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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 》第一篇 序 章(4)

明清时期,以僵尸为旱魃的观念十分流行,由此派生出“打旱骨桩”、“焚旱魃”等求雨习俗。《明史》中记载的民俗说,每遇干旱,人们便发掘新葬墓冢,将尸体拖出,残其肢体,称作“打旱骨桩”。虽然明王朝下令禁止此风,但直至清代,此风在民间仍很盛行,且由“打旱骨桩”进而发展为焚烧尸骨。
这种习俗也见于外国,如俄罗斯有些地区的农民,一旦遇到旱灾,常去挖出醉酒致死者的尸体,将其沉入最近的沼泽或湖泊之中,甚至也有残其肢体的行为,以此来求得雨水。
史书记载编辑
《说文》:“魃,旱鬼也。”
《诗经》孔疏引《神异经》:“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一名旱母。”
《子不语》卷一《旱魃》里描写为:“猱形披发,一足行”。
袁枚《续子不语》又说:“尸初变旱魃,再变即为犼。”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七:旱魃为虐,见《云汉》之诗,是事出经典矣。《山海经》实以女魃,似因诗语而附会。然据其所言,特一妖神耳。近世所云旱魃,则皆僵尸。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夫雨为天地之.合,一僵尸之气焰,竟能弥塞乾坤,使隔绝不通乎?雨亦有龙所作者,一僵尸之技俩,竟能驱逐神物,使畏避不前乎,是何说以解之?又狐避雷劫,自宋以来,见于杂说者不一。
夫狐无罪欤,雷霆克期而击之,是淫刑也,天道不如是也。狐有罪欤,何时不可以诛,而必限以某日某刻,使先知早避?即一时暂免,又何时不可以诛,乃过此一时,竟不复追理?是佚罚也,天道亦不如是也。是又何说以解之?偶阅近人《夜谈丛录》,见所载焚旱魃一事、狐避劫二事,因记所疑,俟格物穷理者详之。
旱魃制造旱灾,见于《诗经》中的“云汉”一诗,可见是出自经典的了。《山海经》把旱魃看作女性,似乎是在《诗经》的基础上附会出来的。然而,据上述经典所言,旱魃专指一位妖神。近世所说的旱魃,却都是僵尸。把僵尸挖掘出来焚烧掉,也就往往导致下雨。可是,雨是由天地二气的结合所形成的,一具僵尸的气焰就能塞满乾坤,使天地二气隔绝不通吗?雨也有龙形成的,一具僵尸的伎俩就能驱逐神物,使龙畏避不肯向前吗?如何来解释这些疑问呢?还有,狐躲避雷击的事情,从宋代以来就经常见于各种杂说记载。如果狐没有罪过,雷霆按期出去,那就是滥用刑罚,不合乎天道。如果狐有罪过,何时不可诛杀呢?为什么要必定限制在某日某刻,让其预先得知及早躲避呢?即使是一时侥幸躲过,又何时不可继续诛杀,却过了规定时刻竟不再追究?这显然是失于刑罚,也不合乎天道。
又作何解释呢?偶尔翻阅近人所著的《夜谈丛录》,见到其中焚烧旱魃、狐狸避劫二事,因此记下了个人的疑问,以待穷究事物道理的先生们详细解释。《阅微草堂笔记》
杜甫《七月三日》诗:“退藏恨雨师,健步闻旱魃。”值得一提的是,“魃”多与“旱”组合,极少单用。即使单用,还是“魃”不离“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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