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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探案集 博斯坎比谷奇案


一天早上,我跟妻子正吃早饭的时候,女佣拿过来了一份电报。夏洛克·福尔摩斯发来的,电报上写着:
顷悉英国西部为博斯坎比谷惨案之事来电。能否抽出数日?若能同往,吾欣喜万分。此地空气景色绝好。11点15分于帕丁顿出发。
“亲爱的,你说呢?”妻子隔着饭桌望着我说,“你要去吗?”
“我也不知道啊,手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哦,那些事情,安斯特拉瑟可以帮你的。你这段时间的脸色很差。我觉得你最好换个环境,况且,你一直都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案件侦破很感兴趣。”
“每次,我都能从他办案的过程中学到很多东西,要是不去的话,就太对不住他了。”
我说,“可是,真要去的话,我就得立刻收拾东西,距离出发时间就剩半个钟头了。”
阿富汗的军队生活,至少让我养成了行动迅速、能随时出发的习惯。我需要带的东西不多,所以,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已经拎着旅行包坐上了马车,往帕丁顿车站赶去。
站台上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踱着步子。他披了件灰色的旅行长斗篷,便帽紧紧地箍在头上,原本就很消瘦的身体,显得更加细长了。
“华生,你来真是太好了,”他说,“有个可以完全信任的人跟我在一起,情况就好多了。当地的协助通常都没什么价值,还经常带有偏见。你去找两个靠角落的座位,我去买票。”
整个车厢内,就我们两个乘客,此外,还有福尔摩斯随身携带的一大堆乱糟糟的报纸。他一边翻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报纸,一边在本子上做着笔记,偶尔会停下来思考一阵,很快,我们就过了瑞亭。突然,他把那些报纸全都卷了起来,随手扔到了行李架上。
“关于这个案子,你听说过什么情况没有?”他问。
“一点都没有。我都好几天没看报纸了。”
“伦敦报纸上的这些报道都不够详细。最近的报纸,我几乎翻遍了,想掌握点具体的情况。按照我的推测,这案子应该属于那种很难侦破的简单案件。”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矛盾啊。”
“可这是实话。越是稀奇古怪的案子,线索越容易找到。相反,越是平淡无奇的案情,就越难找到突破口。况且,这个案件他们现在已经认定是儿子弑父案。”
“那就是一桩谋杀案了?”
“哦,这是他们的猜测。我在亲自侦查案件之前,绝对不会想当然地做出这种推测。现在,我把我目前掌握的情况,简单给你说说。”
“博斯坎比谷是一个乡村地区,位于赫里福郡,距离罗斯很近。约翰·特纳先生是那里最大的农场主,他在澳大利亚挣了不少钱,几年前回到家乡。他拥有很多农场,还把哈瑟利农场租给了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俩是以前在澳大利亚彼此熟识起来的。所以,当他们决定回来定居的时候,很自然地想结为近邻,这样互相能有个照应。很明显,特纳更富有一些,麦卡锡只是他的佃户。不过,他们之间好像还是像以前那样完全平等的关系。麦卡锡有个18岁的儿子,特纳有个女儿,也是18岁。他俩的妻子都已经过世了。两个人好像总是尽量避免与周围的英国人家来往,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不过,麦卡锡父子俩还是比较喜欢运动的,附近有赛马比赛的时候,经常能看见他们。麦卡锡家只有两个仆人,一个男仆,一个侍女;特纳家就多了,至少有6口人。这就是我掌握的有关这两家的所有情况。
现在,再来说说案情。”
“6月3日,也就是上礼拜一,麦卡锡从哈瑟利农场的家中出来,步行去博斯坎比池塘。那个池塘其实就是一个小湖,是由从博斯坎比谷流下的小溪汇集而成的。当天上午,他跟仆人去罗斯的时候,还跟仆人说,他得赶紧把事情办完,下午3点还有个重要约会。自那次重要约会之后,他就再也没回来,人死了。”
