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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第十五章 回顾


都11月底了,一个浓雾而阴冷的夜晚,我和福尔摩斯坐在贝克街寓所客厅的炉火旁边,炉火燃烧得很旺。我们办理完德文郡那个悲惨的案件以后,他又接手了两桩非常重要的案子。
第一个案子里,他揭发了阿普德上校在“无敌俱乐部”纸牌舞弊案中的丑恶罪行;第二个案子,是有关蒙特邦歇太太的,她被诬告说谋害其丈夫前妻之女卡莱小姐,福尔摩斯帮她洗清了罪名。这位年轻的小姐,想必大家应该还记得,案发6个月以后她还活得好好的,而且在纽约举行了婚礼。
福尔摩斯因为成功破获一连串重要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所以兴致很好,趁此机会,我就诱导着让他说起了巴斯克维尔奇案。这个机会,我一直耐着性子等待好久了,因为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很忌讳不同的案件相互干扰在一起,而且,他专于眼前工作的时候,绝对不会因为回忆以前的案子而影响自己清晰的思路。亨利爵士和莫迪默医生都来伦敦了,他们正准备动身做环球旅行,希望能对爵士神经的恢复有一些帮助。这天下午,他们正好来拜访我们,所以就非常自然地谈到了这个问题上。
“所有的事情,”福尔摩斯说,“站在那个自称斯泰顿的家伙的角度来看,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当然,对我们来说,刚开始根本就无从得知他的行为意图,事实也就只知道一部分而已,所以,整个案件的经过看起来就极其错综复杂。不过,我跟斯泰顿夫人谈过两次,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彻底弄清楚了,我认为已经不是什么不解之谜了。我那些案件统计档案的B字栏里,有几条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录。”
“要不,就麻烦你根据记忆把整个案件简单说一下吧。”
“当然没问题,但是,我不能担保自己的叙述没有一点遗漏,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经常会把过去的记忆从脑中挤走。一个律师,能够跟一个专家对手中的案子进行激烈的辩论,但是,一两个礼拜的法庭诉讼结束以后,他很快就能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在我的脑子中,以前案子的地位总会被后来或手边新的案子所替代。刚结束的卡莱小姐这个案子,就让我对巴斯克维尔庄园那件奇案的记忆变得模糊了。明天可能又要面临什么小问题,同样,这个美丽的法国姑娘和那个臭名昭著的阿普德的案子,就又要被代替了。但是,说到猎犬这个案子,我倒是很乐意尽量准确地给你们讲讲,我要是有什么遗漏的,你们可以补充一下。”
“我从巴斯克维尔家那张画像上发现的线索果然没错,调查已经证实那家伙的确是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后代,他的真实身份,就是查尔斯爵士的弟弟——罗杰·巴斯克维尔的儿子。罗杰曾经因为臭名远扬而逃去了南美洲,都说他去那里还没结婚就死了。但事实上他结过婚,而且还有一个小孩。这小家伙的姓名跟他的父亲一模一样。后来,他娶了一个叫贝莉尔·加洛茜亚的女人为妻,这女人是哥斯达黎加人,长得非常漂亮。他盗取了一大批公款,然后逃到了英国,改名为凡德勒。到那里之后,他在约克郡东部设立了一所私立小学。他之所以会做这项事业,是因为他在回英国的路上结识了一位患肺病的老师,他想借助此人的能力干一番事业。但是,自从那位福雷泽老师死了以后,那所小学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坏,终于臭名远扬。凡德勒夫妻俩觉得还是改姓斯泰顿为好,就这样,他们携带着剩下的钱财,怀着其他目的,以及对昆虫的爱好,搬到英国南部定居。
我从大英博物馆了解到,在生物学这个领域,他的学问还是公认的权威呢,而且,有一种飞蛾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因为那是他在约克郡时首次发现的。”
