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烦人的笔
2024-03-25封面AI 来源:百合文库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写小说的呢?
大抵是泡在高中图书馆里的那段时光造成的吧,因为没有电脑手机可以玩,我唯一的消遣就只剩下了看书。
我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本厚厚的小说,从放学看到傍午,直到图书馆要关门了,从小说世界中脱身而出的余韵和发现还有厚厚一层书页没有翻开的期待总是令我感到满足。
朋友对我来说实在过于奢侈,尤其是小学初中的被霸凌经历,让我习惯于与书本为伍,它们不会欺负你,只会在你翻开他们的时候,将他们记载的世界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你看。
我会接触小说的契机我至今都还记得,那是我小学初中的时候了,家里富裕又很关爱学生的班主任将她家看过的漫画期刊拿给我们,让我们在课下放松精神,我很喜欢那些漫画。
看着那些性格迥异,个性四射的主角,我的心就像是重新添上了柴火一样,并没有随着被霸凌而日渐堕落。
或许这就是我想要写出些什么的种子,至于为什么没去学画画呢,我天赋太差了,我的眼睛和我的手永远不会达成统一。
比如说,如果我要写好字,我就要一笔一划,慢悠悠地才能写出来,可那样我只能在半夜十一点才能写完作业。

为了不让爸妈陪我到半夜,我只能越来越快,放弃了一笔一划认真写好字,自然字就变得难看了,为此还老师和爸妈被说过不知道多少次。
我的字,只能从清晰分明的比划中看出认真写过字的痕迹,但是组合起来就变得难看了。
到了画画这里,我就更差劲了,不管怎么去努力,总是只能笨拙地排在最后几个,等到下课后懊恼地将那些撕碎,丢到垃圾桶里。
直到我看到有些小说改的漫画,我从漫画看到原著小说,最后如看漫画一般沉浸进去。我便有了看小说的习惯,直到在图书馆看到许多令我感动的小说后,我才下定决心。
我要写小说,毕竟小说只要会写字就好了,没有那么难,我只要不断笨拙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也能写出来。
可我的人生就像是我写的字一样,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努力,最后汇聚在一起就是一无所成,一无是处,我的所有努力被所有人用我的失败否定。
他们肆意评价着我的文字,将各种空大的名头冠以是我的不足塞进我的耳中,我无法反驳,毕竟看小说的人说不好看,那就是我写的还不够好。
那我只能继续笨拙地写,笨拙地努力,我既没有天赋,也没有钱,更没有名师,我只能继续写,不断地写。

直到现在,成了一个社畜,普普通通地上着班。
我早就知道了,自己只是个普通人,成不了主角的普通人,连配角都当不上的普通人。
樊仁微驮着背,顶着黑眼圈的双眼,按着缺了键的键盘打下了这些字。他伸了伸懒腰,看了一眼电脑上面的时间。
“十一点半了啊,唉,真烦人,俩小时只能写三千字,加班回来都没多少时间码字的。”樊仁站起身来,甩掉自己身上没脱的工作服,随意地躺倒在只铺了一层草席的木板床上。
他看着坑坑洼洼的天花板,上面装修时抹的墙皮早就开始脱落,再加上是南方多雨的地带,本就容易漏水的天花板就变成了这样。
“感觉自己的人生也和这个天花板一样破破烂烂的。”樊仁叹了口气。“又是房贷,又是养家,赚的钱全溜到了资本家和爸妈的手里,自己一个月连三百都花不到。”
“好烦,真的好烦。”樊仁知道,自己不管怎么抱怨都不会改变自己现在的境地,可他就是郁闷,努力工作两年,日子却过成这种人下人的样子,他心里早就堆积了无数随时可以爆炸的烦闷与怨气。
可他总能忍下来,不是因为生活,也不是因为家人,而是因为小说。

他很喜欢写小说,特别喜欢写小说,可是无论怎么写,怎么学习,始终都没有什么人看他的小说。
从高一,到大学毕业工作两年,他从没有放弃过,每天都会写上一些,他坚信自己的小说总能让大家想要看的。
九年过去了,他依旧还是个扑街作者,每次写上几万十万的,都是只有最多到十个人才看的地步。
直到今天,他写下那些字,他心里的烦闷与怨气被自己九年的碌碌无为给点炸。
“什么狗屁小说,写了也没用,还浪费时间,一次次努力地构思剧情,设计有趣的角色,最后还是没有一个人去看,这些时间换去考研都可以上了啊。”
樊仁生气地抓起桌上的钢笔,高举过头,愤愤地朝地上丢去,可最后那笔却还在他手里,没被他丢出去。
那是他朋友送他的钢笔,也是他唯一的笔。
樊仁握着笔,眼角一酸,眼泪如涌泉般流出。“我不甘心啊,为什么那些套路小说就可以被所有人喜欢,为什么我就会扑街,明明我都努力了九年了。”
“不管是高考落榜,家里没钱给我复读,我自己选了大专,还是被人戴了绿帽,亦或者是早早毕业出来打工,我都没放下你。”

