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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弹少年团/飞咻】本性


人类对于某些事情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无需学习。出生知道啼哭,饥饿就要食物,危险就知道躲避。
而关于你,我也是一无所知的。我从未见过你,没读过任何一本关于你的书,没学习过有关你的技能,可一见到你,我就知道我要爱你。
社会生物学向我解释“爱你与生存一道,刻在我的遗传基因里。”
用我的话来说,我天性爱你。
【1】
金泰亨去楼下扔垃圾的时候遇到哥哥带过来看房的闵玧其,虽然说起来只是个合租对象,但是以后一个家难免天天看,便抬头多留意了几眼,没看出什么别的来,只有一个感觉,这个哥哥挺好看的,白,还觉得很是眼熟,一见如故。
对于金泰亨眼熟便意味着他可能在哪里遇到过这个人并热情的搭过话,也许对话发生的地点是个不起眼的厕所或者楼梯拐角,至于在哪里做过什么,让他想起来就有些难为人了。
金泰亨也一向不是什么喜欢难为自己的人,在金南俊介绍新房客闵玧其的时候也就咧出一个明朗友善的笑容,半字不提自己觉得眼熟的想法,提出来不记得多尴尬啊,毕竟金泰亨是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了。
“那玧其哥以后就要多多关照啦。”
大约是因为那种没由来的熟稔感让金泰亨很快适应了闵玧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日常。
不止是适应,大约还带有一点图谋不轨,暗戳戳的想在日常生活的轨迹中了解闵玧其这个人,试图找个合适的机会让两个人由颇为生分的房客变为同居人。
所以后来金泰亨叼着一根棒棒糖没骨头一样趴在沙发上玩游戏的时候问回家拿东西的金南俊,试图从别的方面来了解闵玧其。“哥我以前见过玧其哥嘛?感觉好像从前见过的样子,大约就是宝玉遇见林妹妹的感觉。”
“哈哈,林妹妹这个形容你别让他听到,不过他高中时和我是同班同学,你有见过也是有可能的。”
后来金泰亨果然在金南俊的毕业纪念册里找到了闵玧其的照片。
金泰亨果断的掏出手机拍下了闵玧其的毕业照。
金泰亨和金南俊从小到大就读的都是同一所学校,看过照片后四舍五入就等同于曾经见过闵玧其是可以确定的事实。
那么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就很好理解了。
于是在某一个吃完晚饭两个人都不想洗碗坐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的时候,金泰亨掏出了手机指着相片问闵玧其,“玧其哥我发现你和南俊哥是一个班的诶,那哥对我有印象吗?我也算是你的校友兼学弟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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