“我们现在谈谈他在沼泽地的这段生活,的确让人很感兴趣。毫无疑问,那家伙是调查以后才发现,在他获得那笔庞大财产的道路上只有两个障碍。我敢说,他们打算去德文郡的时候,他还没什么明确的计划,但是,从他让自己的妻子以妹妹的身份出现这一点来说,他似乎从一开始就别有用心。或许,他刚开始并没有制订出整个计划具体的细节,但是,他显然已经想到把妻子当成鱼饵了。他最终决定一定要把财产夺到手,为达目的,他不择手段,不惜冒任何风险。他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先把住处安置到与祖宅临近的地方,而且越近越好。第二步,就是慢慢培养和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以及其他邻居们的感情。査尔斯爵士亲口跟他说了有关自己家族猎狗的传说,谁能想到。他也因此为自己铺就了一条通向死亡的道路。斯泰顿——还就这么称呼他吧——对老爵士心脏衰弱、不敢受到惊吓这一点,了解得非常清楚。
当然,他都是从莫迪默医生那里得知的这些情况;他还知道查尔斯爵士非常迷信,对那个恐怖的传说深信不疑。所以,他那灵活的脑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主意,既能把查尔斯爵士置于死地,又几乎让人们追查不出真正的凶手。”
“心里有了这个念想以后,为了将其变为现实,他真可谓是煞费苦心。一般想到这种阴谋的人,顶多只是利用一只凶恶的猎狗而已。但是,他居然还人为地把这猎狗变得像个魔鬼一样恐怖,他的智慧和才能真是让人叹服。那只猎狗,是他在伦敦福莱姆街的狗贩子罗斯和曼格斯那儿买来的,在他们所有的猎狗之中,这一只算得上最强壮、最凶狠的。他牵着狗从北德文郡铁路回到家,然后又在沿着沼泽地走了好长时间,这样就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他已经利用平时捕捉昆虫的时间,找到了走进格林本泥潭的道路,所以,那只猎狗就有了一处安全的容身之处。他一直把它关在那个小岛上,等待机遇。”
“但是,好机遇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等到的。晚上,根本就没有办法把老爵士引出院子,斯泰顿带着他那只猎狗在外面埋伏了好几次,结果一无所获。在这里毫无结果的埋伏跟踪中,其中有一次,他——准确地说是他的帮凶,还被农民看见了,所以,有关魔狗的那个传说再一次得到了证实。他曾经想过,或许可以让他妻子去引诱查尔斯爵士,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想法竟然遭到妻子的强烈反对。她不愿意让老绅士坠入情网,落入自已丈夫的圈套里。无论他怎么恐吓、甚至我们想象不到的殴打,她的决心都没有丝毫的动摇。关于这件事情,她说什么都不愿意配合,那段时间,斯泰顿真是彻底陷入了死胡同。”
“但是,他一筹莫展的情况下,还是找到了机会。当时,查尔斯爵士跟他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了,所以,当他资助那个可怜的劳拉·莱恩斯太太的时候,老爵士请他负责分发那一笔资金。正是因为他是以单身男子的身份出现的,所以很快就博得了她的好感。他曾向她保证,她要是能跟丈夫办好离婚手续的话,他肯定会娶她的。但是,他的计划突然遇到了紧急情况,因为在莫迪默医生的建议下,查尔斯爵士要离开庄园,斯泰顿本人对这个意见也假装表示同意,但是,他必须立刻采取行动,要不然,一旦他要谋害的人离开此地,他的计划就要落空了。所以,他就诱逼莱恩斯夫人写了那封信,要求老爵士在去伦敦前的那个晚上跟她见上一面,信寄出去以后,又说了一大堆貌似很有道理的理由阻止她前去赴约,这样,他终于得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
“他从库姆·特雷西坐车赶回来的时候,才傍晚时分,有充足的时间把他那只猎狗从沼泽地里弄出来,涂上发亮的荧光混合物,然后再把那畜生带到栅门附近,他知道,在那里肯定看得见老爵士。那只猎狗收到主人的命令,越过栅门就朝可怜的老爵士追了上去,把他追得一边呼救,一边沿着紫杉小路狂奔。阴黑的小路上,一个嘴眼冒火的庞然大物跳跃着在身后追赶自己,着实挺让人害怕的。就这样,因为过度恐惧和心脏病的缘故,他跑到小路尽头的时候,终于倒地身亡了。那只巨大的猎狗沿着小路边的草地奔跑,老爵士则是在小路上跑的,所以,除了查尔斯爵士的脚印以外,根本没发现其他任何印迹。那猎狗看见他躺在那里不动弹了,可能走上前闻了一下,发现他已经咽气,就掉头走了。莫迪默医生所发现的爪印,就是在这个时候留下的。那只猎狗被主人叫回去了,然后又被匆忙地送回了格林本泥潭的狗窝里。
就这样,这件事情让警方摸不着头脑,让当地的庄稼人惊讶不已,直到我们接手开始调查这个案子。”