“可是,可是。”樊仁握着笔的手逐渐颤抖了起来。“为什么我都这么努力了,却谁也比不上,所有人都不喜欢我的小说,甚至连看都懒得看。”
“还说字多不看,甚至还嫌弃我字里行间透露着穷酸味,我就是穷啊,我没见过故宫,也没见过有钱是什么样的,我连这个破城市都出不去,只能一辈子给有钱人送钱,还房贷。”
“成为一个劳动力资源,一个耗材,一个人人都可以替换的角色,这样碌碌无为到死。”
“我都这样了!为什么我还是放不下你啊!呜哇哇哇!”
樊仁握着笔,趴在被子里嚎啕大哭了起来,就像是受伤的小兔,躲进了兔子窝里,哀嚎着等待习惯疼痛的时候。
为什么自己还是不肯放下笔呢?
到底为什么啊,我明明都快坚持不下去了,我为什么还是不肯放下笔呢。
为什么我就不肯放下它,将写小说的时间拿来休息,好好养好被工作拖垮的身体呢。
我不知道啊!我明明那么讨厌它!可我为什么就是放不下它啊!
樊仁千疮百孔地内心反复拷问着自己,就像是这样的自我折磨可以得出些什么答案一样。

可结果就是一无所得,他就是放不下这根烦人的笔。
他哭了很久,好在被子很厚,哭的声音并没有传到楼上楼下去,所以樊仁足足哭了四个小时,都哭到半夜三点半了,都没人来敲他的门,让他好好哭了一顿。
哭到眼睛红肿得都可以盖过黑眼圈的樊仁拿起手机,看着上面的三点半叹气,在衣服上抹了抹被眼泪沾湿的手,随手点开公司的签到软件,点了请假。
做完他就又瘫回了床上,看着还握在手里的笔发呆。之后又是随手一甩,再看了一眼,笔还是黏在自己手上,看来自己不管怎么样都丢不掉它了。
樊仁轻轻地将笔放回桌上,给自己盖上被子,入秋时节,被子还是要好好盖的,既然放不下,丢不掉,那就继续写吧,看来老天爷注定要折磨自己了。
反正人生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有它没它也没差,就当是娱乐消遣自己吧。
真是根烦人的笔啊。
“如果能有什么奇遇就好了,让我的人生不至于那么无聊,也好有能写的题材之类的。”樊仁自暴自弃地说道,因为他知道对自己这个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
自己不过是个失败者中的失败者而已,就算有奇遇也肯定抓不住的啦。

他闭上了眼,不再看那片伤痕累累的天花板,感觉就像是在看自己一样,令人厌烦。
可他刚闭眼没几分钟,就感觉身上热热的,身子好像被被子死死压着一样。自己都这么郁闷了,传说中的鬼压床都要找上门欺负自己?
妈的,这三个月每个月总有一两天睡醒之后累的要死的,老子是中什么邪了是吧?
“滚啊!”樊仁一声爆喝,试图用自己一身正气喝退压在自己身上的鬼,哪怕等会会被楼上楼下敲门教育,他也要教育教育这个该死的鬼。
好死不死趁人难过的时候来欺负人?
“哇啊!”一声娇俏的惊呼传进樊仁的耳朵里面,连带身上的压力都少了许多。
俗话说的好,骂人最怕那人在你背后,骂鬼也一样,真把鬼骂出来的樊仁吓得整个人都僵硬了,他倒是想逃。
可是那鬼还坐在他身上,他不敢动啊,他连眼睛都不敢睁开,生怕看到鬼之后给他活撕了。
于是他决定。
继续装睡!
只要假装自己是在说梦话,让鬼觉得自己搞错了就行。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鬼姐姐你随便吸点啥就走好不好,你坐我身上我好怕怕啊。

该死的房东,这里居然是tm的鬼屋!我明天就要去投诉他!拿回押金后马上远离这地方!让女鬼去吸其他俊男美女去,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嗯......”那女鬼坐在樊仁身上,沉思了许久,樊仁浑身冷汗直冒,这种感觉就像是被人递了一把只有一颗子弹的左轮,你开枪前祈祷这发枪不会响的那段煎熬时光。
“你听得到吗?醒着吗?”女鬼的嘴贴到了樊仁的耳边说了两句话,那声音比他听过的任何一个ASMR都要带劲,让他的那活不争气的起了。
好死不死地还刚好是女鬼坐的位置......
第一章嬴政和白起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