声叹了口气。
坐骑已失,他只得提气纵身于林梢枝头飞掠前行。
若是他的记忆没有出错,这条官道的尽头是有一家酒馆的,说不定能买到马匹代步。
盏茶功夫未到,迎面已看到酒旗飘飘。
酒家果然还在。
雕栏朱漆斑驳,青布酒旗也褪色到发白。陈旧的木质匾额只刻着“客似云来”四个大字,金粉都剥脱干净了。这酒馆并没有什么响亮的名字,待客的酒也只是自酿的粗酒。
这个地方乃是出入关的必经之所,生意便不会不好。
掀帘而入。
一帘之隔,倒走进了一片嘈杂热闹里。
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拼酒的、吹牛的,十足火热,那混杂的声音比大堂中间燃烧旺盛的炉火还要热烈。
李寻欢抖了抖轻裘上的细雪,厚实的布帘已将风雪挡在了门外。
众人见进来的不过是个风尘仆仆的病公子,就不再关注了。
一片嘈杂里,偏偏听到一道十分悦耳磁性的声音笑问道:“砚台,你可闻到梅花的香气了?”
李寻欢闻声看去,只看到一道坐着的白色背影。白衣白发的青年人即便坐着,亦能看出十分英挺。

那人身侧侍从弯腰回道:“没有呢。公子方才还嫌弃此地俱是俗气,”他转头又扫了一圈,续道,“公子,确实并无花开。”
那声音笑吟吟地又道:“只怕是人而非花。”
话音一落,李寻欢就见那通体白色的人转过头来,乌眉凤目,笑吟吟地颔首示意。
他便也同样回之一笑。不过,他很快就发现那人的异常——掺杂冰蓝色泽的一双眼瞳毫无焦距不见半点神采,怕是一名眼盲之人。遂快步走近,含笑道一声:“朋友,你好。”就在邻桌落了座,一面扬声唤店家快快上酒。
青年歪了歪身体,悄声问道:“他好看吗?”
侍从凑过来同样悄声回道:“好看,俊美雅致,就是病歪歪的。”
青年点点头,轻笑一声。
“朋友?”白色青年准确地面向李寻欢,勾唇浅笑道:“既然是朋友,为何不肯与我同桌共饮呢?”
李寻欢本就喜好交友,这青年又十分有趣,他如何不欢喜呢?只是他又怎能将麻烦带给这么有趣的朋友呢?
因而他只能遗憾婉拒,正好店家上酒,他便执杯在手,轻叹一声道:“承蒙朋友错爱,在下本不该辞,只是今日委实不便……待来日有缘再见,在下定当与朋友大醉畅饮。在下先敬朋友一杯,以表歉意。”
青年了然道:“看来朋友是遇到麻烦了。”又接着扭头对侍从道,“砚台,你看,江湖上像这位朋友一样为人的可太不多见了,我是不是更应该交了这个朋友?”

侍从点头脆声道:“是的,公子。”
不待李寻欢开口,青年又道:“朋友若是有什么麻烦也不妨跟我说说,我虽然自幼眼盲,功夫还是练得不错的。”
侍从砚台也赶紧附和道:“是啊是啊,我家公子剑法很好的。”
李寻欢还能说什么呢?
砚台提到剑法,李寻欢看着青年倒想起一个人来。他便不再推辞,端了酒壶直接坐到青年对面。
手帕按一按唇角,青年温文含笑戏谑道:“朋友来朋友去的多有不便,是人总得有个名字吧?我叫萧廷,朋友怎么称呼?”
萧廷,果然是他。文剑武书生萧廷,是近年来北方武林声名鹊起的一代剑客。一手盲剑,既快且利,很是做了几件惩恶扬善之事。
“我是李寻欢。”
青年惊讶的微微张口,继而才“哈”得一声笑出来,道:“竟然是李探花!”其敬仰之态于英俊面庞上历历在目。又叹惋道:“我此时倒深恨自己眼盲了,不能得见李探花的绝世风采。”
话音一落,萧廷才惊觉不对之处,修长手指拢了手帕揉捏在掌心。
方才嘈杂热闹的店堂里早已鸦雀无声,就在他说出李探花三个字之时。
只余火炉里木炭燃烧的哔剥之声,清晰可闻。
看样子,是麻烦来了。
仿佛是一股黑色的潮水瞬间涌进来,淹没了整个大堂。

为首的乃是一名身着蓝黑相间异族服色的年轻人,其态度并不凶恶,竟十分的慎重恭谨。
只见他越众走上前来,拱手道:“血月神教阿卑罗王座下护法黑绮灵,见过李探花。”
黑绮灵直面李寻欢,不由得想起日前阿卑罗王的指示,愈发谨慎。
“摩耶臘!”黑绮灵单膝跪地,俯首致敬,“黑绮灵见过阿卑罗王。”
阿卑罗王头戴奇形头冠,身着异域服饰,全身漆黑,幽深得似化不开的梦魇。同样漆黑的长发顺滑地披在背上,脸上常年遮一张黑水晶面罩,只留红似血的一双优美线条的唇和一只柔和流丽的下巴。
没有人见过阿卑罗王的真面目,也没有人敢盯着阿卑罗王的脸,黑绮灵亦是如此。他臣服在阿卑罗王脚下,眼前是衣物下摆黑色的流苏和流苏下一抹血红的衬袍。
阿卑罗王勾了勾手指,示意黑绮灵起身。他转身背对黑绮灵,对同样面具遮脸的剑奴道:“你说小李探花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明明动听极了,偏又夹杂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邪意,令人常常莫名地不寒而栗。
剑奴回道:“江湖传言,小李探花风流多情,好酒色,所以身体欠佳;又说他极为薄情寡义,连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都能说弃就弃;也有盛赞他重情重义,嫉恶如仇……不管他人品如何,他的刀……”

说到小李飞刀,剑奴的声音也多了一分颤抖。
阿卑罗王颔首赞同,接道:“他的刀的确不容小觑,连我也不敢轻撄其锋。”他随手把玩着手指上的黑金指环,“哈,他的刀下至今已死了七十七人,可全都是大奸大恶之徒。”
“黑绮灵,我要你此行不可与他为敌,只要稍微阻拦他一下,然后盯紧他就好。明白吗?”
黑绮灵深深俯首,拱手道:“是,黑绮灵遵命。只是不阻拦他,兴云庄
的……”
阿卑罗王冷笑道:“你以为李探花的为人会将天剑五爵这种东西放在林诗音那里吗?”
“他越是看重林诗音,就越不会将东西留给她。”
血红色的唇角勾起,似讽似叹。
他那样的人,怎会将危险和麻烦留给深爱的人呢?
“就让仙水宫的那群蠢货先去探探路好了。我们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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