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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口气写下去的鬼东西(因为这样灵感不会缺失)总之就是个偷东西的

2023-03-12神偷轻小说中世纪偷东西馒头君 来源:百合文库
  这里是我们这些被称为“人类”的没毛猴子所聚集的繁华之地,人们都称这里为“帝都”。但对我来说,这座城市只是一个大到我提不动的钱袋子罢了。
  在这巨大的钱袋子中心,是那著名的暴君“威廉二世”的王宫,听说他的人头在敌对国那儿值不少钱。但这东西没得销路,还不如他那王冠上的宝石好卖——虽然王冠是纯金打造且价值连城,但这玩意儿是个人都能猜出它的来历,而一颗偌大的宝石与其性质不同,卖家也不会深究,这是黑市的规矩。
  那王宫的四周是这钱袋子中油水第二多的地方,但风险比油水最多的地方中的那些“王室专属”要低得多。这里居住的都是些名门贵族或是官场地位显赫之人,通俗来讲就是“有钱人”。他们身上的东西不但便于得手,还便于出售——真金项链或是戒指市面上比比皆是,根本无人能辨别,而那些刻着名字的“定情信物”或是“传家宝”,只需要去别国卖掉便是。去行窃贵族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只要你技术过硬且能逃过卫兵的追捕),去这座城市大赚一笔后到另一座城市的黑市去卖。这是一个“职业行窃者”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因为这些达官贵人不光是主要的“受害者”,他们还是主要的“顾客”,【我在黑市上看到了我父亲死后留给我的传家宝】之类的这种笑话可闹不得。
  这些有钱人所居住的地方之外是这钱袋子中油水第三多的地方,不过他们身上没什么钱,都是一些能勉强过日子的平民,当然其中也有些家伙身上有点油水可捞,但费时费力,忙活半天可能还没有在那些有钱人的家里所窃来的餐具(一般都是金银)所赚得多,虽说那些金银餐具也不怎么值钱。
这油水第三多的地方之外是什么?嘿伙计,我用不起那些达官贵人们所用的什么“天鹅绒钱包”有那闲钱我还不如去那“贫富交界处”的阴暗小道里随便找个一家店乐呵乐呵。我用是由粗布制成的钱包,毕竟我可不是那种把钱花在显摆上的人,耍阔只能让自己从“行窃者”变成“被窃者”。
  与我那包裹着钱的粗布钱包相同,“帝都”的最外层就是所谓的“粗布”,是用来包裹其内部那些亮闪闪且圆滚滚的小玩意的“包袱皮”。如果有人想要行窃这个鬼地方那他肯定是脑子被驴踢了,在最外层这块鸟不生蛋的地方忙活一晚上可能还不够修补你鞋底磨损的钱——不过这里的乞丐倒是消息很灵通,他们游荡于贵族与王室之间,其中一些仁慈的女士或是好心的先生会施舍给他们一点儿小钱或是一顿拳打脚踢。那些乞丐早已习惯了这些,他们眼光锐利且毫无存在感,那群贵族和朋友聊天丝毫不会注意这些家伙的存在,殊不知这些肮脏的家伙们早已把他们的对话内容、出行时间、甚至是这些贵族们妻子的绯闻记得一清二楚。只要一个金币,你就能了解到“花王子”布莱恩先生今天又去了哪位妇人的闺房,而那堆蠢蛋们却浑然不知这些“情报贩子”的存在。
  【终于让我们抓到你这家伙了!】
  带着精钢头盔,身着银鳞铠甲的家伙正朝着我的脸上吐着口水,他一定是带领这帮走狗的头领,所谓的狗中之王,也就是“士官长”。
  要在之前,如果有人敢在我的脸上吐口水,那我肯定会二话不说给他一大嘴巴子并用我那把锈铁匕首狠狠地扎爆他的眼球。但现在不行,因为我的胳膊正被两个带着头盔且浑身铁铠的家伙狠狠地抓着,如果我试图挣脱这两个虎背熊腰的混蛋肯定会把我那与这铁铠丝毫不搭的胳膊扭成团,我可不想做个残疾人。
  【先把他关进监狱里悔改一晚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将会是他在这世界上度过的最后一晚了。】
  那狗中之王朝着我的肚子狠狠地来了一拳……大概吧,因为我的意识已经模糊,在那一瞬便感觉不到了疼痛。
  我的名字是什么来着……哦对了,我是一个行窃者,名叫德列特的行窃者。不过那些熟人们通常都叫我“神偷”。
  我的视觉以被黑暗所掠夺,耳畔只能听到那些士兵们的粗言鄙语,鼻腔内所能闻到的只有那恶心的口水味儿……不得不说,这比那些乞丐身上的臭气好闻多了。
  【喂!起来!】
  粗言鄙语消失了,我的鼻腔内的那股口水味儿也淡了许多。眼前所见依旧是黑的,但突如其来的冰凉液体让我睁开了双眼。
  疼痛感不断地刺痛着我的神经,睁开眼后的世界也模糊的看不真切。不过从这些模糊的轮廓中可以依稀辨别出——
  这是用来关像我一样的“无毛猴子”的笼子,通俗点来讲就是监狱。
  【呸】
  熟悉的味道再次涌入我的鼻腔,我眨了眨眼睛,带着精钢头盔身着银磷铠甲的熟悉身影站在笼外,这次看真切了。
  我站了身,用屈服的眼神看着这狗中之王,祈求他的一丝怜悯。疼痛感让我的大腿不住地抽搐,在那狗中之王看来这是“求饶”的表现。
  【哈哈哈哈哈哈……】
  他笑了,他丝毫没有戒备之心的笑了。如果我手中还持有我那把锈铁匕首我早就把它刺入这家伙头盔与盔甲之间的脖颈了。但我没有。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神偷也沦落到这种地步啊。当初你可把我耍得团团转呢。】
  这家伙那狂妄的嘴脸十分讨打,但如今身为弱者的我还能怎样呢?只能跪地求饶。
  【布莱恩先生…不,布莱恩长官!恳请您留我一条贱命吧!】
  没错,他就是那位经常出入于贵妇人们家中的那位“花王子”,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他是如何与这些妇人们一边保持“良好关系”一边不被那些妇人们的丈夫们发现的,如果转行的话,这家伙一定是个不错的行窃者,说不定他才配得上“神偷”这一名号。至少比我这个跪地求饶的神偷更加适合。
  【留你一条贱命?哈,如果你趴下把我这刚如厕回来并占满泥水的鞋子舔干净的话…也许会让你没有痛苦的死去。】
  他的眼神变得鄙夷,就如同在看一条得了瘟疫的狗。但好歹有了些转机,于是我将自己跪下的身子朝他的靴子挪了挪,一股比乞丐身上的臭气更加难闻的味道直冲我的脑中。
  我趴下了身子,把头稍稍探出一些并伸出了舌头……
  【滚!】
  那发臭的靴子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黑色的鞋印,我被踹飞到了身后那腐朽的木桌上,那木桌裂成了两半。
  【真是条丧家犬。】
  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看来正午行刑时我可以死得稍微舒服一点了。我的目的达到了。
  我晃了晃身后刚从那狗中之王身上获得的小玩意,看起来这东西刚好能打开这“猴笼”的锁。
  【看起来我又把你耍得团团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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