“哈瑟利农场和博斯坎比池塘之间的距离,只有四分之一英里远。半路上,曾经有两个人看见过他。一个老妇人,至于她的姓名,报纸上没说;另一个叫威廉·克罗多是特纳先生雇用来看守猎场的。这俩人都发誓作证说,在路上只看见了麦卡锡先生一个人。那个猎场看守还说,麦卡锡先生刚过去几分钟,就看见他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从同一条路、同一方向走了过去,而且他儿子的腋下还夹着一支枪。他敢肯定,当时,儿子确实是在跟踪他的父亲。不过,他一直没有在意,直到晚上听说了那桩惨案以后,他才突然想起这件事情。”
“看见麦卡锡父子的,除了猎场看守威廉·克罗多之外,还有别人。博斯坎比池塘边上长满了杂草和芦苇,周围树林茂密。博斯坎比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14岁的佩兴斯·莫兰,当时正好在附近的树林里采鲜花。据她所说,她采花的时候,看见麦卡锡父子在树林边挨近池塘的地方站着;那父子俩当时好像在吵架,看着吵得还挺凶;她听见老麦卡锡在骂他儿子,还看见他儿子举着手,似乎要打他父亲一样。他们激烈争吵的场面,把她吓得赶紧跑开了。回到家以后,她就告诉妈妈,说她在树林里看见麦卡锡父子俩正在博斯坎比池塘边上吵架,她怕他俩会打起来。她的话刚说完,小麦卡,就跑进了屋子,说他看见父亲死在树林里了,他来向看门人寻求帮助。当时,他非常激动,枪和帽子都不见了。但是,他的右手和袖子上,都有刚沾上的血迹。他们跟着他赶到现场,看见尸体就在池塘边的草地上躺着。
死者的头部被打得稀烂,很明显是用重而钝的武器猛击的。从伤口上看,像是他儿子拿枪托打的,那支枪,在离尸体几步远的草地上扔着。在当时的情况下,那年轻人立刻被抓了起来;礼拜二传讯以后,就被宣告有‘蓄意杀人’罪;礼拜三,就提交罗斯地方法院审判。现在,这个案子已经由罗斯地方法院提交给巡回审判法庭审理去了。这些就是案子的主要经过,都是验尸官和治安法庭提供的。”
“竟然有如此恶毒的犯罪行为,简直难以想象,”我说,“如果所有的现场证据都指向同一个人的话,那罪名就可以成立了。”
“现场证据,往往是靠不住的,”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看起来好像能非常直接地指证一种情况,但你只要稍微换个角度,可能就会发现,它似乎也能非常准确地证实完全相反的情况。不过很明显的是,案情对那个年轻人非常不利,或许,他真的就是凶手。但是,附近有好几个人,甚至是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都相信他是清白的。他们还委托雷斯垂德来办理这个案子,请求他为小麦卡锡洗刷罪名。雷斯垂德,你应该还记得,就是和‘血字的研究’有关的那个人。但他觉得这案子太棘手了,只好又向我求助了。所以,就逼得我们不能安静地待在家里消化早餐,而是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飞奔而来。”
“我觉得,”我说,“这个案子的事实都已经非常明显了,你接手这个案子,恐怕得不到你想要的那种成就感。”
“最容易蒙蔽人的,就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他笑着说,“此外,一些在雷斯垂德眼里算不上明显的事实,或许在我们看来就是明显的了。你对我这么了解,要是我说我能肯定或推翻雷斯垂德的结论,而且是用一种他根本就不会使用,甚至完全理解不了的方法,你应该不会以为我在说大话吧。随便说个实例吧,我敢肯定你卧室的窗户是在右边的,但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肯定不会注意到这个事实的。”
“那你又是——”
“亲爱的伙计,因为我很了解你啊,你有军人那特有的爱干净整洁的习惯。每天早上,你都会刮脸,现在这种季节,你刮脸的时候肯定是借助阳光。很明显的,你左边的脸越往下越不干净,下巴那个位置明显比较邋遢。显而易见的,左面的光线不如右边好。如果两边光线一样的话,像你这么整洁的人,绝对不会容许自己把脸刮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拿这个小事当例子,只是为了说明观察问题和推理的关系而已。我这个特长,对我们眼下要进行的调查或许会很有帮助。而且,传讯中还存在一两个小问题,也是值得认真考虑的。”
“什么问题?”
