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70后 第16章
我之所以没去干体力活,不是因为懒,一是我现在主持一个排的工作比较忙,二是那些菜地是以班为单位分的,没我的事。
我们连的菜地在基地的西门附近。分为大大小小九块,一个班一块。
我们之所以不务正业地去种菜,是为了改善连队的伙食。按照规定,战士每天的粮食定量是一斤半,每月45斤;伙食费是每天四角五分,每月十三点五元。我们连三分之一是女兵,女兵相对而言饭量比较小,所以全连说来粮食定量是足够的,但就那点伙食费,生活肯定是好不了。所以当时的部队都搞副业,具体说来就是养猪、种菜。我们连是三项副业,加上一项是种蓖麻。连里养了十多头猪,自己养自己杀。连里只有一百来人,又没冰箱冰柜的,杀头大猪一两天吃不了,我们就跟机修连合作,我们杀猪给他们一半,他们杀猪也给我们一半。有了这些猪,加上种的菜,加上漫山遍野“点”的那些蓖麻(今年卖蓖麻籽卖了700多元),连里改善生活也就有了基础。
按照连里的分工,我们排的三块菜地,两块种白菜,一块种萝卜。白菜萝卜都已经收了,储存也是各班自己的事。今天的活就是挖菜窖,一个班挖一个。
按说艰苦的工作“领导”应该带头,但我发现发现排长陈从仪、副指导员宇文君也不大干“粗活”。我现在是副排级领导了,我还跟小当兵的一起出苦力流大汗,那不是脑子有毛病嘛?所以我就心安理得在“家里”呆着。
我刚写了一会儿,就听到通讯员在外面喊我。我赶紧出门问他什么事,他说:“你的电话,南门值班室打来的。”
我到了连部拿起电话,里面是正在总机房值班的小马。她跟我说:“副排长,值班室的电话已经挂了。他让我转告你,说是你姑姑来了,在大门口呢,让你去接。”
我有些迷糊,赶紧让“陈子华”给我提供信息。
原来陈子华她爸,也就是我“爸”共有兄妹四人。我爸陈伯宗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两个妹妹。但是到了现在只剩了一兄一妹。他哥哥在新疆,是个建设兵团的师级干部,他大妹已经去世,那个小妹妹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我爸的小妹妹,自然就是我的小姑,叫陈玲瑶。她有点“历史问题”。我入党政审的时候,就是因为她的原因,生生推迟了四个月才被“发展”。
我小姑的“问题”其实并不大。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小姑夫,当过国民党杭州警备区少校参谋。1949年解放军大军入浙,小姑夫随部队向解放军投诚。以后他们夫妻俩就回了安徽老家,我小姑在小学当老师,小姑夫是县供销社的干部。**开始后,我小姑夫因为有海外关系(他父亲是台湾军界的高官)而被污蔑为“潜伏特务”,在“牛棚”关了两年;小姑也因为“阶级立场”有问题被开除出教师队伍。1968年秋天,他俩又被赶出县城,到农村去接受“改造”。当时有很多“不可靠”的城里人被赶到了农村,还逼着他们承认是自愿去的,要他们说:“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
步重华吴雩肉在第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