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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舞者(作者不详,非原创,分章发布)三

剑舞者(作者不详,非原创,分章发布)三


我跑到马那儿才追上她。她已经给一匹马上了鞍,挂上了水袋。那是匹毛色灰暗的小柴马,正拴在我自己的枣红马边。白斗篷已经消失在老月亮的帐篷里,她站在阳光下,身上只穿着件羊皮束腰,露出大片苍白的皮肤。我知道,不等太阳下山,这北方姑娘就会晒得浑身又红又痒。 
她明明知道我就在边上,却一直当我不存在似的。我靠在一颗棕榈树粗糙的树皮上,看她把一条带穗子的黄色缰绳套在那牲口脖子上,又伸手穿过缰绳去扶马鞍。银色的剑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披在束腰后的头发却是一片金白色。 
我又是一阵口干舌燥。“你要到竺拉去?” 
她一边紧马肚上的搭扣一边斜了我一眼:“你不是听到那奴隶贩子的话了么。” 
我耸了耸没杵在树上的那边肩膀:“以前去过那儿吗?” 
“没有。”扣完肚带,她抓住参差不齐的马鬃,轻松地翻身上马,分开两条长腿,坐进浅浅的马鞍里。那马鞍上铺着一块织工马马乎乎的毯子。阳光下,毯面仿佛一道朱红,赭黄,褐黄的色彩大杂烩。她踩进包着皮革的铜马镫时,束腰下摆顺着大腿褶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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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吞了口唾沫,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声音开口道:“也许去竺拉的路上你得要个帮手。” 
那双蓝眼睛率直依旧。“也许吧。” 
我没接口,她也没答腔。我心里不禁叫起苦来:和人聊天的确不是她的强项。不过话说回来,对于女人来说,多嘴多舌可算不上是什么美德。 
我们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愣着。她坐在那匹紧张的暗色小马上,马身上盖满了藏红色的灰尘;我则站在原地,满不在乎地靠在棕榈树上(因为刚才从酒馆一路赶来,我脚上的灰并不比马身上少)。干燥而七零八落的棕榈叶下几乎一点树荫也没有。我斜眼看着那高高在上的姑娘,一声不吭地等她开口。 
她微笑起来。但与其说她是给我看的,不如说她是把心里的笑意摆在了脸上。“你是要跟我去吗,虎?” 
我又耸耸肩:“要去竺拉你得先穿过庞加沙海。以前去过庞加吗?” 
她摇摇头,把头发甩到肩后去:“我以前从没来过南方。但——我不是已经走了这么远了?”她顿了很长时间,补了一句:“就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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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哼了一声,挠了挠右脸上那道疤。“没错,抵达那家没品的小酒馆前你一直很安全。不过现在你的自由可是拜我所赐。” 
小柴马蹬了蹬地,在温暖的空气中扬起一阵尘土。灰尘飞入空中,很快重新落回地面,和沙砾混为一体。从抓着马鬃和棉线缰绳的姿势看来,她的确是个好骑手。看手腕的动作,她不缺技巧,也不缺力量,骑术绝对错不了。小马明显不喜欢有人骑在它背上,但她似乎对坐骑的坏脾气毫不介意。“我记得我说过——我雇个剑舞者来根本没用。” 
“庞加是我的老朋友了,”我好心好意地解释道,“我和它打了大半辈子交道。如果你不清楚井和绿洲的位置,一辈子都别想走出去。”说着,我伸手指向南方。那里,重重热浪折射着阳光。“看见了吗?” 
她向那边望去。无边的空间与沙地看上去永无止尽,而这里离真正的庞加还远着呢。 
我已经做好了面对下一次失望的心理准备。毕竟她是个女人,而女人这种生物的自尊往往搀杂着愚蠢的成分。每到她们想证明自己能力的时候,智商就显得越发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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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沙漠那边张望着。地平线上,连天空都失去了原本的色彩,只有一抹泛着铜色的灰蓝与模糊的灰黄色相接。 
她在发抖。没错,她周身发冷似的抖着。 
“这是什么回事?”她突然问道,“为什么神要把好端端的土地变成没用的沙漠啊?” 