“他好像不是被当场逮捕的,而是回到哈瑟利农场以后才被抓起来的。而且,警官说他有重大嫌疑时,他竟然说自己并不惊讶,还说自己是罪有应得。这样,就算陪审团的那些人心中有怀疑,被他这么一认罪,疑问也全都消失了。”
“那可是他自已承认的。”我忍不住说道。
“不,他随后又立刻就表明自己是清白的。”
“有这样一系列确凿的证据,加上他自己先前也承认了,再说自己是清白的、估计也不会有人相信了。”
“正好相反,”福尔摩斯说,“这正是我在这一片混池中看到的唯一的光亮。且不说他是不是无辜的,当时的情形对他那么不利,他总不至于连这点都看不出来吧。假如说他被捕的时候,表现得很吃惊或很愤怒,我倒可能会怀疑他的行为。因为,任何人面对那样的情形,都会惊讶和愤怒,心里有鬼的人肯定也会用这种反应来伪装自己。而他,竟然那么平静地接受事实,就说明,他要么是清白的,要么就是自我克制能力特别强的人。至于他说自己罪有应得,其实也是很正常的。你想想看,面对自己父亲的尸体,他会是怎样的心情;而且,就在父亲死前不久,他这个做儿子的,还在跟父亲吵架,甚至,正如那个小姑娘提供的重要证据说的那样,还举着手想打父亲。我觉得,他说的那些话里,更多的是自责和愧疚,是一个身心健全的人的正常反应,真正的凶手不可能有如此表现。”
我摇了摇头。“有很多人犯罪证据比他少得多的,都被判死刑了。”我说。
“确实如此。有多少人都是被冤死的。”
“那小伙子自己是怎么说的呢?”
“他的交代,恐怕不会给支持他的那些人带去多大的希望。不过,也有一两点对案子可能会有帮助。都在报纸上写着呢,你还是自己看吧。”
他从那堆报纸中翻出来一张,是赫里福郡当地的报纸,其中有一页是折起来的。他给我指了指那一大段,正是那不幸的小伙子所交代的情况。我坐在车厢的角落里,认真地看了起来。内容如下:
詹姆斯·麦卡锡先生,死者的独子,被警方扣押时的证词如下:
“我离开家在布里斯托尔待了3天,上礼拜一,即三日,上午回到家中。当时父亲没在家,家中女仆说,父亲和车夫约翰·科布赶着车去罗斯了。没一会儿,我就听到马车驶进院子里的声音。透过窗户我看见父亲一下车就出了院子,当时,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要去哪儿。然后,我也扛着枪出门了,慢悠悠地朝博斯坎比池塘走去,想去看看池塘那边的养兔场。半路上,我遇见了猎场看守威廉·克罗多,这一点,他在证词中说过了。可他以为我是在跟踪我父亲,这点他说错了。因为,我压根儿就不知道我父亲在前面。离池塘还有一百码远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喊‘库伊!’,这个招呼语,我和父亲经常用。于是,我就快速朝前走了几步,果然看见他在池塘边站着。他看见我在那里,好像很惊讶,还生气地问我去那里做什么。我们刚说了几句话,就激烈地争吵起来,而且差点就动了手。我知道父亲脾气暴躁,看他的火气愈发大了,都快控制不住了,我就转身走了,准备回哈瑟利农场去。
可我刚走出一百五十码左右,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于是,我又赶紧跑了回去。就看见父亲在地上躺着,已经奄奄一息了,头部伤得很重。我扔下枪,赶紧把他抱了起来,可是,他很快就断气了。
我在他身边跪了几分钟,就去向特纳先生的看门人求救,因为他的房子离得最近。我跑回到那里的时候,没发现父亲周围有人,至于他怎么受的伤,我根本就不知道。我父亲这个人不怎么受人欢迎,因为他表情冷漠,总令人生畏。可是,据我所知,他也没跟什么人结过仇。对于这件事情,我了解的就这么多。”
验尸官(在英国,验尸官起源于11世纪,是个独立的司法官职。其主要职责是调查突然死亡或暴力致死案件。):你父亲临终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话?
证人:他说了几句都听不太清楚,他好像说了“一只老鼠”。
验尸官:那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证人:我不知道,他当时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
验尸官:你跟你父亲争吵,是为了什么?
证人: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
验尸官:你必须回答
证人:我是不会说的。但我保证,这个与随后发生的惨案没有一点关系。
验尸官:有没有关系,得让法庭来判断。不用我说,你也该清楚,拒绝回答我的问题。在以后的起诉中,对你非常不利。
证人:我不会说的。
验尸官:据我所知,“库伊”是你们父子俩经常用到的招呼语。
证人:是的。
验尸官:那么,如果说他没看见你,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你已经从布里斯托尔回来了,怎么会跟你打招呼呢,这怎么解释?
