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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观后感行政法选录(4)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当然,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把个人声誉,集体荣誉看得高于一切,所以把面子放在第一位也正常!而且生活中很多人虽然没有李雪莲那么极致,但同样不也是为了面子执着了一辈子吗!
有时候,我喜欢对中国的言论出版自由大加抨击。是的,没有人能够否认管制依然存在,而且依然严格。但我们也同样要看到社会的进步,像这部虽然貌似荒诞、幽默,但却深刻揭示上访制度的小说,在过去恐怕不容易与观众见面吧。

我不是潘金莲观后感行政法选录96条


《我不是潘金莲》采用的圆形画幅恰好把观众置于一种隔岸观火的“窥探”地位。这种隔岸观火的心情,就像古时的人们在戏台下看戏子们唱戏一样。
《我不是潘金莲》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女刁民的告状故事”,说这个被称为潘金莲的李雪莲为“刁民”,可谓出于“公正立场”——你自己搞假离婚,你老公趁机把你甩了,是自作自受;你要“讨说法”,那是你和你老公的事,关别人何事?你倒好,居然一级一级地上告,把市长、县长、院长一个个拉下马……这在现实中可能吗?可这又似乎处处透着真实。这就是荒诞现实主义的魅力。
用荒诞的外壳装现实的内核,这是四两拨千斤的智慧。从北京到县城,这样的场面多难写?然而一个李雪莲,把上上下下的行政系统都串起来了,并且有了极其生动的呈现。尤为高明的是,电影中的干部没有一个是贪官,都辛辛苦苦、兢兢业业,都想息事宁人、安定团结,然而不断“好心办坏事”,硬是没能准确理解李雪莲的真正用意,于是一次次坐失良机,把她逼上告状之路。
编导真的是把李雪莲当主角来描写吗?未必,她只是一根线,不断拉扯出中国社会的众生相。为了一个“农村妇女”的告状,从政府到法院到警方,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却还是做的无用功,这是为什么?因为所有人都是政绩思维、维稳思维,却唯独不能理解一个简单村妇的简单心思:她只是要一个说法,不是“法律的说法”,而是“人情的说法”,即便受骗认栽也行,但得让她咽下这口气,而现实却是处处跟她作对,让她的恶气越发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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