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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洛丽塔》看文学中的“香艳场景”——跟我读名著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是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开篇的第一句话,作为一个读者,我想我无论如何也忘不了这句话,我完全想不到竟然围绕着单单三个字就能表达出浓烈的情欲。但是我们今天不是要讨论《洛丽塔》的表达方式,而是要说《洛丽塔》所涉及的道德问题,究竟有没有问题。
洛丽塔成书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的美国文学界,正处于现代主义最后的辉煌时刻。古典优雅的贵族时代落幕了,可二战的绝对胜利却掩盖不住眼前这个时代的千疮百孔。时代的发展不仅没有解决过去的遗留,反而带来了更多旧智慧旧道德无法面对的困境。
这样一部小说,在当时,还是难以被接受的。书稿被多家出版社拒绝,但是好书终究不会被埋没,出版后英国作家雷厄姆·格林在《泰晤士报》上发表评论,推许《洛丽塔》为当年最佳的三部小说之一,于是《洛丽塔》很快成为国际畅销书,跻身于文学名著。
美国最后也接受了它,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妮维在《纽约时报书评》上说:
纳博科夫先生在介于中告知读者,《洛丽塔》没有道德观在内。笔者只能说,男主的命运是古典的悲剧,完美表达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的道德灼见:‘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浪费……’
甚至作者纳博科夫对自己这个故事的判断都是:“如果男主站到我自己的面前受审,我就会以强奸罪判处男主,而对其余的指控不予受理。”
小说讲述一个40岁男人对12岁女孩子的恋情。为了接近女孩子他勾引女孩的母亲,成了女孩的继父,这样就能和洛丽塔朝夕相处了,也正是这样朝夕相处,让他与洛丽塔有了恋情。女房东发现了他们俩的恋情,在疯狂和痛苦中死去。最后洛丽塔离开了男人,和别的男人结了婚。男人去找那个帮助洛丽塔离开他的剧作家——也曾是洛丽塔的情人,男人枪杀了剧作家,自己也因此入狱。
在男人看来九岁至十四岁的女孩有一种仙性,他迷恋这些女孩中的“性感少女”。这在今天,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是绝对不允许恋童的。更何况他还和他的继女发生了关系,这更是让本就具有恋童问题的小说披上了一层乱伦的外套。
这样一个描写继父与继女的特殊关系的小说,就是在一个无比贴近现实的场所,完成了对旧式道德的解构,将主角与少女的异质化强化到了极致。在这对不同寻常的父女之间,建立了一种极其特殊又包含有各自的合理性的场所,这个场所并非是一间房子,一个小镇,而是在两人之间不可见的磁场。其带有强烈的排他性,所有主动被动进入到磁场中的人物都被磁场本身强大的力量所摧毁或驱逐。比如洛丽塔的母亲和她后来的小男友。这些角色们,他们所承载的任务并不仅仅是推动冲突的戏剧化发展这么简单,而是藏有一种更为隐秘且带有某种规律的使命。
那么像《洛丽塔》这样的作品,讲述一个“不道德的”人物及故事,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受到批判?尤其是,将这种“不道德的”故事用华丽的文学手段来描述,将人性中隐秘不可触碰的部分解释出来的做法,对社会人心的危害会不会更大?这个问题可能永远也解决不了,也解释不清,但是对我而言,从文化多样性来说,这样优秀的文学作品,哪怕作品对社会有消极作用,也要尽量保护,就好像熊猫其实是攻击性极大而且会强奸雌性的一种动物,但我们依然在尽全人类之力来保护它一样。从内容上来说,深刻揭示人类本性——无论是好的部分还是坏的部分——的作品,本身具有的积极意义、思想价值也是必须要肯定的。对于《洛丽塔》来说,也许这个“有伤风化”的故事本身才是不重要的,它只是内核对于载体的反向且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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