证人(一脸茫然):这个,我也不知道。
陪审员:从你听见叫声,到你看见你父亲受重伤的这段时间,你有没有看到值得怀疑的东西?
证人:好像没什么特别明确的东西。
验尸官:“好像”是什么意思?
证人:我慌忙跑到那片空地的时候,心里很乱,也很紧张,脑子里全是我父亲。不过,好像也有点印象,我往回跑的时候,左边的地上好像有样东西,像是灰色的大衣之类的,也有可能是件披风。我从父亲身边站起来以后,再转身去找,已经不见了。
验尸官:你的意思是,你去求救之前,那样东西就已经不见了吗?
证人:是的。
验尸官:你不确定到底是什么东西?
证人:不确定,只模糊感觉到那里有样东西。
验尸官:距离尸体多远?
证人:大概十几码吧。
验尸官:离树林边缘呢?
证人:距离差不多。
验尸官:那就是说,假如是被人拿走的,就是在离你只有十几码远的地方。
证人:是的,可我当时是背对着它的。
证人的审问到此结束。
“我感觉,”我说着,又大致浏览了一遍那个专栏,“验尸官的最后几句话,对小麦卡锡过于严厉了,他提醒证人注意供词中自相矛盾的地方,即他父亲还没发现他时就给他打招呼;而且,证人拒绝交代自己与父亲谈话的内容,和父亲临终前说的那些奇怪的话语。正如验尸官说的那样,所有的事实都不利于他。”
福尔摩斯浅笑了一下,在软垫靠椅上伸了伸腿。“你跟验尸官一样,都极力地,”他说,“强调不利于这个年轻人的最关键性的问题。可是,难道你没有意识到,你们一会儿说这个年轻人太富有想象力,一会儿又说他想象力过于缺乏,这岂不是很矛盾?想象力过于缺乏,是因为他没能编造出自己与父亲吵架的原因,来赢得陪审团的怜悯;太富有想象力,是因为他居然认为死者临终前说的好像是一只老鼠,还有那件突然消失的大衣。这样是讲不通的。华生,我们得站在这个年轻人说的都是实话的立场,着手侦查这个案子,看看根据这个假设会有什么样的发现。给你,《彼特拉克诗集》袖珍本,你拿着看吧。到案发现场以前,我不想再讨论这个案子了。我们到斯温登吃午饭。估计要不了20分钟我们就能到地方了。”
我们穿过风景迷人的斯特劳德溪谷,跨过河面宽阔、波光粼粼的塞文河,终于在快4点钟的时候,抵达了罗斯这个美丽的乡村小镇。站台上有一个瘦高个子、神神秘秘、侦探模样的男子正在等我们。虽然他按照当地的习俗,穿着浅棕色的外衣,还套着皮裹腿,不过,我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正是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我们跟着他坐车来到赫里福郡的阿姆斯旅馆,他已经在那里为我们订好了房间。
“马车,我已经雇好了,”我们坐下喝茶时,雷斯垂德说道,“我知道你查案时雷厉风行的特点,要是不让你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你会心神不定的。”
“你考虑得太周到了,”福尔摩斯说,“不过,什么时候去,还得由晴雨表的度数来决定。”
这话让雷斯垂德愣了一下。“你这话的意思,我不太明白。”他说。
“水银柱显示的几度啊?29度,无风,无云。这儿有一整盒香烟等着我抽,况且,这里的沙发比普通乡村旅馆那老套的陈设舒服多了。我想着,今天晚上可能用不着马车了。”
雷斯垂德大声地笑了起来。“你肯定已经从报纸上的报道中得出结论了,”他说,“此案早就一清二楚了,你了解得越深入,会越觉得简单。当然,我们实在是无法拒绝一位女士的要求,特别是这么坚持的一位。她知道你的大名,坚持要听听你的意见。尽管我一再告诉她,只要是我做不到的事情,你肯定也做不到。天啊!她的马车都已经到门口了。”
话音刚落,一位我生平见过的最可爱的年轻女士匆忙地进了我们的房间,晶莹闪亮的蓝色大眼睛,双唇微启,面颊略带红晕。不过,由于她当时过于激动和焦急,完全没有了姑娘家应有的那份矜持。
“哦,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她一边大声喊着,一边打量着我俩,凭借女人的直觉和敏感,最后终于认准了我的同伴,“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我知道詹姆斯绝不是凶手。我希望在你侦查之前,就知道这个事实,不要怀疑。我俩打小就了解彼此,他的缺点我比谁都了解;他是个心肠特别软的人,平时连个苍蝇都不愿意打,只要是真正了解他的人,都觉得对他的控告太荒唐、太不讲理了。
“特纳小姐,我也希望能替他洗刷冤屈,”福尔摩斯说,“相信我,我会尽力的。”
“想必你已经看过证词了。你应该有什么结论了吧?证词中的漏洞和问题,你看出来了吗?难道你也不认为他是清白的吗?”
