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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案例:小张坑弟弟小章

2023-04-03法考主观题法律案例 来源:百合文库
案情介绍
小张跟小亮有仇,出资10万教唆自己的亲弟弟小章(他俩长得像)教训小亮,小章同意,回家告诉老婆小鱼,小鱼说,我不去你自己去吧?并温馨提示:打伤就行,别打死了。小章找到小木头骗他说去抢劫,请小木头放风,小木头不答应,小章就恐吓说“事告诉你了,你若不去我就灭口”,小木头被迫同意。为保险起见,小章带上了15岁的小年(小年就是未成年的意思),小章与小年一起入户,小年在门外放风。小章见床上有一人睡觉,认为是小亮,木棒击打至不动弹,小章盗窃手机。小年未制止。小章离开后,小年心狠猛砸被害人。为破坏现场,放火烧毁小亮家。小年出门后,小章问他干嘛呢,小年说自己在放火烧房子,小章听完啥也没说。门外没有小石头的踪影。小石头很怂,见他俩入户之后,越想越害怕,不一会儿就逃回家中。小亮家发生火灾,房屋被毁。事后查明,当天小亮因事出差,在家的是他心脏病的妻子小月,小月因遭受殴击,心脏病当埸身亡。
法律问题
1.关于致小月死亡的事实,赵某、小章、小年三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
2.小鱼与小章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说明理由。
3.小年与小章、小木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犯罪形态如何?说明理由。
4.小章拿走手机的行为如何定性,小年是否需对此行为负责?说明理由。
5.小年引发火灾的行为如何定性,小章是否需对此行为负责?说明理由。
6.赵某、小章、孙某、小年、小年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何种共犯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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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致小月死亡的事实,小章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小年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理由是:小章、小年系共同正犯,二人实施的共同行为与被害人特殊体质结合,导致死亡,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客观上认定为致死行为。小章主观上系伤害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小年主观上系杀人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赵某主观上系伤害的教唆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2.孙某与小章不构成共同犯罪。孙某客观上没有实施帮助、教唆、共谋行为,只是附合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仅是知情不举,不是犯罪。
3.小木头与小章在盗窃罪(入户盗窃)、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小木头与小年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
按照共犯从属性说,故意者小木头客观上为小章实施的入户、伤害、盗窃,提供了帮助(物理帮助和心理帮助),主观上具有帮助入户、抢劫的故意,是小章实施的盗窃罪(入户盗窃)、故意伤害罪的帮助犯。
按照共犯从属性说,帮助者小木头客观上为小年实施的入户、杀人,提供了帮助(物理帮助、心理帮助),主观上具有帮助入户、抢劫的故意。抢劫故意包容伤害、杀人故意。小年的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杀人罪是牵连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小木头是小年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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