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房思琪重演(2)
李国华以爱之名强奸了思琪,开始了长达4年的不正常“恋爱”关系,直到思琪忍受不了发疯为止,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小说最后李国华仍旧逍遥法外。思琪一度也被这个语文老师洗脑,认为这就是爱,若是以爱之名,那对方做什么都是可以接受的。13岁的思琪,并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不懂什么是爱,更不懂这是犯罪,是强奸。李国华是个老手,不断的在一个个来补习的漂亮学生身上用着同样的词句,以爱之名,诱奸幼女,所处的补习班所有老师都是所谓“志同道合”,居然还会相互攀比,真的可怕。

学生时代的少女们,多少也会爱慕自己的老师,做梦想着自己未来的丈夫与老师一样,可是关于性教育的缺失,让孩子真正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处理,而内心的耻辱感和自尊让他们无法对亲人们诉说。李国华,也是借助思琪内心的耻辱感和自尊,让她在痛苦中沉沦。
书中思琪假装无意谈到性教育时,母亲的回答是“什么性教育,只有需要性的人才需要性教育”,思琪也有几次和父母以别人的身份提起过,“李老师很怪,我不喜欢”,“我们学校有个人和老师在一起”,都被她的父母忽视或是认为那个女孩贱,这也是让思琪再也无法向亲人们寻求帮助的原因。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思琪明白,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还自以为没有开学。
思琪问李国华为什么那时候会那么做,她那时只是个孩子,李国华的回答:“那时候你是小孩,但我可不是”。

行秋哭着让重云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