我第三次耸了耸肩:“的确有传说认为,南方以前也曾气候凉爽,遍地绿荫,年年都有好收成。后来一对巫师兄弟为了世界的统治权打起仗来。”她转过脑袋,目不转睛地低头看着我,眼神清亮清亮的。“后来其中一个把另一个干掉了。但战斗结束前,世界已经被平分成南北两部分。它们彼此差别巨大,就像男人和女人一样。”我调侃地笑了笑,“不是吗?” 
她在马鞍上挪了挪身子。“我不会雇你,剑舞者。你不必给我献殷勤。” 
我看着她,心里明白她倒不是信不过我的能力。一个出来闯的独身女人,无论美丑,都能在最短时间内摸清男人的想法,而我的思路也和普通男人没什么区别。不过,我没料到她会说得这么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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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耸了耸肩:“我不过想帮个忙,巴莎。”——当然,如果有机可乘,一边帮忙一边献献殷勤也不赖。 
我看见她嘴角抽了抽。“你该不会是破产了吧?否则这么有名的剑舞者怎么会出来给人当导游?” 
这句话可伤挺伤自尊的。我拉下脸来:“我一般一年去一次竺拉,最近刚好又想去而已。” 
“你想要什么报酬吧?” 
我的目光从她漂亮的长腿上扫过。她很白,——几乎白得过了头。我张了张嘴,但她仿佛知道我在打什么主意,抢先断了我的念头:“我是说,你要多少金子。” 
我大笑出来。她已经意识到我很在乎她作为女人的价值,这使我大受鼓舞,——游戏变得更有趣了。“我们为什么不到竺拉再说呢?”我提议道,“我一般是看过任务有多棘手再开价。如果一路上我多救你几次,价格自然就水涨船高了。” 
我没提到我知道有人在追她。如果她希望那人找上门来,一定会自己先提起他。但是,事实证明她到现在也没有开口的意思。如果那人对她来说是个避之唯恐不及的主儿,那么水可能涨得比她想象的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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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嘴部线条扭了起来,眼睛闪了闪:“你一直都这么谈生意吗?” 
“不一定。”我走到自己的马边,掏了掏马上挂的皮口袋,拿出件红色斗篷丢给她。“给,穿上吧,否则不到中午你就给晒干了。”
那件斗篷挺拉风,但有些俗气,我自己很不喜欢它。不过,这种衣服倒也能时不时派上点用场,——比如本地坦吉尔找我吃饭的时候。斗篷的袖口和兜帽边点缀着几条金流苏。我在左肩那儿开了道口,这样穿斗篷时也能把“绝击”的剑柄露出来。如果你也干过我这行,就会知道随时拔剑应战的好处了。 
北方姑娘抖开斗篷。“你居然会有这么精致的衣服。”说完,她将斗篷套在头上,调整了一下褶皱,露出自己的剑柄,又将兜帽拨到脑后。这衣服穿在她身上大得出奇,把她曼妙的身段完全盖在拖拖沓沓的褶皱下。但她穿起来还是比我好看多了。“我们多久才能到竺拉?” 
我解开自己的大公马,和气地在它左肩胛上拍了拍,然后跨上铺着毯子的马鞍。“说不准。也许三个礼拜就能到,也有可能要花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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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我们要穿过庞加。”我整了整马缰上那些发白的穗子。所有东西在太阳下待得时间长点都会掉色。天长日久,一切都变得褐褐黄黄,只在颜色深浅上略有不同。 
她略微皱了皱眉:“那么我们就别浪费时间了。” 
我看着她调转小马,向南边走去。——至少她没弄错方向。 
红斗篷在风里招展,仿佛一面沙漠坦吉尔的红旗,而那柄北方剑的银柄则是座银灯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加上那头柔软如丝的金发……好吧,这种目标倒是想丢也丢不掉。我一声呼哨,骑着大公马追上她。 
我们以马马乎乎的速度肩并肩骑了一会。我的马更喜欢以一种戏剧性的姿势大步前进,而不是小心配合那匹小柴马的步伐。说白了,它经常全力飞奔,偶尔还闹闹别扭,想把我从马背上掀下来。不过,经过一次“友好磋商”,我们终于就分工合作达成了共识:我负责指挥方向,它则只管往前走。 
可是不久它就又开始造反了。 
她看着我和坐骑斗智斗勇,不知道是在赞赏我的骑术,还是对我不以为然。这匹马本来就是个阴沉,可恶的东西,其他人都不愿意骑它。有时候那些觉得它能把我掀翻的人还会跟我打赌。不过,我和这东西曾经达成过协议:它唱戏,我圆场。我口袋里多出点叮叮当当的硬币时,它的口粮里也能多加把料。这招一般都非常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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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终于安稳下来,鼻息里还夹着灰土。北方姑娘一言不发。但我发现那双蓝眼睛正带着种品头论足的味道斜盯着我。 
“你骑的马不是北方种,”我故意找话道,“它是土生土长的南方种,和我一样。你们北方的马是什么样的?” 
