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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人间】小时候的自己也会好好吃肉夹馍

【烟火人间】小时候的自己也会好好吃肉夹馍


有食物的地方,才有人间里的烟火气。
尽管小时候也吃了不少零食,奶奶也总是惯着我吃零食。不过我依然觉得,在吃零食这件事上,家里的管的特别严。
至少在幼儿园放学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比我大一点的孩子,每天都拿着零用钱,钻进小卖部,买上辣条辣片、冰块冰水、干脆面、大雪糕……与自己手中孤零零的雪糕相比,他们怀里捧着的零食,多得就像是随时能掉到地上似的。
除了手里捧着的吃的,那些孩子里的裤兜,还装着数不清的宝贝。西瓜糖、无花果这些自然不必说,也见过在兜里面揣一把瓜子的。不过更多的是在兜里装四驱车、玻璃球、干脆面水浒武将收集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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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孩子来说,裤子上的口袋,就是一个把整个童年都装进去的百宝箱。
现在仔细想想,好像我对别家孩子的印象,要比对自己的印象深刻太多了。小时候总觉得别人家的孩子,确实是像父母说的那样,哪哪都比自己好。穿得也光鲜,吃的也不少,玩得还都特别花哨。
不过我也过得很开心,虽然没那么多玻璃球和收集卡,但我家的玩具箱里也有很多别家孩子没见过的宝贝——当然我确实也没怎么见过别家孩子有什么宝贝,这就足够让自己知足了。
我更多的时候,还是纠结在吃什么上。
我妈对我吃零食这件事一直保持很负面的态度,每次出门,只能带一包零食回来,而且不能一次性吃完,否则吃多零食晚上就不准吃饭了。所以在儿时的我看来,别人家孩子手捧一堆零食,和自己手中孤零零的一包零食一对比,光是在视觉上,就形成天然的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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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为了弥补这种落差,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形成了一个相当不好的习惯:把鼻屎挖下来塞嘴里吃。
幸好这个习惯随着长大后就消失了。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发现不止自己变了,身边的人也变了许多。
我第一次意识到别人也会改变时是在二年级。上二年级前,我妈每两个月都会带我去逛一次百货大楼。
百货大楼一楼的一个角落里,有那种只准小孩子在里面玩的儿童玩具城。每次百货大楼逛差不多的时候,我妈就会带着我去那里玩一圈。玩差不多有两个小时,我妈就把我抱出来,为了哄我,她便带我在旁边的小吃店里买个肉夹馍,我们就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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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吃的肉夹馍味道很独特。那个馍表面虽然酥脆,但馍本身很松软,很适合入口。馍里夹着的肉是切碎的卤肉,不过并没有浇上肉汁。所以吃完松润的馍后,再琢磨一下碎肉的味道,就觉得干巴巴的。
最特别的地方在于:这家卖的肉夹馍里会加一大把葱丝。这个操作让肉夹馍的味道发生了质变。原本,仅凭馍的松软,肉的咸香,只能合成出一款平平无奇的肉夹馍,但在葱丝的加入下,肉夹馍中又多出辛辣的味道。这股辛辣不似辣椒那样冲,在咬它的第一口时,生葱的辛辣味道会直接达到顶峰,然后立马退居二线,以辅佐的身份,将整个肉夹馍的味道与层次推到了另一个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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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孩子来说,这样的肉夹馍已经是仅次锅包肉和哈尔滨红肠的绝味了。导致直到上初中之前,我都偏执地认为:肉夹馍用的馍,一定要是软馍,而且里面一定要加葱丝。
只是,这个特别的肉夹馍并没吃多久,我妈就再也不带我去儿童城玩耍了。至于周末的时间也被兴趣班填补起来,到后来,和儿童城的记忆一并消失的,还有百货大楼中肉夹馍的味道。
说来有趣,人的改变有时候是不自知的,有时候是主动的,有时候是被迫的。
就像我们家搬家到外地这一件事,对当时的大人来说,他们是主动的,而对我这个没什么概念的孩子来说,我又是被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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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在日照,这里也有多种多样的路边摊,有卖馄饨的、卖小笼包的、卖豆腐脑和油条的……