“有关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不幸惨死,就说这么多吧。你们应该已经发现了这是多么奸诈狡猾的手段,没错,几乎查不出幕后真正的凶手。而他唯一的帮凶永远都不可能出卖他,他这奇怪而出人意料的手段,让他的阴谋进展得非常顺利。该案牵涉到的两个女人,斯泰顿夫人和劳拉·莱恩斯夫人,对斯泰顿都充满了怀疑。斯泰顿夫人知道他在暗地里算计老爵士,也知道有关那只猎狗的事情;莱恩斯夫人虽然对这两件事无所知,但是她清楚地记得,老爵士突然惨死的时间恰好就是她写信约他见面的时间,然而,知道这个约会的人只有他一个,所以她也是有所怀疑的。可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他的掌控之下,他则丝毫不畏惧她们。整个阴谋的前半部分已经成功实现了,但是剩下的一半却是困难重重。”
“斯泰顿没有想到的是,竟然又从加拿大找到一个继承人。不过,关于这个情况,他很快就能从朋友莫迪默医生那儿打听到的。后来,莫迪默医生果然很详尽地跟他说了亨利·巴斯克维尔即将到来的事情。斯泰顿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把这个从加拿大来的陌生的年轻人直接解决在伦敦,让他连德文郡都来不了。自从他妻子拒绝帮他陷害老爵士之后,他就已经对妻子不再信任了,他甚至不能容忍她长时间离开自己的视线,他唯恐失去控制她的力量。就是出于这种考虑,他去伦敦的时候才决定带她一起去。他们住在克瑞文街的一家私人旅馆,名字叫做梅克斯博罗,我后来找到了那家旅馆。我经常派人去那里搜集证据,在旅馆里,他把妻子锁在房间,他则贴上假的胡子,悄悄地跟踪着莫迪默医生,先来贝克街,然后去火车站,最后跟到诺桑勃兰旅馆。他的阴谋,他妻子略微知道一点,只是她畏惧丈夫的淫威——那是因为被残忍的虐待过才产生的一种恐惧,所以,她不敢亲自写信警告那个处于危险中的年轻人,那封信万一落到斯泰顿手中的话,她有可能连性命都保不住。
最后,她想到了一个两全的办法,这个我们都已经很清楚了。她用从报纸上剪下的字黏成了那封警告信,然后改变自己的笔迹写了信封。亨利爵士收到的那封信,就是她发出的第一份危险警告。”
“对斯泰顿来说,搞到一件亨利爵士的衣物用品是极其重要的,万一他必须用那只猎狗的时候,他得有东西让那狗闻,然后才能根据气味进行追踪。他开始大胆而机敏地行动起来了,毫无疑问,旅店的那些服务生肯定都接受了他不少的贿赂,才愿意帮他这个忙的。碰巧的是,他第一次拿到的那只皮靴竟然是新的,他拿这个根本就没有一点用处,所以他后来就又把它送回房间,同时,拿走了另一只旧靴子,这个事实。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因为这证实了我心里的推断:我们真正的对手是一只猎狗,否则,他干吗着急搞到一只旧靴,对那只新靴没有丝毫兴趣呢?没有其他更为合理的解释。越是神秘离奇的事情,就越需要认真地加以推敲,当然,这可能会让人觉得整个案件过于复杂。但是假如想问题的思路是正确的,再加上科学的推理,通常都能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来了我们这里,但是,斯泰顿坐在马车里一直跟在他们后面。他对我们的房子,还有我的相貌一清二楚,再考虑到他总体的行为,我认为,这个斯泰顿肯定不止犯过巴斯克维尔庄园这一个案子,肯定还有别的罪行。据说,英国西部在过去三年里曾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的盗窃案,但是一直没有抓到罪犯。最后那次重大盜窃案,是五月份发生在弗克斯通场的。当时,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一名侍者偶尔撞见了那个脸上蒙着面具的盗贼,想抓住他,但是被那残忍的盜贼用枪打死了。我敢说,斯泰顿那日渐亏空的家产肯定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填充的,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都扮演着危险的亡命徒的角色。”
“那天上午,他能成功地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溜掉,还敢跟马车夫报上我的姓名,让他传达给我,这两件事情,足以表现了他的智慧和胆量。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已经知道我在伦敦接手了这个案子,所以,他很清楚在这里不可能找到动手的机会。没办法,他只好重新回到达特沼泽地,等待着亨利爵士。”
“等等!”我说,“事情的经过,你已经叙述得非常清楚了,但是,你忘记解释了一个问题。斯泰顿来伦敦的时候。沼泽地那只猎狗谁负责看管啊?”
