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被判十年观后感精选(2)
2022-05-27 来源:百合文库

小闫的事情之所以会成为头条还不是因为大众的惊讶和不解吗?相信家里有鸟的那些人现在心里也不安吧!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个警察说自己因为这只鸟犯法了。
这件事情已经发生,这个后果小闫即使有多不服也要承担,但是我们不能谴责谁,执法部门只是依法办事,小闫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法律,所以我们只能为我们国家对法律的宣传感到遗憾了!
我只能呼吁相关部门,为了防止小闫的事件再次发生,请你们受累加大法律的宣传,比如因地制宜的张贴广告,或者阶段性的对学生以及民众举行法律讲座,等等。(当然有的地方法律讲座在实行,但是却经常是敷衍了事。)希望大家都加强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执法部门尽你们的职责以防民众犯法,广大民众尽自己的能力以防自己触犯法律!只希望,这样的事件到此为止!
大学生卖鸟判10年作文 篇2
小闫掏鸟招致十年牢狱之灾,一时引起各界关注,众说纷纭。纵然法律专家指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我却认为:法律之意在于警醒而非重刑,法律不应毁人一生。
英国作家王尔德的名言引人深思:“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对于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小闫而言,十年牢狱无异于浇灭了他以及其家庭对未来的希望之火。将年富力强的黄金时光交付牢狱,于一名无意触犯法律的大学生,太过残酷,冰冷,无情。试想十年之后,刑满出狱的小闫,满脸胡渣,神情恍惚地跨出那座阴森的大门,在重见天日的时刻,那片天是否还是那般予人希望的蓝?那缕光是否还是那般予人活力的暖?耽误的青春、美好的天真都随着时间的河从指缝流走,那时候的痛苦之重,生命难以承担。
有人说,人如流水法如岸,奔腾不息的流水因受到河岸的限制而保障了其持久流淌,当一束浪花跃上河岸则必遭阳光蒸发。而实际上,看似无情的河岸也具有它令人动容的一面。当一束自由的浪花,无意受到了风的教唆,跃上河岸,后被无助地抛弃在河岸之上,面对阳光无情烧灼,难道浪花只能坐以待毙,接受严酷的的惩罚吗?不!它会受到泥土的庇护!河岸能够令泥土慷慨地接纳不幸的浪花,给予它遮阴避光的保护,并将它从地表下安全地送回至流水之中。法律难道不也应如此吗?面对法律认识不足的小闫,法律的包容性应得到展现,合理地减免刑罚无可厚非。
唐三被时年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