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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永远活着(3)

说得过分一些,叫“奴性”。
当然,No Offence,无意冒犯,喜欢武士文化的同学请别骂我。
若我是一名武者,要说忠诚,我可以忠于国家、忠于君王,忠于百姓社稷。我行走江湖,便做我要做、且也会做,对得起我良心、对得起一个“侠”字之事。这些事不是主人或委托人派给他的任务,而是他自己心里明白、自己想清楚了的事情。
想不清楚的,或是不想、不敢那么做的,随他们跑去当老板们的杀手吧。
侠客要游走于法律之外,但他们不会做违背“侠”字之事。
做了的,你便当他们黑社会吧。
而一名侠客眼里最大的应该是社会,是天下,是国家,是那些需要他帮助的人们。而不是那些个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却还成天想着把厉害的武士们呼来唤去、为他们自己私心服务的“主人”。
正如金大侠所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我想这大概也是包括美国队长在内的若干名超级英雄没有接受《索科维亚协议》,而沦为了“通缉犯”的缘故吧。
可这些通缉犯,他们才是为了天下而奋出,为之战斗、乃至为之牺牲性命者…而一个个“主人”们却仍围在桌边,拍着秃头脑袋,企图使唤和控制他们。
谁是侠客,谁是祸人,显而易见。
何为武侠精神
话说回来,在我泓烧鸭的理解中,何为侠客精神呢?
为什么,连看样子跟咱八竿子打不着的复联、超级英雄他们,我都觉得它们足够称得上了“武侠精神”呢?
什么又是百度百科释义里所说的“侠客精神”呢?
同样,在“武侠精神”词条内,百度百科也有他们的理解:
武侠精神,又称“侠义精神”。是指认为对社会有强烈的责任感,能够机智勇敢地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的人才能称之为“侠义”。
中国第一部具有真正意义的武侠小说《三侠五义》里对“侠义”的定位非常到位:
“凡你我侠义做事,不要声张,总要机密,能更隐讳,宁可不露本来面目,只要剪恶除强、扶危济困就是了。”
——《三侠五义》第六十回
从先秦诸子时期起,武侠就已通过各式文艺作品形式被创作出来,志怪、传奇、画本、民俗、戏曲等,千余年间,佳作是层出不穷。
到了古典明清、及近现代时期,更是有一段“大放异彩”的辉煌岁月。先有我们熟知的“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领头,及那《三侠五义》。到民国后名噪一时的“北派五大家”,以及后来“三剑客”、“现代武侠四大天王”,乃至当代兴起的网络小说中的一些少数、其中也不乏的武侠作者等等…
而飞跃出文字,在技术开始成熟的年代,武侠电影与电视剧也在中国开始火热。从1928年的《火烧红莲寺》起,掀起这道长达数十年的浪潮。2000年李安导演的《卧虎藏龙》在第73届奥斯卡金像奖夺得包括最佳外语片在内的多项大奖,称之为武侠影视上的巅峰都不为过。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2000电影《卧虎藏龙》
陈子扬老师以这部电影绝大部分制作团队为外国人、就将它当做外国电影,我是无法苟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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