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普通人创业为什么容易失败?只因为缺了这层关键认识

《天道》普通人创业为什么容易失败?只因为缺了这层关键认识为什么面对同一个事实,肖亚文和叶冯刘三人做出了相反的判断?
他们依据了什么样的条件,做出这样截然相反的判断?
如果叶冯刘再坚持一段时间,再多做一些关于退股与否的思想斗争,那么他们很快就拿到了伯爵公司的收购意向书,如果有了这份收购意向书在手,退不退股或许就成了次要的,这个公司卖不卖掉反而成为一个主要的。
叶冯刘三个人不是傻子,他们选择在求和失败之后立刻选择退出公司,一定是在他们所了解的事实情况下作出的判断,认为格律诗公司一定会败诉,退出公司是最安全的选择。
但肖亚文又是根据什么样的判断得出了格律诗公司一定会胜诉?
当下所参照的真相,到底是真相还是假象?
01什么样的文化属性,便注定什么样的人生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有人说辛苦努力工作就能改变命运吗?
如果辛苦努力就能改变命运,那最先改变命运的应该是机器,不应该是人。
人还有疲惫的时候,机器没有。人有休息的的时候,机器也没有。

如若你单纯认为,人的努力和付出,就是跟改变命运挂钩了。我认为这是大错特错的。
你有,才能得到更多,你没有会把你原来的全部拿走。
只有你觉悟到了,给了你,你才能拿得住。如果你没有觉悟,即便给你,你也拿不住。
我们很多《天道》迷,公认肖亚文是聪明人。她的精明干练,处事的拿捏分寸,让我们都感觉很高级。
也有《天道》迷说肖亚文在给丁元英设了一个局,格律诗公司的出现只是她局中的一个结果而已。
可是如果肖亚文跟叶冯刘三个人是在对等的文化彼岸,我们又怎么去相信,拥有同样文化属性的人,会对同一件事物能做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和判断。
这里面没有局,我更不承认这是局。
是人做出的局就要符合人性,只要符合人性设定就有破绽,就不是究竟的。
02无论我们如何借鉴模仿参照《天道》,那种境界始终离我们很遥远。肖亚文能接到格律诗公司的诉讼案,并不认为是丁元英借小丹的手送给肖亚文一个人情。因为元英与小丹的感情并不需要去感恩谁,自然也就不需要去刻意的送给谁人情。

肖亚文很聪明,这个我承认。可是她就做到见路不走了吗?
见路不走,即见因果。肖亚文费尽心思用小丹这条线牵住丁元英,就已经是违背因果了。
如果不是因为有了男欢女爱,肖亚文所有的算盘都会落空。丁元英是什么人?怎么会看不透丁肖亚文的用意?
肖亚文对小丹说,认识这个人就可以打开一扇窗户,听到不一样的声音,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能让你思考,觉悟,这已经够了。其他还有很多,比如机会,帮助,我不确定,这个在一般人看来可能不重要。但我知道这个人很重要。
因果是规是律,并不存在于妄想与妄念之间。
想干点什么和现实之间能干点什么,永远隔着鸿沟,想只是成功客观条件的一部分而已。
所以她也并没有再做一些刻意的,违背因果的所作所为。
随缘惜缘,不攀缘是做人做事的最高指导原则之一。
那么给丁元英找房子,再让小丹有个照应,都是在攀缘的擦边球上。
往后退一步,就是人走茶凉,往前进一步,就是不自量力。
由此可见,知道和用,并不是一个锅里的两把勺子。即便像肖亚文这样聪明的人,也做不到用才有用。

肖亚文是聪明人。格律诗的案子,就是她该接,而不是她能不能接,想不想接。
即便肖亚文真拒绝了。那接这个官司的人可能就是小丹或者说是其他人。
不论是谁接这个案子,只要把公司与农户的客观事实关系弄清楚,这个官司是稳赢的。
与其说丁元英接欧阳雪的手在给亚文送人情。倒不如说用肖亚文是合理节约成本的一部分。
即便肖亚文因为这个案子,需要辞去自己现在的工作。
诉讼费的20万就算是给亚文的弥补了。
所以当你转了一圈之后,才发现用肖亚文打官司是成本最便宜最合理的。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复杂的只是观念。
所以这里并不缘起人情,更不缘起机会,也不缘起天上掉馅饼的神话。
因为这里具备了,所有成熟的客观条件。合理的条件,合理的时间,合理的理由,合理的劳务费用。
有时也会想,亚文接手格律诗公司的案子,在接手的过程中便萌生了要从欧阳雪手里购买股份的想法。可不可以理解为,是见路不走,即见因果的一个展现?

开公司不是摆地摊,更不是心血来潮的一次创业。而是九死一生的市场拼搏。
肖亚文做出从欧阳雪手里购买股份的想法,是经过深思熟虑成熟后的想法。
那么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人情,所谓的机遇。
唯一存在的便是因果。
格律诗公司胜诉之后,公司会有高速发展期。但公司的未来也将受制于王庙村。
这是不可更改和逆转的。所以将来亚文的公司,唯一的出路便是跟欧阳雪开饭馆了。
丁元英跟肖亚文聊了很多,聊了冯世杰,聊到乐圣公司的合作等等。
但我们通常会用一个直指事物本质来做一个概括。但如果把这个概念换成见路不走,即见因果,是不是更究竟?
即见因果,只有因果是究竟的。依照因果的路,只是说让我们少犯点错而已。
03若不以输赢论,叶晓明的文化,值得大众学习
叶晓明把一个音响店开倒闭了,只能说是他的经营理念不足以承载市场的生存法则。
并不能证明他没有能力。
求和失败,选择退股。是基于可想的想的条件,是基于可见的因果的因果。

唯一不可取的,便是他没有遵循游戏规则。
请高人便要承担,请高人的风险,如果不愿承担风险,就不要往前凑。
所以他不是输在没有文化,是输在一个控局的思维观。
文化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他跳不出自己的立场中的好恶,取舍,利益。
事物的发展规律不因人的意志为体现。
可我还是非常欣赏叶晓明。
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很多有能力的人,但为什么却做不成事儿。
之前我们讨论道与术的用。
相对而言可能有过多空泛的讨论,没有引出实际的案例。
如果我们把道为方向,术为实施,引申过来,如是观照,再看。
当下的叶晓明格局再大一点,文化的底蕴再深一点,眼光再远一点。
或许结局就会大不一样。
很多人不缺布局的能力,但缺了控局的思维观。
肖亚文的那种思维观,不是住在官司输赢,不是住在官司赢了以后,公司值钱了,如何避免被瓜分利益。
而是看到了格律诗的前途。
看到了格律诗一旦胜诉,必将受制于王庙村。没有冯世杰的王庙村,是与格律诗走不远的格律诗。公司胜诉以后,必须预留一部分股份,邀请冯世杰加入。

……
事物的本质,不论你看见或者看不见都在那里。
不论你取舍是什么,判断是什么,都不能违背事物的规律。
而我们恰恰是迷在了这样的场里面,转圈圈。
学什么,都是知识和道理的储备,用的时候才有用。
觉他,不是知识和道理,是觉悟。
那是我们还没有能力触及的天花板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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