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肖】甜甜 第2章 长歪了
2024-03-26博君一肖 来源:百合文库

王老板的脸上看不出太多情绪,我腆着脸对他笑:“再和我聊会儿呗。”
“聊什么呀?”
我想了想:“你手上那疤怎么来的?那么长一条。”
“小时候不懂事,和人打架,被人砍的。”
我瞪大了眼睛:“砍的?”
“嗯。”
“我就说吧,王哥有故事。”我又给他点了一根烟。
他抽了一口,看着手里的点点光亮,又看看我,向后伸了个懒腰:“反正也闲出盐了,送你一个故事吧,我胡诌的,你别当真。”
也许是天意如此,一次偶然的相识,几句无心插柳的话,使我幸运地从王老板口中听到了一个“胡诌”的故事。
王老板的讲述方式并不算精彩,他的口语很多,还时常停下来,似乎是在“现编”。但这并不妨碍我被他的讲述深深吸引。它离奇而波折,完全不属于普通人所在的生活圈,我闻所未闻。
和他之前讲述的那些客栈奇闻相比,这个故事里并没有太多的风花雪月,但我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它杂糅在一切之中,像是凌厉如刀割的寒风中一片微不起眼的羽毛,不经意间飘落进掌心,温柔地抚慰着那个行走在暗夜里的、一身寒气的人。

王老板先说起了他的身世。
我是个被人收养的孤儿,在江岭市长大。收养我的人姓王,是个卖糖葫芦的老太太,所以我也随她姓王。
三十多年前,王老太太在江岭市下辖的留善县火车站卖冰糖葫芦,回家路上,在铁轨旁听见哭声,她顺着哭声找到了一个编织袋,编织袋里装着一个男婴,就是我。那时候户籍政策比较松,她花钱给我买了个户口,给我起名叫王甜甜。
她说我在编织袋里饿的嗷嗷哭,她喂了我一碗糖水,我咕嘟咕嘟几口喝完了,就因为这,叫我甜甜。
上学前班时我就非常拒绝这个名字,每次都被当成女孩。所以自己给自己改过好几次名字,也就只有老太太才会叫我甜甜。
王老太太命不好,小时候遇上自然灾害,村里连树根都吃没了,一家人出去讨饭,最后走散了,后来她被人救下送回老家村里,家里人都没回来,只剩她一个。
长大后有点好运气,嫁了个文化局的,谁知结婚没两天就遇上了WG,她男人被抓走了,她是个墙头草,立马和男人断绝了关系。听说男人后来平反了,当了大官,又娶了老婆,她一辈子都在后悔这事儿。

再后来她又经人介绍改嫁过一次,没领证,凑在一起过日子。对方是个工人,女儿都成年了,她想给男人再生一个,冒着高龄怀上了,但是碰上了计划生育。男人脾气不好,在单位得罪过人,人家把他们家举报了。她被带去引产,孩子没了,身体也坏了,和男人过了几年后她自己跑了,因为男人一喝酒就打她,她实在受不住。
她活着的时候,经常说起这些,我听得耳朵都起茧了。她还总是毫不避讳地对所有人说,收养我不是善心大发,就是怕动不了的时候没人照顾,死了没人收尸。
从小,她就在我耳边念叨:你以后长大了管不管我?
我必须回答她:“管。”
说“不管”的话,她不给我买雪糕。
其实小时候她对我挺好的,除非我干了特别惹她生气的事,一般她不会打我。
但是长大以后,她就特别不待见我了,看到我就跺脚臭骂:你说我造了什么孽,竟把你养成个流氓头子。
我每次都和她强调:“我不是流氓!”
“不是流氓是什么,天天混在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不是流氓是什么?!”

“什么不三不四,赌场夜总会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耍流氓,正经做生意的。”
“做个屁生意,黄赌毒那是生意?去你娘的生意!”她总是被我气的浑身哆嗦,骂我骂地唾沫四溅。
其实在大多数人眼里,流氓和黑社会没什么区别,但其实真的不一样。流氓是地痞无赖,喜欢没事找事、调戏女人、欺负弱小。但是真正混黑道的,在外面比较安分,不轻易惹事,火拼打架也都是因为利益之争。我曾经,是跟着我们当地一个叫十二堂的组织混的,江岭市所有的赌场、拳场、夜场,都是十二堂的地盘。
我在十二堂的那些年,正是江岭市、或者说是这个国家发展最快的时期,一切都在为经济发展让步。十二堂控制着江岭市的地下娱乐产业,很多人在这里面是有利可图的。所以只要我们不惹出大事,当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在王老太太这样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眼里,十二堂就是洪水猛兽,可怕的不得了。她不待见我,因为我进了十二堂,我学坏了。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坏人不是娘胎里出来就变坏的。我小时候也乖过几天,耐不住有人欺负。就像一棵小树,本来好好的往上长,总有人过来捣乱,扒树皮折树枝,能长好才怪。

