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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程鑫 | 浪漫疯子

2024-03-25乙女向丁程鑫丁程鑫×我 来源:百合文库

丁程鑫 | 浪漫疯子



*对戒、香烟、吉他
*疯狂又危险的爱情
*她张扬、自信,她光彩照人,是丁程鑫生命中无与伦比的美丽
#A
很多人问丁程鑫觉得苏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时,丁程鑫那双好看又带着星星的眸子会染上一抹异样的颜色,他嘴巴一张一合无话可说却还在拼命狡辩,他蹙眉手指捏紧手中的冰美式,最终他向苏禾妥协,他说——“我不太了解。”
丁程鑫大抵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他家教森严,不抽烟少喝酒,待人温柔礼貌,黑色烫金西装是他的标配,在处理麻烦事中游刃有余,得心应手,好像是天生的强者。他城府极深,擅长蛊惑人心,可是苏禾的这颗心,他好像看不透。
这个女人对他来说是特别的一个——她漂亮、张扬,自信。银灰的长发似银河般倾泻而下,她头发自然卷都不用烫,蓬蓬的好看极了,精致的巴掌小脸上有着妩媚动人的红唇,五官立体,喜欢化很浓的妆,叫眼线拉到最长,口红用最浓的色号,她打了耳钉,不过没打唇钉和鼻钉,估计是因为怕痛——丁程鑫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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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夜场上混的风生水起,往那儿一坐就是大众焦点,走路一晃一晃的还单手插兜像个小混混,嘴里叼着棒棒糖,再那么一挑眉,不动声色的注视每一个人,这就是苏禾,喜欢装逼又刚好能装上且自身就有Bking气场的霸气女人。
丁程鑫第一次遇见苏禾的时候她就在喝酒,她似乎很喜欢被酒精冲昏头脑的感觉,她喝的醉醺醺,晃晃悠悠,头搭在丁程鑫肩上,手指缠绕上他灰色单调的领带,玩弄着,她身上满是酒精味、小苍兰香水味、淡淡的烟味,这几种味道混在一起,却不刺鼻,丁程鑫把她额前的碎发撩到耳后,看着她对他邪魅的一笑。
丁程鑫急忙抽了手,声音颤颤巍巍的问苏禾签不签合同,话音刚落,苏禾提起笔就在文件上写下她的名字。
苏禾那双白皙修长的手上戴满了戒指,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最好看,玫红色的碎钻镶嵌在戒指上,在灯光的照射下像绽开的玫瑰,张扬又自信,和她的主人是一个性子。
苏禾说每一枚戒指都代表了一个人。
这个毫无特色的普通钛金戒指是她高中唯一一次暗恋终止的时候买的,也是她的第一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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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镶着蓝色碎钻的S形戒指是在歌房练歌的某一天遇见了一个渣男锡纸烫,看上去很斯文败类的混蛋送的,那个男人叫马嘉祺;
这个戒指看似普通又不普通,上面雕刻着“YAN”的英文字母,是她自己买的,上面的字母也是自己刻的,鬼知道这花了多大力气;
“你有过很多男人么?”
“没有,也就那么一二三四五六个吧。”苏禾笑的轻浮。
“这枚呢?又代表了哪个男人?”丁程鑫手指攀上苏禾右手无名指上戴的那枚戒指问道。
“这个啊,我在梦里遇见一个人,我不记得他的长相和声音,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第二天去首饰店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这枚戒指,所以这枚戒指大约代表了他。”
好奇怪的人,丁程鑫想。
也许苏禾永远不会再梦见那个神秘的男人,也许苏禾这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见到他,但是她多情又自负,拼命寻找他存在的痕迹。他的象征。
她会不会有一天杜撰出一个人来呢?
那天丁程鑫是带着合同去找苏禾的,他想把她签到自己旗下,本以为会费尽口舌,却没想到如此简单。苏禾好像做任何事都是一副随心所欲的样子,好像这世上没有她在乎的东西似的。她对在意的事,和不在意的事,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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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到底在意什么呢?