“这一点,我也注意到了,毫无疑问,这是非常重要的。很明显,斯泰顿有一个忠实的心腹,他不见得会把自己的全盘计划告诉那个人,当然,他也没什么把柄捏在此人手里。梅利比特宅第有一个叫安东尼的老男佣,他跟斯泰顿家的关系,应该追溯到几年前斯泰顿还是小学校长的时候,所以,主人的夫妻关系他肯定是一清二楚的,但是,此人已经逃离乡间,找不到了。在英国,‘安东尼’这个姓好像并不常见,同样,这个姓在所有说西班牙语的国家(包括美洲的一些国家),‘安托尼奥’这个姓似乎也不普遍。这个人的英文说得很好,跟斯泰顿夫人的英文差不多,就是有点大舌头的感觉。我曾经亲眼看见那老头儿穿过斯泰顿标出来的那条小路去格林本泥潭中间的小岛上。所以,当主人不在的时候,很可能就是他去喂养那只猎狗的。当然,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那只狗是用来干什么的。
斯泰顿夫妇刚回到德文郡不久,你跟亨利爵士紧接着就也回到了那里。我还想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或许你还记得,我检査那封用报纸铅字黏成的警告信时,曾经认真地查看了信纸上的水印。我当时拿着信纸距离眼睛只有几英寸远,能隐约闻到一种白迎春花般的香味。香水的味道总共75种,作为一个侦探专家应该能清楚地分辨出每一种香味。根据我的亲身经验依靠迅速分辨香水味道而侦破的案件不止一个。那香味表明,这桩案子里至少涉及到一个女人,我当时就想到了斯泰顿夫妇。就这样,在我去沼泽地之前,就已经肯定有一只猎狗,而且还猜出了罪犯。”
“我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密切监视斯泰顿。但是,很明显,假如我跟你待在一起的话,这项工作根本就无法进展,那只会让他提高警惕。所以,我就欺骗了所有的人,包括你在内,当你们都以为我还在伦敦处理案件的时候,我早已悄悄来乡间了。我也没你想象中那样受过那么多苦,我是不会让这些小事儿影响到案子侦查的。其实,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库姆·特雷西,只有必须亲临犯罪现场的时候,我才会去沼泽地的小屋。我来的时候,把卡特莱也带来了,让他装扮成一个农村小孩儿,他确实帮了我很多忙。我的吃穿用品都是靠他送给我的,我监视斯泰顿的时候,卡特莱也在密切关注着你的行踪,这样,我基本上就能掌握住所有的线索了。”
“我之前跟你说过,你写的报告都能迅速送到我手里,因为报告一送到贝克街,就会立刻被转送到库姆·特雷西来。你的报告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斯泰顿忘乎所以地说出自己真实身世的那一份。凭借这个,我已经可以证实就是那对男女了,而且也终于弄明白了接下来的具体目标。至于那名逃犯,还有他与管家巴里莫尔间的关系,的确曾一度让案情变得相当复杂,不过,这一点,你已经用非常巧妙的方法查清楚了。恰好,我也通过观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你在沼泽地发现我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把所有的事实都搞清楚了,就是苦于没拿到确凿的犯罪证据,就连那天晚上斯泰顿意图杀害亨利爵士,而最后却害死逃犯的这个事实。都不足以证明他的罪行。所以,除了当场抓他个现形以外,我们没有别的方法了。但是,要想这样,我们就必须让亨利爵士去冒险,让他夜里独自一人穿过沼泽地,而没有任何人的保护。我们最后就是这样做的,虽然对我们委托人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但是,罪证终于齐全了,足以把斯泰顿送上绞架。我必须承认,在这个案子的处理中,让亨利爵士独身面临危险,确实是我的一大败笔。但是,我们谁都没有想到,那猎狗的样子会那么恐怖,那么让人魂飞魄散;而且我们也没有料到,那天晚上会出现那么大的浓雾。我们这项任务的完成,的确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是,莫迪默医生已经跟我保证过了,说这个代价的影响很快就会过去的。
