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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狐妖小红娘的)勿忘蛛,上篇

看到题目就知道我要搞事情,没错今天我就要用番外来搞事情!首先还是求赞求关注啥的,可以建议我写什么番外哦!反正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写啥番外,哎,那就开始吧――
清瞳是一只小蜘蛛,独自生活在破落的王家大宅里。
白天,她吐丝织网。
不止有白色的丝线。她吃下什么颜色的食物,便吐出什么颜色的丝。比如上次,她吃了明前的龙井,吐出的丝便碧绿可爱;再比如上上次,她吃下一枚瓢虫,便能吐出红黑相间的丝线;还有上上上次,她一不小心吞了隔壁毒娘子的毒蝎,足足昏迷了三天三夜。可醒来后她又高兴起来——她可以吐紫色的丝线啦!
有了这些五颜六色的丝线,清瞳就开始织网。和一般的蜘蛛不同,她的网上有各种各样的图案。她织过开春儿里第一朵桃花,也织过冬日里大雪纷飞中一点灯光。
有时候她会拿自己的绣品去街上换些有趣的小物件。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住在老宅子里的朱家娘子,是位心灵手巧的美人。
“清瞳啊,你可曾许配了人家?”北街的万婆婆一见她,便笑得见牙不见眼:“没有的话——我家那不成器的混小子阿虎如何?”
她不懂什么叫心上人,可阿婆的神情叫她看了脸红。红着红着,就想起了过去的事。
那时候阿婆还没有出生,毒娘子刚刚成为她的邻居,王家大宅里还住着一个姓王的书生。
他是个被贬的京官儿,带着他那大家闺秀出身的娘子隐居在这小小的樊城,能把柴米油盐过的诗情画意。
他们五岁的独子王富贵却半点儿没学会父母的文雅气,整日里钻树洞,掏鸟窝,气的阿娘揪着耳朵大骂:“造孽呀——圣人言,万物有灵,你怎敢妄造杀孽?”
可清瞳觉得,王富贵是个善良的人。
他钻树洞,是为了找稻草给松鼠絮窝,掏鸟巢,是为了把掉下树的鸟蛋送回去。
就连不小心划破了清瞳半张蛛网,都要小心翼翼道歉。第二天,她准能在完好的小半张网上发现几粒牛肉碎。那时候清瞳法力尚且低微,连化形都不会。只能趁王富贵午睡,悄悄在他耳边放一朵新开的桃花,又或者一只被蛛丝缚住的青虫。
他醒来后看见这些,从不惊慌失措,而是笑眯眯地把带着露珠的花朵夹进课本里。清瞳悄悄看过了,课本的空白处画满了细脚伶仃的蛛儿。
时间一过便是十年。
十年后,满街乱跑的小孩子变成了人人夸赞的俊郎君。最泼辣的姑娘看见他也会脸上发红,最无法无天的小子见了他也恭恭敬敬。所以当他有了喜欢的姑娘时,收到了几乎所有人的祝福。
那个幸运的女孩是蜀地来的绣娘,绣什么像什么,活泼泼水灵灵。王富贵爱着她的绣品,也爱上了绣出这美景的人。
清瞳趴在房檐上,想,我绣的比她还要好呢……可是,可是那是他喜欢的姑娘,所以她也一定是最好的。
在他们成婚的晚上,清瞳吃了很多苦涩的指甲花。她想吐出最红最红的丝,绣一副人人祝福的双喜字。可这边喜字还没结尾,那一头新娘就露出了狰狞的獠牙。
原来,她是南国的公主,为了寻找自己夫君的转世而来。这一世的夫君叫东方月初,是个不能近女色的小道士。于是公主四处寻找天生具有灵气的少年,在天明时杀死他们,这样东方月初便不得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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