猜不透。
丁程鑫会注意到苏禾是因为几个月前一位用户在微博上发布了自己的一篇文章,出乎意料的,火了。他仔细看过这篇文章很多次,文笔精简,色彩浓厚,写的是浪漫的爱情故事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一种看淡红尘的不屑和狂妄不羁,他能从文字里看出,苏禾打心里是个想挣脱世俗的束缚却难以逃脱的人。
可悲的俗人。
要到苏禾的联系方式是个偶然,他的好友贺峻霖恰好是苏禾的高中同学,他能轻松的签下苏禾也少不了贺峻霖的帮忙。
贺峻霖说了很多,他说苏禾浪漫、热情、阳光、自私、冷血。
怎么会有人同时拥有美好又恶劣的形容。
可是贺峻霖坏笑着说:
“因为她是苏禾啊,所以不奇怪。”
#B
又下雨了。丁程鑫一到下雨天就有些烦躁,路上肮脏的泥水沾上他的西装裤和皮鞋,他的洁癖挺严重,一到工作室就从柜子里拿干净的备用衣物来,他总是这样的,喜欢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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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是助理泡好的咖啡,热气腾腾的冒白烟烟,烫手得很。
他的办公室里放着柠檬味的空气清新剂,空气中弥漫着香甜的柠檬味,叫人心情都变好了,很突然的,染上一缕白烟,这种味道丁程鑫闻着很不舒服,连同主人手上撒下的烟灰都感到厌恶。
“你能不能少抽烟?吸烟有害健康。”丁程鑫皱眉,看着坐在自己对面满脸不屑的女人,左手拿烟,右手拿手机,指尖在滴滴答答敲打什么,随性又自在。
是的,烟盒上分明的写着:吸烟有害健康。
“我知道有害健康啊,可是这不影响我喜欢它,就像那些吸毒的人,他们知道毒品有害,可还是喜欢,因为它们——让人上瘾。”苏禾轻笑,笑的像个妖孽,甩了甩手上的烟灰,说到“让人上瘾”四个字时还把食指放在唇瓣上故弄玄虚。
“下一篇文章,你打算写什么?”丁程鑫问道。
苏禾没打算回答这个问题,话锋一转,“我昨天边构思边听歌的时候正好听到一首歌的高潮:‘Turn out all the lights,baby it's just you and me now.’然后我就点开手机看是谁唱的,结果,这个歌手刚好是我最喜欢的美国小众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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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啊。”这是个陈述句。苏禾噙着笑,眉眼弯弯的看着丁程鑫,不禁让丁程鑫有点恍惚,她明明是个混世魔王,怎么能笑的这么无辜……这么好看?
“是吧。”丁程鑫放下手里的文件,抬头跟苏禾对视,她的眸子是那么好看,好似有一团永不熄灭的花火,五彩斑斓,他的语气在无意间软了下来,也不着急问苏禾要稿子了,call了秘书叫他再泡一杯咖啡来。
“记得加冰哦,美式不加冰就像蛋糕上没了糖霜,就像圣代不加奶油。”苏禾的要求。
苏禾在丁程鑫的办公室什么也没干,丁程鑫也没赶她走。她有时翻丁程鑫书架上的书,有反乌托邦三部曲:《美丽新世界》《我们》《一九八四》、《人间失格》、《名声》等等,丁程鑫的侄子小粽子看到舅舅书架上的书总是撇撇嘴说真无聊,他这个年纪正是中二少年喜欢热血漫画,可是苏禾反倒拿起几本翻了翻,扬着笑脸对丁程鑫说自己都看过;她有时不知为何,也不活蹦乱跳不抽烟了,呆愣的玩着手里的咖啡杯不知道在想什么,那是她最安静的时候;她有时戴着耳机边玩手机边听歌,丁程鑫有些好奇她在听什么;她有时就看着丁程鑫在办公室里忙碌,没想过帮忙,丁程鑫也没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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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烟瘾犯了,但考虑到丁程鑫不喜欢烟味,她把烟盒藏在上衣口袋里,说自己出去走走,实际上是到天台去抽烟了。
丁程鑫其实一天下来也不怎么忙,他坐下来和苏禾聊了很久的天,苏禾说自己有一个小熊娃娃,上初中的时候亲戚送的,她几乎每天带着它,它摸起来软软的,睡觉也爱抱着。然后丁程鑫问,它有名字吗?苏禾面不改色的啃了一口面包,“没呀。”
“我看电视剧说给什么东西起名字就会对它产生感情,可是产生了感情就一定会分开,分开呀,不管是过程还是结果都很悲伤的,所以我不想给它起名字,这样嘛,就算是分离也不会难过了。”
丁程鑫想起七岁生日时姐姐送了他一个小狗玩偶,它的小眼睛呆呆的望着丁程鑫,好可爱,丁程鑫给它取了一个很low很老土的名字,小可。可是小可在和伙伴玩闹的时候扯坏了,丁程鑫哭的很伤心,谁都没想到分离来的那样快,丁程鑫记得自己抑郁了好一阵儿,后来姐姐又送了他一个一模一样的,可是他再也不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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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想,怎么没早点遇见苏禾呢。
“丁老板,你确定不请我吃个饭吗?在你办公室玩一天很累诶。”
丁程鑫笑了,没反驳她在办公室玩也会累,“好,你想去哪家?”