“我觉得他很有可能是清白的。”
“那就好,”她仰头叫道,同时用不屑的眼神望着雷斯垂德,“你都听见了,他给我带来了希望。”
雷斯垂德耸耸肩膀。“我这位同事的的结论,未免过于轻率了。”他说
“可是,他说的是对的。”
“哦!我知道他是正确的。这件事情,绝对不是詹姆斯做的。”
“而且,我敢肯定,他之所以不愿意把自己与父亲吵架的原因告诉验尸官,都是因为我。”
“怎么又涉及到你了呢。”福尔摩斯问。
“都到这时候了,我不能再有任何的隐瞒了。因为我,詹姆斯跟他父亲产生了很大的分歧。麦卡锡先生迫切地希望我俩结婚。我跟詹姆斯打小就像亲兄妹一样。可是,他现在还年轻,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且——而且——哎,他当然也不愿意现在就结婚。所以他们经常争吵。我敢肯定,这很有可能就是他们吵架的原因之一。”
“你的父亲呢?”福尔摩斯问,“这门亲事,他同意吗?”
“不,他不同意。只有麦卡锡先生一个人赞成。”
当福尔摩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时,她那娇嫩、年轻的脸突然就红了起来。
“谢谢你说的这些情况,”
他说,“我要是明天登门拜访的话,能见到你父亲吗?”
“我怕医生不答应。”
“医生?”
“是的,你还不知道吗?我那可怜的父亲,这些年身体一直不好,这件事情几乎把他给击垮了。他现在只能躺在床上,威罗医生说,他现在就像一具残骸,他的精神脆弱到了极点。麦卡锡先生是我父亲在维多利亚时认识的唯一的朋友。”
“哦!维多利亚!这太重要了。”
“是的,在矿场。”
“这就对了。在金矿上,据我所知,特纳先生就是在那儿发的财。”
“没错,是这样的。”
“特纳小姐,谢谢你。你提供的信息,对我的帮助真是太大了。”
“明天,你要是有什么消息的话,请立刻通知我。你肯定会去监狱里看詹姆斯的。你们要是去的话,福尔摩斯先生,请务必转告他,我相信他是清白的。”
“我一定把话带到,特纳小姐。”
“我得赶紧回家了,我父亲病得很严重,而且,我一出门他就放心不下。再见,上帝保佑,愿你们一切顺利!”她走的时候,还是像进来时那样激动而匆忙。街上,很快就响起了她的马车行驶的声音。
“福尔摩斯,我都替你感到羞愧,”沉默了几分钟之后,雷斯垂德严肃地说,“本来就是没有丝毫希望的事情,你干吗还要给人家希望啊?虽然我不是个心软的人,可我觉得你这样做,实在是太残忍了。”
“我觉得我有办法替詹姆斯·麦卡锡洗清罪名,”福尔摩斯说,“你有去监狱看他的特许命令吗?”
“有,不过,只有我俩能进去。”
“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得重新考虑要不要出去了。今天晚上,我们坐火车去赫里福郡看他,时间来得及吗?”