下好的馄饨被装进一个套着塑料袋的碗里,碗里提前装好紫菜和虾皮,这样就节省了两道工序,即备料与刷碗。
小笼包都按屉装进去,每屉包子都装得满满的,露天的摊位里,一上就是一屉包子,直接就占满了半张小桌子。
还有豆腐脑,北方的豆腐脑大多咸口,从一个大焖罐里,用一柄长铁勺,挖出一大块吹弹可破的豆腐脑,往上面淋上酱油辣椒和紫菜。吃的时候,一手提着根油条,一口吸溜着豆腐脑;一口酥脆,一口绵软,相辅相成,全数概括了北方早餐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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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街边摊也有肉夹馍卖。每周六的早上,家里懒得做饭了,我妈就带着我去外头溜达溜达,然后买上几个肉夹馍带回家里吃。
说起街边摊,夏天时候很难感觉到它的魅力。但一到冬天,那街边摊的韵味一下子就顺着白花花的雾气,全都冒出来了。买馄饨的、买小笼包的、买豆腐脑的……甚至连买肉夹馍的摊子,在寒冷的冬天里,都会借着氤氲的热气,把温暖传进食客的心里。
日照这边的肉夹馍其实做得很符合大众口味,因为其他地方的肉夹馍基本上和日照这边是一个路数——老板先问你要肥瘦的还是全瘦的,再从锅里捞出一大块卤肉并切下一小块,放在案板上。随后,有的老板会拿起两把刀,叮叮当当的,让刀尖、砧板、卤肉共同碰撞出好吃的交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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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卤肉再进行一次调味,老板剁肉的时候,还会浇上一勺肉汤,再加点洋葱末和青椒末提味增香。等肉糜被剁好之后,老板横着切开一块烤的酥脆的馍,把肉糜抹进去,比较传统版本的肉夹馍就做好了。
说来惭愧,小时候的我刚开始不大喜欢日照这边的肉夹馍,尽管它的味道很符合常规搭配——微辣的洋葱和青椒让肥瘦馍的口感不会特别油腻,也给纯瘦肉馍舔加了清爽的蔬菜风味;夹肉的馍烤得焦香酥脆,一口咬下去还会掉渣;馍的内侧已经吸收了一些卤肉的汤汁,也带上了丰富的味道。照一般人的口味来说,这已经是普通得很好吃的馍了。
我不喜欢这个肉夹馍的原因有二,一来,“曾经沧海难为水”,在习惯了软馍之后,再咬这种酥脆的馍,就觉得这个馍烤得实在太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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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我那会儿非常不喜欢吃青椒,因为青椒自身的土腥味十分严重,吃青椒,就相当于是要了自己的命。
不过,人的习惯总是会改变的。虽然小时候很抗拒青椒这种食材,但等长大自己做饭才发现,青椒这个食材不是不好吃,只是没有被处理成合适自己的味道。
自己做青椒的时候,不光会烧得久一些,还会用铲子稍微煸一下,把青椒的表皮烤出漂亮的焦黄色。这样炒出来的青椒,不光没了青椒自带的土腥味,多嚼一嚼,还能嚼出青椒的一丝甘甜。
当习惯了吃青椒之后,后来自己面对青椒做的菜也变得更容易接受了。像是去年五月,我们一家人开车参加儿时小伙伴的婚礼。那个小伙伴她小时候很活泼,以我姐姐的身份自居,还经常拧我的耳朵,下手还特别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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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的那天早上,我们来到了一家肉夹馍的专卖店——街边摊早就不见了,那些曾经的街边摊都成为了门市房,以另一种姿态在城市之间生存着。
我妈把车停在肉夹馍店的路边,买了三个肉夹馍回来。这次我没有提出不要青椒,买回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也没了那些刁钻的要求。
那天早上肉夹馍还是做得很平常:烤的焦脆的馍,混合着青椒与洋葱的肉糜。只是因为没有浇上肉汤的缘故,肉夹馍里面的肉糜,嚼起来总是觉得干巴巴的,没有儿时吃肉夹馍的那种湿润感。
等到后来去了小伙伴的婚礼现场,看着她穿着秀禾服,涂上了喜庆的妆,端庄地坐在气球中央,被新郎抱走的时候,那种吃肉夹馍时,缺失的湿润感竟然突然在口腔中回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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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时间应该也是一个厨子。他以岁月做调料,慢慢把世间万物,在最恰当的时间,变成他们最合适的样子。
人总是会变的,当然,时间也是,食物也是。
——全文完,祝你做一个好吃的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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