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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树界》三、 剑柄

在异界的大路上,总是弱肉强食,就算是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来说也是这样。
要怎么办?迷茫的龙圣在该隐城的大街上游荡到双脚乏力。木底的鞋踏着石板的街道,哒哒声引来路人的目光。穿着破旧麻布长袍的龙圣很不自在,但慢慢的也都适应了。低头走着,肚子空空,精神萎靡也不知道该去向何处。
突然,撞到一个柔软的肚子。抬头一看只能看到茂盛的大胡子。“喂,你小子谁啊?”粗壮的手臂把龙圣整个的拎了起来。
惊慌的龙圣现在刚刚能看到这大胡子的脸。“喂你小子刚来的吧,跟我干活吧。”
“厄,额?什么啊?”
不由分说的,这大胡子便硬生生的把龙圣拎到了一个铁匠店门口。
抬头看这便是附近最大的宅子了,三层的楼加上五层高的烟囱,威风的门脸,霸气的双斧挂在橱窗里。
面包和着白水吃了一顿,便被叫去拉风匣。这一上午,穿一件皮围裙,铁匠炉烤着,汗流浃背,沁着汗水的麻布衣衫剌的推动的手臂生疼。大胡子看他一身麻布衣服刚刚够遮体,长短还不合适,前襟还绊脚,险些烧了半边眉毛,便给了他半天假提前拨了几个月的工资,找了个人陪他去换掉身上那块麻布。找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白玉那姑娘。见面就喊叔叔,原来这边也认识着。倒不是说特意去找的龙圣,巧的是前两天刚失踪了个矮妖,正着急要个打杂的人手。
闲话叙了一会,两人开始逛街。这个街是第二次逛,但是头一次不像这样,那是把每个区都走一遍,为了让龙圣了解这该隐城的大貌。这回专门往绸缎庄,皮匠店里一钻,也是女孩子眼尖,去的地方卖的太贵了。龙圣是无所谓的,但是那女孩瞅的是两眼放光。但终究是太贵,一件衣服就得龙圣花大半年的薪水。最后在一个小作坊里买了一身棉制的衣服,老牛皮的鞋。二百迪纳尔,两个月的学徒薪金没了。
“转个身”,盯着龙圣的她“花了这些个钱,倒也值了。”
“缺点东西…走回去找叔叔。”
“呦,小伙精神不少啊。”
“哈肯叔叔,他还缺一把剑。”
“额,去仓库里吧,看好哪把,拿哪把吧。”
“叔叔太豪爽了,爱你。”
偌大个仓库,不亚于军械库。一条走廊两侧每隔十米就有一间装满各类兵器的仓库。而且,越往深处走,兵器的质量越高,而门口两侧的仓库里装满了断剑,残刀和以前铸造出的失败品。
“哈肯叔叔,你可不要随便给一个就算了。”
“当然不会。”
走廊中部的一个房间,比前面的屋子小了很多,但是也是摆下了十多排的刀架。龙圣从它们身边走过,手指划过剑身,有些在碰触下闪烁出微弱的光。
“这些都是矮妖打造的,有一些含有他们的魔法,这个有冰冻的效果,被刺伤的野兽会因失温而死,”指着龙圣手里的那柄渗蓝色的短剑。
一把剑柄放在架子上层,很是扎眼,按理说这个屋子里都应该是较为优等的武器,怎会就一把残破的剑柄在这。拿起那剑柄,整个剑柄闪烁出橙红色的光,隐约的看到那剑从断裂处辐射出红色的剑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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