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陪伴,花谢花开,我永远喜欢《龙族》(4)
有人说,龙族越写越烂了,也有人说,它只是没有以前的味道了。
说到底,只是这么长的时间,我们都变了。
它的作者从一个攥着笔怒吼,满脑子幻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拍着电影,签着合同。
路明非也成了威风凛凛的学生会会长,追捕暴走的混血种宛如探囊取物,一大群肤白貌美的外国女孩排着队地等着加入他的后宫,于是他不得不把他的孤独藏在那件拉风的大衣后面。
而我们也学着把孤独藏在了自己的心里。
七年前,我还是个初二的少年,喜欢透过窗户眺望远山和未来。
七年后,我变成了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家伙,依旧迷惘不知所措,于是便回首过往。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过去的自己解释我混得很惨这件事。
或者说我根本不敢面对过去的自己。
就像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身旁的书架上便是全套的《龙族》,可我终究没有勇气再去翻阅。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它太过于冗长,也太过于陌生。
或许,死去的并不是《龙族》,而是我们。
有些路你和某人一起走,就长得离谱,你和另外一些人走,就短得让人舍不得迈开脚步。
——江南《龙族》
尽管如此,我还是期待着它的终章,期待着作者许诺的温暖的结局。
就像是期待与一位许久不见的老友重逢,大家觥筹交错,把酒言欢,说着以前吹烂的牛,聊着以前追过的妞。追忆着青春年华,尽管两人都不复从前模样。
然后郑重其事地告别,彼此祝福,各自安好地走上新的旅程。
风里,有成长,有诺言,有故事,有青春。
大家说好不许落泪也不许回头。
可我确信,我会在某个寂静的夜里偷偷回首。
那不仅是我七年的青春。
那是我永远喜欢的一本书!
【究惑 / R】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