“更大。” 
我等了一会,但她没再说什么。于是我又做了一次打破沉默的努力:“它们跑得快吗?” 
“够快。” 
我露出副苦相来:“你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多聊聊天会让人觉得时间过得快些,”我顿了顿,“即使对话质量不高也比闷着强。” 
她笑了。可以看出,她本想把这个笑容藏在发帘后,但我还是看见了。“我还以为剑舞者都是又阴森又粗暴的家伙,”她心不在焉似的说,“我以为他们活着只是为了给别人放血。” 
我伸出一只手拍了拍胸:“我?开玩笑。我其实是个和平爱好者。” 
“噢。”她这个短短的音节中仿佛凝聚着全世界所有的智慧。
我叹了口气:“你总有名字吧?或者我干脆叫你金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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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回答,我一边从大公马那寒碜的马鬃里挑出颗蒺藜籽,一边耐心等待着。 
“黛丽拉。”她终于开口了,虽然说话时嘴动得有些别扭。“叫我黛就行。” 
“黛。”这名字并不太适合她。对如此优雅标致的美人,它显得又简单又短促,发音也有点儿硬气。“你真的在追你弟弟?” 
她回敬了我一瞥:“你以为我和那奴隶贩子说的故事是我自己编的?” 
“有可能啊,”我耸肩道,“不过我的工作可不是给雇主话里挑刺,——我只管送你到竺拉。” 
她露出个几乎算是微笑的表情:“我的确在找弟弟,不是‘追’,是‘找’。” 
这么说那故事是真的。“你知道他可能在哪儿吗?你知道他怎么了吗?” 
她紧抓着小柴马倒竖的鬃毛:“你也听我跟那奴隶贩子说了。他是五年前被人偷走的。我跟着他的线索一路追到这里,现在又要去竺拉。”她抬眼直视我的眼睛,“还有问题吗?” 
“有,”我淡淡地笑了笑,“为什么会是你这种女孩子出来找失散的兄弟?为什么你爸爸不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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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了。” 
“你叔叔呢?” 
“他也死了。” 
“你其他兄弟呢?” 
“他们都死了,剑舞者先生。” 
我看着她。她的语气没有任何起伏,但比起跟人玩文字游戏,我更擅长挖掘语言背后的故事。“怎么死的?” 
她的肩膀在红斗篷下动了动。“是强盗。我们向南来时,那群强盗正往北去。我们进入边地时,他们袭击了我们的队伍。” 
“他们拐走了你弟弟——”我没等她再说下去,“——而且杀了其他人。” 
“除了我。” 
我直起身来,伸过手去,拉住她那条带穗子的缰绳。黄色的缰绳泛着橙红色,色彩已经不如刚才鲜亮了。“黑地板板,”我问道,“强盗们怎么就把你漏了?” 
有那么一会儿,蓝色的眼睛消失在低垂的眼睑后。然后,她抬起头来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说他们把我漏了。” 
我沉默了整整一分钟,脑中闪过这可爱的北方姑娘落入南方奴隶贩子手中的场面,这念头一点也不让人高兴。但我们可爱的北方姑娘本人倒毫不退缩地盯着我,好像已经把我当下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她没有羞愤,也没有尴尬,只平静地默认了我的揣测,仿佛在说:生活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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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袋里闪过个问题:那个来找她的男人难道就是个强盗?但是,她说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无论如何,花上五年时间追一个女人的男人一定是闲过头了。 
但对一个寻找弟弟的姐姐来说,五年时间并不算长。 
我松开她的缰绳:“所以你就来到南方,展开漫长的搜索计划,寻找你那可能已经不在世上的小弟?” 
“五年前他还活得好好的,”她冷冷地说,“老月亮看到他时他还好好的。” 
“如果老月亮没说谎的话。”我纠正道,“你拿把剑对着他的喉咙,居然还指望他跟你实话实说?自然是你想听什么他就说什么。”我皱起眉头。“五年了,希望真的不大,巴莎。如果你真想找你弟弟,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呢?” 
