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蝙蝠侠(十七)
就像有人说的那样,再繁华的地方也只是为了遮盖它的腐朽,这句话在哥谭一定是不被承认的真理。就在当地名流频繁出入的高档饭店,会所,赌场周围,恰恰是乞丐和无业游民,流浪汉集聚的地方。但是,在这种地方的犯罪率往往比其他地方要小,没人敢去动那些声名显赫腰缠万贯的名门贵族,就算成功了也会给自己带来数不尽的麻烦。权势,财势,以及一些见不得人的地下势力是构成哥谭最主要的因素,对他们来说,平民百姓不过是为他们追求更高的地位的垫脚石。所以有些人不爽了,他们会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来向那些权贵复仇。
在普通居民区,两栋居民楼之间的狭窄巷子之中,七零八落地横卧着一些流浪汉,身上裹着破旧的棉衣或是被老鼠咬穿了不知多少洞的毛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了,两旁的人家无论是顶层还是底层都把靠这一边的窗户封得严严实实的,不管是原来身上的酸臭味,还是食物变质的怪味,甚至是血的味道,都是不受人欢迎到极点的,更别提下水道堵塞之后泛出的臭味了。但是,有时候为了图方便还是有人会从这条小路穿过。一位大妈,为了赶时间,就准备从匆匆这里穿过。为了避免吸入过量让人犯呕的气体,还把手绢浸湿了捂住口鼻。可是小巷里躺着的流浪汉有时甚至直接横卧在路中间,要过去的话不得不从身上跨过去。瞟了一眼在流浪汉身上上下翻飞的苍蝇,胃里就一阵阵向上涌,注意到苍蝇的数量时,大妈甚至觉得自己就忍不住要吐了。但是强忍下了恶心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就在她快经过一个蜷缩着靠墙坐着裹着破毯子的流浪汉时,流浪汉掩在毯子里的嘴角向上翘起,露出了暗黄的牙齿,趁大妈不注意的时候,快速地伸出脚将大妈绊倒了。
大妈一下子摔倒在地,身上的衣服沾染了地上的湿泥,一下子也散发出了小巷里特有的味道。摔得不轻,大妈颤抖着爬起来,站稳了,愤怒地看向身后的流浪汉,大骂道:“你的眼睛长在屁股上了,你这狗杂种!”那个流浪汉冷笑一声,也站了起来:“哦,抱歉,妈咪,是我不好,伤着你了么?我可以叫你妈咪吗?”大妈并不理会他,准备转身离开,但一只大手紧紧地抓住了大妈的肩膀险些让她再次摔倒。“你想干嘛,你这狗杂种!”“呵呵,当然是要向你道歉了,妈咪。”一道寒光闪过,一把匕首横在了大妈的脖子前,上面还汨汨地流着红色的液体。大妈被吓到了,眼中流露出的恐惧在刀刃上反射,颤抖的嘴唇中发出了音:“你,你想做什么?”但是另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毛毯滑落了:“嘘,妈咪,安静点,这会让我放松些。”手上的刀更用力地抵住大妈的脖子,“我是来给你安息的。
”听到这话,大妈的喉咙里发出了混闷的尖叫哀求着,但身后的人不为所动,将刀一抽,一道血柱从大妈的脖子的开口处喷了出来,接着,整个人颤抖了几下,便不再动了。男人松开了手,任由大妈的尸体随便滑落,捡起了地上的毯子,裹住了自己满是伤疤的身体,还有几道刚结痂的伤口,甚至有一道刚划开的口子。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小巷,围绕在小巷里流浪汉的苍蝇为什么那么多呢?原因很简单,苍蝇往往为新鲜的血肉和腐肉所吸引,现在在小巷里的,没有一个活人,全是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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