我没爸没妈,家里就一个老太太,学校小孩指着我的鼻尖骂我是个野孩子,我骂不过他们,只好打回去。
久而久之,倒是没人敢骂我了,见了我都绕道走,也没人跟我做同桌。每天上学跟上刑似的,上到五年级我就不想上了,和老太太说我要跟她卖糖葫芦,被她追着打回了学校。
她不让我卖糖葫芦,我也不知道该干啥,反正不想上学,经常旷课在县城街道上瞎溜达,混在台球厅、旱冰场。我年纪小,台球厅、旱冰场的老板不收我钱,我给他们免费干活,捡球、收鞋,他们免费让我玩。
瞎溜达久了,就留意到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我听人说,留善县新开了个拳场,每天晚上都有人在里边打拳,好看、刺激、还能下注赌输赢。
我打听到了位置,偷溜进去看打拳。那天晚上,我踮着脚,挤过一层又一层的人墙缝隙,挤到了擂台前面。
那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中看人打拳,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懵懵懂懂,但我的心里突然亮起了一盏灯,就像是被擂台上那种搏杀的气氛点燃了一样。我看地特别痴迷,甚至有种幻觉,觉得我也应该站上去。

散场以后我还流连着不想走,最后人都走光了,只剩下几个穿花衬衣的围坐在一起数钱。我太小,他们没注意到我,直到他们要离开时,我突然窜出来拦住他们去路:“大哥,你们还招人吗?我也想打拳。”
我把他们吓了一跳,但那群人反应过来以后就哈哈大笑起来。有个人在我的头顶比了一下,我的身高只到他前胸的位置,他问我:“小屁孩,谁带你进来的?你有票吗?”
“没有,我溜进来的。”说完后,他们又一阵大笑。
“哪凉快哪待着去!我们要关门了。”
我追在他们后面:“你们别小看我,我在学校打遍天下无敌手。”
可能是觉得我一毛孩子好玩吧,其中有个人停下来,问我:“小孩,你叫什么?”
“王一,大王的王,第一名的一。”
“你没有作业吗?大晚上在外面瞎跑?你家里人不管你?”
“我不想上学,我觉得你们这儿挺好的,你们谁是老大,是你吗?大哥,你收了我吧!”
“呵,小屁孩!”那人朝身旁的人伸出手,“小刚,药还有吗?”

身旁的人递了一颗药到他手里,他递到我面前:“M古?听说过没?”
我摇头:“没。”
“这个东西,有毒,你只要吃一粒,就再也离不开它,吃不着就浑身难受,像蚂蚁上身,起脓疮,生怪病,吃过这个的人都活不五十岁。你把它吃了,我就认你当小弟,让你来拳场。”
他眼神很可怕,我当时心里是害怕的。但是我转念一想,活那么长干什么呢?只要能活到给老太太收尸的年纪就够了。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活着还有其他什么意义。
我想跟他们打拳,那是我发现的唯一一件喜欢的事。
我把他给我的药吃了。
那个给我药的人,就是后来十二堂的老大,刘小彬,绰号十二刘。不过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地下拳场老板。
他是吓唬我的,那东西不是M古,是真的药,甘草片,治咳嗽的,很难吃。他没想到我真的会吃。
他收了我,但也狠狠地教训了我。我被揍了一顿,他下手真狠,老太太可从来没有这么狠地打过我。
他问我为什么要吃那个药,我把心里所想,如实告诉了他。