她没有笑,但也没有显出半点着恼的样子。“摸清新门道需要时间。” 
我看着她肩后那剑柄。一个佩着剑的女人……无论在北地还是在南方,这都的而且确是个新概念。不过,我脑子里想的“门道”也可能和她言中所指有些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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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哼了一声:“巴莎,你在浪费时间。在南方过了这么长时间,我肯定他早已经死啦。” 
“也许吧,”她接口道,“但只有先去竺拉,我才知道他究竟是死是活。” 
“嗬,黑地板板,”我不耐烦地说,“看来我真是闲得没事可做了。”说话间她已经超过我的马。我盯着她红色的背影,一夹马肚,追到她身边。 
我们在星空下扎营,吃了点坎法肉干。这顿饭谈不上精美,不过填饱肚子还是足够了。坎法肉干的好处在于:它们不是腌制品。在庞加,咸肉绝对是菜谱上最不讨人喜欢的一道菜,——除非你已经饿得快死。坎法肉味如鸡肋,不过它本身的油脂软化了肉的口感,使它成为沙漠旅行时的最佳选择。吃一点坎法肉就能管很长时间,制干后分量也不重,不会给马增加太多负担。我已经吃惯这种旅行餐了。 
不过,黛对这种食品的评价就没那么高了,不过她出于礼貌,没有对我大倒苦水。她小口小口地咬着肉干,好像小狗碰上根走味的骨头,——虽不喜欢,但也知道自己没别的可吃。我偷笑着咬着自己那份肉,又喝了几口水,把食物送进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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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可没有坎法吧?”她吃完最后一条肉干时我问道。 
她伸手捂着嘴:“没有。” 
“过上段时间你就习惯啦。” 
“嗯……”
我扬了扬皮水袋:“给,喝点这个会感觉好点。” 
她咕噜咕噜地灌下去不少水,然后塞上塞子,把水袋还给我。她的脸色好像有点发绿。 
我正忙着把拆开的肉干重新包好。“知道坎法是什么吗?” 
她茫然的眼神清楚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那是种爬行动物,”我诲人不倦地说,“庞加里土生土长的东西。成年的坎法能长到二十英尺长,皮像老皮靴一样硬。大概有这么宽吧。”我张开双手,隔空比了个大圈。“不过你如果能逮着只小的,就不愁没东西吃了。我带着两袋坎法肉,足够我们一路上吃啦。” 
“你没带其他吃的吗?” 
我耸耸肩:“我们可以和其他商队换东西嘛,也可以从定居点弄食物。不过……没错,主要还得吃这个。”我露齿一笑,“别浪费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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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你会习惯的。”我心满意足地伸展四肢,以夸张的姿势靠在马鞍边。现在,我在沙漠里,酒足饭饱,身边有个漂亮女人,看日落时的情况今晚也不会太热,再加上满天漂亮的星星……进入庞加后,事情可就没这么惬意了,不过,现在姑且逍遥快活着也不错,——如果来点阿奇维酒就更不赖了。可惜啊,从小酒馆里跑出来追黛时,我没来得及带瓶酒出来。 
“我们离庞加还有多远?”她问道。 
我扫了她一眼,只见她正把那头金发编成根独辫子。这真是糟蹋了那头秀发,不过我也明白,披头散发地睡在沙地上会带来多大的麻烦。“明天就能到。”我靠着马鞍换了个姿势,“好吧,既然现在我们都闲着,你何不说说你为什么会来酒馆找我?” 
她用皮绳束起辫子:“在哈克豪的时候,我听说从欧斯月那里打听到消息的可能性最高。不过找到欧斯月本身就是个问题,所以我别无选择,只有先从认识他的人下手。”她耸耸肩,“有三个人告诉我,有个自称‘虎’的著名剑舞者认识他,去找欧斯月之前最好先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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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豪是个边境小镇。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如果打点不当,那儿的人是不会漏出任何消息的。既然她能橇开哈克豪人的嘴,我对她还真要刮目相看了。 
我看着她,揣摩着她的斤两。她倒不像是个强硬的人,不过她眼睛里的确有些东西能把男人的注意力从她的身段上引开。 
“所以你就来酒馆找我了。”我摸了摸腮帮上的刀疤,“有时候我的确不难找。” 
她耸了耸肩:“我听说过你的样子。他们说,你像老坎法肉一样硬。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比喻什么意思呢。”她露出个调侃的笑容,“不过他们也提到过你脸上的疤。” 
我知道她想听这疤背后的故事。所有人都对这个感兴趣,尤其是女人。疤是传奇故事的一部分,而我也不介意当个故事贩子。 
“和坎法一样,沙虎也是庞加里的生物。”听我这么说,她的眼神又茫然起来,“它们是凶恶而致命的野兽。如果有人大咧咧地到沙虎窝里走上一圈,我想它们也很高兴尝尝人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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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它们窝里去过?” 
