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往事之诸神黄昏(5)
《纽约先驱报》:霍斯酒店昨晚发生惨案,老板霍斯及其伙计两人被害,警方在搜查线索时,意外发现一个地下密室,里面陈放着十二具妇女遗骸,警方宣布纽约连环杀人案告破!
名气这东西很奇怪,很多人为之努力却求而不得,而我这个喜欢宁静生活的人,竟然在民众中获得了“猎魔人”的称号。
为什么会是“猎魔”呢?或许是我询问的那群人,他们的人生一直在追求的这些无趣的事情,导致了许多人妻离子散吧,而我理所应当就成为了猎杀恶魔的英雄。
正如被战争夺去亲人者,渴望复仇;被收受贿赂的法官迫害者,渴望公平;被地主压迫的农夫,渴望财富……
所有不平等现象背后,都必然有一方获利,而另一方只有无奈承受,然后默默的在内心咒骂。人们渴望有一个为其伸张正义的英雄,杀死这些迫害自己的人,却很少有人愿意走上这条英雄的道路,因为罪。当使用法律的人不再信仰正义,判处的结果自然也称不上公正,但显然,即便此刻有人杀死了一个有罪的人,完成了所谓正义的事情,私刑依旧是另一种罪的延伸,以私刑代替公刑审判罪恶,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公刑依靠律法,而私刑依靠个人情感,一旦涉及到此,就谈不上公平了。
我是一名杀手,而他们需要英雄来支撑心中的秩序,让他们可以继续向不公妥协下去,反正迟早会有英雄来拯救,如此而已。对他们而言,恶被终结即为正义,终结方没有威胁到他们的利益,便是英雄。
这一次来到伦敦,本以为会轻松完成任务,哪成想,水晶的影子也没有,难道是大传道士那个老头子搞错了?但一想到发布消息任务的是那个高贵的罗斯柴尔德家族,我们组织最大的金主,想来也不是闹着玩的。
说是来找水晶,其实我也就是借机出来旅游,不然憋在组织里,老头子又要絮叨了,整天都是让我发扬组织“惩恶扬善,劫富济己”的思想,真是无趣。
算了,不想了,还是见见侯赛因那小子吧。想当年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才15岁,竟然杀死了整个营地的“考古学家”,就为了一快法老陵墓里的祭祀雕画。我当时就觉得这小子是个人才,想将他招揽进组织来,可惜被这小子拒绝了,但我们却因此成为了朋友,只待对方松懈,就有将对方趁机杀死的朋友。
侯赛因一如既往的警惕,总是喜欢找一些偏僻的旅馆,或许是方便把旅馆老板也做成他喜欢的试验品吧,毕竟他可是“司祭者”侯赛因啊!
穿过那么多条小巷子,也是令我哭笑不得,这小子是怎么记住这么多繁琐的道路的。自然,和他这样随时会杀死我的朋友打招呼是不能走敲门的仪式的,说不定他听到敲门声就是一颗子弹从门后射来,这样的死法就太憋屈了。
我不慌不忙,淡定地拿出早已准备好烤鸡,对着里面那位应该已经一手持枪,一手持刀的老朋友了。
第五人格黄衣之主深入伊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