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庭审观后感汇合(3)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民事债务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 :xx,男,汉族 xxxx年1月11日生,住xxxxx。居民身份证号:xx
答辩人对上诉人xx因民间借贷纠纷不服合肥市庐阳区法院(xxxx)皖0103民初字第2165号判决提出的上诉,现针对上诉内容答辩如下: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因此(xx)皖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合理合法,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
上诉人因采购钢材资金短缺,被上诉人为其实际垫付260877元,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了借据:今借到xx人民币xx元,借款用途为货款,于xxxx年元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诉讼费。借款人:xx。签署日期:xxxx年元月8日。借据分别由上诉人自愿签字,内容真实有效。xxxx年2月27日上诉人又向被上诉人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如借条数额的借款到xxxx年3月5日前全部如数归还,否则重新书写截止xxxx年3月5日的新欠条,并提供本人子女的担保签字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另xx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xx已实际为xx垫付了钢材款xx元的事实。
以上《借据》和《承诺书》均系上诉人自愿签署并亲笔签字确认,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上诉人认为是被迫出具的《借据》和《承诺书》缺乏事实依据,显然是不成立的。xx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有该公司的盖章,内容也是真实合法的。所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
二、上诉人证明欠xx公司的钢材款只有xx万余元的事实与本案无关。
xx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民事债务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 :xx,男,汉族 xxxx年1月11日生,住xxxxx。居民身份证号:xx

答辩人对上诉人xx因民间借贷纠纷不服合肥市庐阳区法院(xxxx)皖0103民初字第2165号判决提出的上诉,现针对上诉内容答辩如下: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因此(xx)皖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合理合法,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
上诉人因采购钢材资金短缺,被上诉人为其实际垫付260877元,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了借据:今借到xx人民币xx元,借款用途为货款,于xxxx年元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诉讼费。借款人:xx。签署日期:xxxx年元月8日。借据分别由上诉人自愿签字,内容真实有效。xxxx年2月27日上诉人又向被上诉人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如借条数额的借款到xxxx年3月5日前全部如数归还,否则重新书写截止xxxx年3月5日的新欠条,并提供本人子女的担保签字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另xx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xx已实际为xx垫付了钢材款xx元的事实。
以上《借据》和《承诺书》均系上诉人自愿签署并亲笔签字确认,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上诉人认为是被迫出具的《借据》和《承诺书》缺乏事实依据,显然是不成立的。xx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有该公司的盖章,内容也是真实合法的。所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
二、上诉人证明欠xx公司的钢材款只有xx万余元的事实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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