我笑了:“我可不是吃饱了撑得想去虎窝里散步。那老虎危害营地安全,我才想去杀它。它给我来了几下,在我脸上留了个记号——如你所见——不过笑到最后的还是我。”我弹了弹脖子上那串用黑线串着的虎爪。爪子和线一样,都是黑色的,全部恶狠狠地弯成弓形,我的脸就是这份恶意的最佳证明。“它也就给我留了这点纪念啦,对,它的皮还做了我的帐子。”见那姑娘又茫然起来,我忙补了句:“我是说帐篷。” 
“所以他们现在管你叫虎?” 
“正确叫法是沙虎。虎是简称。”我耸耸肩,“名字么,叫什么都一样。”我看了她一会儿,随即觉得让她多听点故事对我的光辉形象(以及我和她的发展前景)有益无害。“我记得很清楚,”我扩充着故事细节,“沙虎常把跑得离马车太远的孩子叼走,没人跟踪过它,更没人敢对它动手。那天它当场咬死两个人。术客放了法术,但毫无效果——这倒不稀奇——然后他就说我们惹毛了什么大神,这是神给我们的惩罚。不过他也说了,对于杀掉那东西的人,族内自有重谢。”我又耸了耸肩,“所以我就拿上刀去入虎穴啦,当我出来的时候,我还活着,沙虎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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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你就收了那份‘重谢’?” 
我对她露齿一笑:“他们太慷慨啦。所有未婚姑娘都匍匐在我脚下,想给我当老婆暖床。——当然,这种事得一个个轮流来。人们设宴招待我,给我各种各样的东西,歌颂我的丰功伟绩。对于赛尔赛特部来说,这算是非常丰厚的回报了。” 
“你后来娶了几个老婆?”她阴郁地问。 
我挠了挠脸上的疤:“其实——我一个也没娶,不过这不妨碍我随时回应她们的好意。”我耸耸肩,“我还没准备好娶老婆哪,更别说一下娶几个了。起码——现在还不想。” 
“你为什么离开族人呢?” 
我闭上一只眼睛,侧目打量着明亮的星空。“我不过是闲不下来罢了。即使是赛尔赛特这样的游牧部族,对我来说也太束手束脚了,所以我就自个开溜出去给剑舞者当学徒了。学到第七级的时候,我自己也成了个剑舞者。” 
“南方干这个酬劳很高吗?” 
“我很有钱的,黛。” 
她笑了:“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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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你这单后,我会比以前更有钱。” 
她紧了紧扎辫子的皮绳,绳子陷进金色的秀发里。“但是你不相信我们能找到他,对不对?” 
我叹气道:“五年是段很长的时间,黛。本来你那小弟碰上点什么都不稀奇,更别提他还在奴隶贩子手里。” 
“我可不打算放弃。”她说得很清楚。 
“是啊,我看你也不会。” 
黛脱下那件斗篷,小心地叠起来,放在自己的马鞍边。看她穿了一天斗篷后,那苍白光滑的皮肤仿佛在聒噪地提醒我:她对我具有多么致命的吸引力。这时,她向我望来,我心中突然腾起一阵夹杂着狂喜的希望。 
她的表情非常冷淡。我等着她出声叫我,但什么也没有听见。她只拔出剑,插在自己身边的沙地里,然后向我投来深不可测的一瞥,看了我一会,才侧身背对着我躺了下来。 
她的剑反射着星光,红色与银色交相辉映,符文烁烁生光。 
我身上一阵发冷,不禁发起抖来。这天晚上,我第一次穿着斗篷躺下,身下铺着毯子,眼睛望着星星,一心一意努力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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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地板板,这叫过的什么夜—— 
(注:以后尽量减少这块的文字,以便看官欣赏小说,如果喜欢,三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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