“时间很充裕。”
“那我们这就走吧。华生,你可能会觉得这段时间很无聊,不过,一两个小时我就能赶回来。”
我把他们送到火车站以后,在小镇的街头溜达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回了旅馆。我躺在沙发上,拿起一本黄色封皮的廉价通俗小说,想以此来打发时间。可是,小说那简单乏味的情节真是太肤浅了,根本就没法和我们正在侦查的这桩神秘的案子相提并论。所以,我始终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小说那虚构的情节上,总是不停地想起眼前的这个案子,最后,我终究还是丢开那本小说,认认真真地回顾当天所发生的事件。假如这个不幸的年轻人的话全都是真的,那么,从他离开他父亲,到他听见尖叫声以后匆忙跑回林间那块空地,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无法预见的离奇灾难呢?这简直太可怕、太致命了,可是,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呢?难道我就不能凭借医生的直觉,从死者的伤口上发现点问题吗?我摁铃让人给我送了份县里出版的周报,上面有审讯的详细记录。法医的验尸报告书上是这么写的:死者脑后左侧的第三块颅顶骨和枕骨,因被钝器猛击而破裂。
我把那个位置在自己头上比画出来,很明显,凶手是从死者背后下手的。这个事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有利于被告的,因为他跟父亲争吵的时候是面对面的,这点有人可以作证。可是,这个理由的说服力还是不够的,因为,完全可以认为死者是转身之后被打死的。不管怎样,还是很有必要把这一点告诉福尔摩斯的。还有,死者临终前说的“一只老鼠”,会是什么呢?这绝对不可能是神智不清时说的胡话。因为,遭到突然袭击而快要死的人,通常是不会说胡话的,更大的可能性,是想说自己是怎么遭遇不幸的。那他说的到底是什么呢?我冥思苦想,试图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此外,还有詹姆斯说的那件灰色衣服。假如他说的是真话,那件衣服很可能是凶手逃跑时落下的,而且,他竟然有胆量趁着詹姆斯跪下的那一瞬间,在他身后只有十几步远的地方把衣服拿走。整个案子是这样的复杂费解,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至于雷斯垂德说的那些意见,我并不怀疑。
不过,我还是比较相信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所以,在他认为詹姆斯是清白的这一点上,只要能发现新的事实来支撑它,我就感觉还是有希望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是一个人回来的,因为雷斯垂德住在城里了。
“晴雨表的度数依然很高,”他坐下时说道,“但愿我们去察看现场之前别下雨,这很关键。还有,做如此细致的工作,我们的精神必须足够充沛饱满才行。我可不想经过长途劳顿之后,一身疲惫地做这项工作。
“我见过詹姆斯了。”
“在他那儿有没有了解到什么新情况啊?”
“一点都没有。”
“他什么线索都没提供吗?”
“没有。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他知道凶手是谁,他想为他或她遮掩。可我现在知道,他跟其他人一样,根本就不了解这件事情。这个年轻人的脑瓜子算不上机灵。长得倒是很英俊,而且也能看出来是那种老实可靠的人。”
“那我觉得他太没眼光了,”我说,“假如说他真的不情愿跟那么有魅力的特纳小姐结婚的话。”
“哦,这里还有一段让人心酸的故事呢。实际上,这年轻人现在非常爱她,而且爱得都快发疯了。不过,大约两年前,他那时少不更事,还没有真正对姑娘动心,因为特纳小姐五年前就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去了。詹姆斯这个傻瓜,在布里斯托尔时被一个酒吧女缠住,竟然跟她登记结婚了。你说他傻不傻?虽说没人知道这件事情,但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他被逼迫着去做自己也很想做,可又明知道做不到的事情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懊悔和着急。所以,他在池塘边碰到父亲,当父亲又逼着他向特纳小姐求婚时,他才会气得朝父亲挥拳头。还有,他根本没有能力养活自己,他父亲为人又刻薄,他要是知道实情的话一定会弃他于不顾的。他在布里斯托尔的三天,就是跟他那位酒吧女妻子待在一起的,这件事他父亲一点都不知道。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而且非常重要,坏事也有变好事的时候:他那个酒吧女妻子,从报纸上得知他出了事,还有被判处绞刑的可能,就把他给抛弃了。
她给他写信说,她原本是结过婚的,她丈夫在百慕大码头上班,因此他俩就算不上真正的夫妻。我觉得,对于不幸的詹姆斯来说,这个消息总该算是一种安慰吧。”
“可是,假如他是清白的,那凶手会是谁呢?”