#C
晚餐是苏禾带丁程鑫在大排挡凑合的,对于丁程鑫来说寒酸了些,对苏禾来说却刚刚好。光是十几块钱的炸串和冰啤酒就能收获大大的快乐,撒在羊肉上的孜然粉香喷喷的,苏禾笑眯眯的往丁程鑫嘴里塞块羊肉,看他边嚼边抽出嘴跟她说话的滑稽样子好可笑。
苏禾喝了几杯啤酒就醉了,脸红扑扑的撑着脑袋,嘴里开始喋喋不休的念叨。
雨又开始下了,淅淅沥沥的,雨点滴在苏禾身上,丁程鑫把苏禾拽起来,把她拉进屋檐下,绅士的把身上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一阵暖意在背后蔓延开来,她把外套披的更紧了些,对着丁程鑫甜甜的笑,“丁老板真是个善良的人呢。”
明明所有人都要恭敬的喊他一声丁总,可她偏要调笑着喊他丁老板。
她指着天空下起的小雨,扬起头,慢悠悠的说:“这场雨像不像六公主的《Paris in the Rain》里唱的雨那样。淅淅沥沥的小雨哗哗的下了,营造出朦胧的美感。”她说着伸出手去感受雨点滴在手上的触感,手心里痒痒的,绽开成水花,冰冰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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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程鑫没听说过什么六公主,也不知道那是一首怎样的歌,但是能从苏禾嘴里说出来,定是浪漫至极。
因为苏禾比整个世界加起来还要浪漫。
苏禾说了好多,她说她高中学的是艺术,大学考了当地的艺术学校,什么也没熬出来,所以她发展初中时的爱好写起了言情小说,这其实没什么困难,她谈过几次恋爱,分开的原因无非就是她腻了、烦了。她的新鲜感其实阴晴不定的,可以是几年、几个月、几天,甚至是几分钟、几秒钟。她谈的最短的一任是两个小时,从官宣、换情头到挂情侣标只用了五分钟,而后面男方开始对她说些肉麻的甜言蜜语的时候她就开始厌烦,这大概就是腻了。
她高中的时候很叛逆,下了晚自习骑上电瓶车在无人的街头上飙车,半夜跑去网吧喝酒打游戏,翻墙逃课去练吉他练歌,艺术生总归要比文化生管的松一点,加上她表姐的爹是校长,也没人管的了她。
高中那会儿可比任何时候都爽。
她爸远在杭州,大老板开公司每天连轴转,除了打钱之外能给她的亲情少之又少,她估计她至少得拿把刀把人砍了上法庭她那个日理万机的爹才会抽空来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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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喜欢玫瑰啊,十八岁生日那天她自己给自己订了一束玫瑰花,比她见过的都要美。
雨点打湿了她右手戴的镂空金色手环,冰冷的,痛彻心扉。
丁程鑫拉过她的手,温热的触感由手腕蔓延到全身,“你很喜欢玫瑰吗,那从今以后不用自己买了,我会送你。”
“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要送给你。”
#D
丁程鑫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的说出这句话,他羞耻的转过头去不看苏禾,可还是听见苏禾的笑,“你的耳朵好红啊。”她手指摸摸丁程鑫的耳朵,呼出的气息打在丁程鑫脸上,还能闻到她身上的小苍兰香水味,顶好闻的。
后来大抵是苏禾醉倒在丁程鑫怀里,丁程鑫红着脸把苏禾扶上车,送她回家,她住在一个普通的出租屋里,很小但很温馨,苏禾说过她喜欢狭小的空间,更有安全感。房间的装修以冷色调为主,墙壁上挂着灰色的圆形时钟,客厅里摆着显眼的吉他,好像在等待主人来弹奏它。
茶几上放着烟灰缸,丁程鑫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他确实讨厌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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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中插着几朵玫瑰,长势喜人。
还有她的手稿,每一个字都是亲手写上去的,扉页上还沾着粉笔灰,不知道怎么弄的,可它的主人保留它的痕迹想来是重要的,她的CD机、咖啡机、空气炸锅、投影仪,都展现出其主人对生活的热爱。
苏禾热爱生命,也偏执、悲观。
她是怎么做到那样乐观的呢?
她好像永远在笑,可那笑,掺了假。
他至少花了一晚上去思考这个问题。
苏禾的一颦一笑都刻在他心里,他今天在大排档余光撇见她手上那些代表各种男人的戒指时心里没由来的酸了一下,好想把它们全都摘下,换上他送的婚戒。她才华横溢,钢琴十级,写得一手好字,文章也是极好的,更别说长相是那样的优越,漂亮的直挠他的心,他把苏禾喜欢的电影看了很多遍,《牛仔裤的夏天》、《蓝色情人节》、《以你的名字呼唤我》,他甚至回去就收藏了她提到的每一首歌,他巴不得用相机把她的笑颜留住,然后藏起来。
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他丁程鑫,喜欢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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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先生丁程鑫喜欢上了放荡不羁的苏禾。
#E
丁程鑫去见苏禾的时候带着玫瑰,也许他们会共享一顿浪漫的晚餐,牵着手在街上漫步,听苏禾说她学了新的曲子,听她说文章的构思,听她说发现了什么好听的歌,听她说有什么想看的电影。
丁程鑫的手是那样温暖,她的手又是那样冰冷。
可是丁程鑫紧紧攥着她的手,暖意在手上蔓延。
苏禾的耳机有一只在丁程鑫那里,丁程鑫的心在苏禾那里。
苏禾温暖又美好,美丽动人,像灿烂的小太阳。
丁程鑫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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