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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龙】忌祭

“人理所当然的忘记。”
我叫王九龙。
我还是忘不掉他。
我们已经分手十一个月外加八天了。
可是今天我又看到了他。
他搂着上周新交的女朋友走出了学校。
我就站在他们身后的操场上。
眼泪自己流出来了。
他叫张九龄。
是我的初恋。
他肯定已经理所当然的忘掉我了。
我们分开后他谈了三场恋爱。
在我之前他有过四个前女友。
这是我离开后才发现的。
我曾经以为他是个长情的人。
我有病。
自残,莫名流泪,喜怒无常。
消极且厌世。
在他来以前。
我与他相识于初中的乐团。
他是圆号的首席。
我在单簧管声部。
我们的位置隔着整个乐团。
可他认识我我知道他。
我们逐渐彼此熟悉。
他说:我找到女朋友啦。
就是你认识的那个女孩子。
我说:恭喜呀兄弟。
记得请我当伴郎。
后来的那个夏天。
有天天气很好。
我在旗台边上晒太阳。
他从我身边路过。
我笑着塞给他一颗水果糖。
我习惯了校园暴力。
终日成群无尽的谩骂。
我没有告诉他。
我们早已像是多年的老朋友。
每一天在一起嬉笑怒骂。
他们又开始骂。
说我一个男的竟然喜欢他。
骂我是变态是精神失常。
我不想让他听到。
但我的阻止没有意义。
他还是听到了。
来班级找我。
没有问真假没有想象中的抓狂。
只是看着我说:我曾经喜欢过你。
为什么?
因为夏天的午后我递给他的水果糖。
那你还喜欢我吗?
他说,喜欢。我们谈恋爱吧。
我没有答应他。
因为他还有个同班的女朋友。
他和他的第四个女朋友分手了。
他也看到了我手臂上的一排伤疤。
他说不要再这样了。
他会心疼。
我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包里的美工刀。
我们在一起了。
他会在我们拖堂的时候在窗外对我眨眼睛。
他会在视频聊天里想办法逗我笑。
他会偷偷从背后扑上来揉乱我的头发。
他会在我吃雪糕的时候抢走第一口。
他会给我写分享日常的小字条。
他会在碰到家人的时候带我悄悄逃跑。
他会肯定我的一切。
中考来了。
我考上了本校的高中。
他迟迟没有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
他说,完了我可能会去到别的地方。
放假前一天他打来电话。
嘿,我们还是一个学校。
在暗处待久了连光都会害怕。
我害怕这一切都是假象。
他叫我相信他。
说他绝对不会向我提一次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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