“哦!凶手?我给你提个醒,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第一点,有人与死者约好在池塘见面,而这个人绝不可能是他儿子,因为他儿子还没回来,他也不知道儿子啥时候回家;第二点,在死者不知道儿子已经回来的情况下,居然有人听见他大喊‘库伊’!能不能破案,这两点就是关键所在。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们现在还是来聊聊乔治·梅瑞狄斯(英国的一位诗人和小说家,擅长刻画人物的心理特征。)吧。至于那些不太重要的问题,明天再说吧。”
福尔摩斯的预言是正确的,那天确实没下雨,大清早的天气就很好,空中连一丝云彩都没有。上午9点,雷斯垂德坐马车来接我们,我们立即出发去哈瑟利农场和博斯坎比池塘。
“今天早上的重大新闻,”雷斯垂德说,“听说庄园的特纳先生病得很重,危在旦夕。”
“他的年纪应该很大了吧?”福尔摩斯说。
“大概60岁吧,他的身体在国外的时候就弄垮了,他已经被病魔缠了好一段时间了,这次事件又让他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跟麦卡锡是老朋友了,而且我再补充一句,他还是麦卡锡的大恩人呢。据我了解,他出租哈瑟利农场给麦卡锡,是不收租金的。”
“是吗!这倒挺有意思的。”福尔摩斯说。
“哦,是的!不管什么事儿,特纳先生都有求必应。附近的人都说他对麦卡锡真可谓仁慈。”
“是这样的。可你不觉得这事有点蹊跷吗?这个麦卡锡几乎一无所有,他得到特纳先生那么多的帮助和恩惠,竟然还让自己的儿子跟特纳的女儿结婚,而这个女儿又是特纳先生唯一的继承人。此外,他表现出的态度又那么蛮横不讲理,感觉就像这只是一个计划,只用提出来,别人就必须遵守一样。更奇怪的是。我们知道,特纳先生本人是不赞成这门婚事的。这些可是特纳的女儿亲口说的。根据这些情况,难道你就没推断出点什么吗?”
“我们已经演绎推理过了,”雷斯垂德说着,冲我使了个眼色,“福尔摩斯,我认为,如果不抛开纯粹的理论和想象的话,很难抓住真正的事实。”
“你说得没错,”福尔摩斯非常严肃地说,“你肯定会觉得事实难以掌握。”
“无论怎样,我已经抓住了一件你们似乎无法掌握的事实。”雷斯垂德说得有点激动。
“那就是——”
“就是麦卡锡是被詹姆斯杀死的,与此不符的说法全是月光。(英语中,月光 moonshine一词,有空话、空想的比喻意。)”
“哦,跟迷雾比起来,月光还是要明亮些的,”福尔摩斯说着,笑了笑,“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左边应该就是哈瑟利农场了。”
“是的,没错。”那栋两层楼房,地方宽敞,让人备感舒适,石板楼顶,灰色的墙壁上长满了大片黄色的苔藓。可是,窗帘是拉着的,烟囱里没有一丝烟,看着很是凄凉感觉就像灾难的恐怖气氛还笼罩在房屋上方一样。我们上前敲门,在福尔摩斯的要求下,女仆把她主人临死时穿的那双靴子拿了出来,还拿出来一双詹姆斯的靴子,当然不是他出事当天穿的那双。福尔摩斯拿着那两双靴子,从七八个不同的角度认真地测量了一遍,然后,又让女仆把我们领出庭院,我们顺着一条弯曲的小路朝博斯坎比池塘走去。
福尔摩斯一旦开始急切而认真地探究细节,就跟完全变了个人似的。那些只知道贝克街那个不爱说话的思想家和逻辑推理家的人们,这个时候,是绝对认不出他来的。他那张脸时而涨得通红,时而又阴郁得发黑。眉头紧锁,形成两道浓黑的粗线。眉毛底下的那双眼睛,闪着剑锋般的寒光。他脸朝下,双肩向上耸起,双唇紧闭,细长而有力的脖子上细绳似的青筋暴突。他的鼻孔张得很大,简直就像急于捕食猎物的野兽一样。他侦查起来,注意力是那么的集中,你要是问他个什么问题,或跟他说句话,他要么当做没听见,要么就粗暴而简短地回答一声。他沿着草地上的这条小道,安静而迅速地前进着,穿过树林之后就到了博斯坎比池塘。那里地面潮湿,整片区域看着跟沼泽地差不多。
泥泞的地面上有很多脚印,此外,小路和路两边的矮草丛上,也留下了不少脚印。福尔摩斯时而着急地朝前赶,时而停下脚步一动不动,时而绕道走向草地。雷斯垂德和我在他后面跟着,那个官方侦探一脸的冷漠和不屑,可我却饶有兴趣地观察着我朋友的每个动作,因为我坚信他的每个动作都是有目的的。