做一次环球旅行,不仅能帮助我们的朋友治愈受到惊吓的神经,还能帮他医治感情上的伤害,他对那个女人动了真感情。对他来说,在这件不幸的事情里,最让他伤心的就是那个女人对他感情的欺骗。现在,还有需要说明的就是,这个女人在整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很明显,她完全受控于斯泰顿,当然原因可能是爱情,也可能是害怕,更可能二者皆有,这两种情绪有可能是同时存在的。那种控制力也是绝对有效的,在他的要求下,她同意他们以兄妹的身份出现。但是,直到他想让她直接参与谋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并不能绝对地控制住她。她的想法是,只要能不牵连到自己的丈夫,她就要去警告亨利爵士,而且她曾经这样尝试过多次。那个斯泰顿好像还有点嫉妒,因为当他发现亨利爵士向自己的妻子求爱的时候,尽管这就是他的计划之一,但他还是没控制住愤怒地跳出来阻止。这样,他原本掩饰得天衣无缝的狂暴性格,就表现出来了。
他用主动出击、联络情感的手段让亨利爵士经常去梅利比特宅第,以为这样肯定能等到自己一直期盼的好时机。但是,就在最后的关键时刻,他妻子竟公然跟她对抗起来。那名逃犯惨死的事情,她已经略有耳闻;她还知道,亨利爵士去她家吃晚饭的那天晚上,那只猎狗就在外面的小房子里关着。她对丈夫的预谋提出了强烈的谴责,这也彻底激怒了他,他第一次告诉她自己另有新欢。这个女人,昔目那百般的柔顺全部变成了深深的仇恨。他已经看出来她会出卖自己,所以,就把她绑起来关在房间里,省得她有机会出去告诉亨利爵士。毫无疑问,他的如意算盘是,当所有人都把亨利爵士的死归因于他们家族那个诅咒的时候(大家肯定会这么想的),他再求得妻子接受事实,并让她永远替他保守这个秘密。我想,在这个问题上,他的如意算盘肯定是打错了。就算我们不赶到那里,他也会遭遇同样的命运。
那个女人绝对不会轻易原谅这样的欺骗。亲爱的华生,要是不看笔记的话,我是没办法更详细地跟你讲述这桩奇案了。我不知道有没有遗漏什么重要的东西。”
“他应该不会是想用那只狗吓死亨利爵士吧,就像吓死老爵士一样。”
“那畜生不是一般的凶猛,而且它只吃了个半饱。它那恐怖的样子,被追踪的人就算侥幸没有被吓死,肯定也会失去抵抗能力的。”
“这是肯定的。还有一个疑问,假如斯泰顿真的继承了财产,那他又会如何解释这个事实:他——一个合法继承人——怎么会隐姓埋名居住在距离财产如此近的地方?他怎样才能做到,既得到继承权,又不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还有其他更进一步调查呢?”
“这确实是个大难题,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你恐怕是太高估我了。我能调查过去和现在的事情,但是,至于将来会发生什么,我还真不好回答。斯泰顿夫人也曾听她丈夫说过这个问题,有三个途径:他可能会从南美洲争取这份财产的继承权,只要当地英国当局能证明他的身份就可以了,这样的话,根本用不着来伦敦就弄到财产;或者隐瞒身份暂时住在伦敦;或者,再找个同谋,拿着相关文件证明他的继承人身份,当然,对他自己的收入肯定会有所保留。据我们对此人的了解,这些对他来说应该根本就不算问题。哦,我说华生,这样严谨认真的工作,我们都连着干了好几个礼拜了,我想,我们该换换心情了,今天晚上,还是想点高兴的事情吧。我在修格诺剧院订了一个包厢。德·雷兹凯的歌剧,你听过没有?你最好半小时之内穿戴整齐,半路上,我们还能去玛齐尼饭店享用一顿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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