“你说你活着,就是为了给老太太送终?”
我点头:“我是奶奶捡回来的,她养我就是为了让我给她送终。”
十二刘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凶狠地告诫我,想跟他混,带毒的东西一辈子不能碰。
从那以后,我就跟着十二刘了。一个月里,有一半时间在学校混日子,另一半时间都混在拳场里。
我上不了拳台,被他们安排在拳场里跑腿,没有工资的。一开始什么活都干,收拾垃圾、替人跑腿买东西、给拳手递水递毛巾、还当过计时员吹哨子。无论干什么我都乐在其中。
擂台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有业余的,也有一些请来守擂的专业选手。我一个半大孩子在里面跑腿,挺引人注目的,我会追着那些厉害的选手,求他们教我,他们也乐意跟我玩,当是招猫逗狗。
每个人都说我筋骨好,好好训练能上拳台。我喜欢的东西,我愿意下功夫练,在十二刘的默许下,我拜了好几个师父,十二刘自己也教过我,他挺能打的,很厉害。逃课出来几乎都泡在这里,跟他们学了不少本事,算是专业拳手和野路子的结合体吧,还和一个小子学了溜门撬锁。

老太太并不知道我在拳场混,我骗她说我在同学家写作业,她信了我。那两年我长得特别快,裤子刚穿一个月就短一大截,很快就有了大人模样,比学校里的学生都显老,应该是和混在拳场有点关系。
和我的个子一起长起来的,有飞速变化的县城,还有十二刘的产业。拳场让他赚了不少,江岭市的很多大人物、还有很多外地人都慕名而来。但十二刘是外地人,他想在江岭站稳脚跟并不是一帆风顺。十二堂在江岭的地位,是靠着一场又一场硬仗打出来的。
我手上的这道疤,是十五岁那年被人砍的。拳场赚了钱,十二刘开始扩张产业,又先后在江岭市区里开了夜总会,还有游戏厅,其实就是赌场。抢了别人的生意,来挑衅的特别多,有一段时间简直防不胜防,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
我年纪小,大多数以后,他们打架,我只在后面给他们递器械,钢管、砍刀什么的,十二刘不让我上,他们都说十二刘是我干爹,把我当儿子养。但后来,实在人手不够了。
新开的夜总会和赌场总有闹事的,能打的都被派到新地盘镇场子了,只有我每天还照旧待在拳场里跑腿,其他工作人员都是新招的。

他们可能算好了拳场里空虚,纠集了一帮人,扛着砍刀和钢管来拳场里闹事,观众被吓得全溜了,那些拳手都是合作关系,不是我们的人,看见事情不妙,也跑了。
整个拳场里,15岁的我是资历最老的。那些刚招来的新人没见过这样的场面,都在看我。
“小王,怎么办?”
我心里也慌,但我学着十二刘的口气:“慌什么,你去后面给十二哥挂个电话,其他人,抄家伙,跟我走。”
我比他们强点,我没吃过猪肉,但我见过猪跑,反正气势上绝不能输。
我带头,强摆出浑身杀气,扛着砍刀,打算和那帮来踢馆的正面杠。
但是我毕竟年纪小,对方一看带头的是我,都笑了。
“怎么?十二刘让个毛都没长齐的来镇场子?”
我那时候年轻气盛,最听不得别人说我是小孩。
“老子没毛照样削你!”
“呵,就你个小兔崽子?牛皮不要吹太满,小心蹦着自己!”对方带头的大吼一声,“兄弟们,给我上,今天必须给我端了十二刘的老巢!”

那个年纪真的很容易热血上头,我当时心想,刘哥收留了我,教我本事,我今天要是守不住拳场,我就以死谢罪。
人要是连命都不想要了,真的是很恐怖的。我听十二刘讲过,打群架讲究的是擒贼先擒王,我的眼睛死盯着那个带头的。
那是我第一次打群架,带着几个新来的小兄弟。那个场面非常混乱,打到最后整个人都麻木了,也不知道身上有没有伤,也不关心其他人怎么样了,手里的刀都变得轻飘飘的,眼睛里只有那个带头的。那个人在前面拼了命地跑,我在后面举着砍刀追,他的后脑勺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毛很乱,有三个旋儿。
十二刘带人赶回来的时候,其他人都瘫在地上了,只有我杀红了眼,追着对方的头头满拳场跑。
后来听他们说,那个人被我吓尿了,背上流着血,边跑边尿、边求饶。
十二刘让刚子拦我,刚子哥从后面抱住我:“小王,小王,别追了,我们回来了。”
我听到是刚子哥的声音,才从那种疯癫的状态里回过神来,回头看到刚子哥,又看到十二刘,我大喘一口气,把刀拄在地上。

他们说,我当时特别镇定,脸上带着笑说:“哥,放心,有我在,场子丢不了。”
但是我根本不记得了,说完那句话我眼前一黑就晕了。
这个故事是以王先生为第一人称主视角,前期是他的成长经历,肖先生还没来,静待哦。
大唐荣耀甜甜续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