博斯坎比池塘,位于哈瑟利农场和富有的特纳先生私人花园的交界处,方圆大约五十码,周围长了一圈的芦苇。池塘的对岸是片树林,树林上方耸立着红色的房屋尖顶那是有钱人住宅的标志。池塘这边的树林,是属于哈瑟利农场的,树木长得非常茂密。
从树林边缘到池塘边的那片芦苇之间,是一条狭长的湿草地,只有二十步宽。雷斯垂德给我们指了指发现尸体的准确位置,那片地格外潮湿,死者倒地后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
福尔摩斯脸上那急切的表情和尖利的眼神告诉我,在这片被无数人踩踏过的草地上,他能够察看出很多别人看不到的秘密。他像一只已经闻到气味的猎犬似的转了一圈,接着,转身对着我身边的那位仁兄。
“你跑到池塘那边做什么去了?”他问。
“我拿着草耙在附近打捞了一遍。我寻思或许能发现什么武器,或别的踪迹。不过,我的天啊—”
“哦,行了!行了!我没时间听你扯这些!你左脚那内拐的脚印,这里遍地都是,估计连只鼹鼠都跟得上,不过,脚印到芦苇那边就消失了。唉,,要是这群蠢水牛在池塘里乱打滚之前,我就能赶到这里的话,事情就简单多了。看门人带着那群人,就是从这儿过来的,尸体周围6到8英尺的地方全是他们的脚印。不过,还有三对脚印比较特殊。”
他拿着放大镜,垫上他的防水油布,然后趴下去,那样能看得更加清楚。自始至终,他看着是在跟我说话,实际上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些脚印是詹姆斯的,来回两次,一次跑得比较快,因为脚板的印迹很深。可几乎看不到脚后跟的痕迹,这点完全可以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他是看见父亲倒地之后,才赶紧跑过来的;这些来回踱步的脚印是他父亲的;那这里呢?是儿子站着跟父亲讲话时,枪托底部落地的印迹。那这个呢?哈,啊哈!这印迹是什么东西的呢?脚尖的!脚尖的!而且还是方头的,这靴子可不一般!这脚印是走过来的,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走过来的——当然,这肯定是回来取大衣时留下的。那这些脚印是从哪来的呢?”他来回观察着,脚印时而中断,时而出现,他直追踪到树林边缘,走到一棵大山毛榉树底下,那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继续跟着脚印朝前走,一直走到大树的另一边,然后又趴在了地上,还得意地小声叫喊着。
他在那儿趴了好长时间,不停地翻动着树叶和枯枝,还往一个信封里装了一些我看着像是泥土的东西。他拿着放大镜,不仅察看地面,还察看他够得着的树皮;连苔藓中间那块锯齿状的石头,他都认真察看了一边,最后竟然把那块石头装了起来。
最后,他沿着那条小路穿出树林,一直走到公路上,踪迹才消失不见了。
“这个案子真是太有意思了,”他说。他此时才算恢复了正常。“我想,右面这间灰色的房子肯定是看门人住的。我得去那里跟莫兰说句话,或许还应该给他写个便条。然后,我们就能坐马车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先回马车那里去吧,我很快就回来。”
大概10分钟以后,我们三个就坐上马车回罗斯去了。福尔摩斯还带着他在树林里捡的那块石头。
“雷斯垂德,你应该会凶手杀人的凶器就是这个对这个很感兴趣的,”他把那块石头拿出来,对雷斯垂德说。
“我可一点没看出来。”
“上面没有什么标志。”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石头下面的草是活的,说明这块石头不过放在那里了几天而已,而且,周围的地面上没有发现自然形成的凹痕。此外,这块石头的形状刚好与死者的伤痕相吻合。再说,,也没发现有别的武器。
“那凶手呢。”
“凶手是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左撇子,右腿有点瘸;他穿着后跟比较高的狩猎靴子,灰色大衣;他用烟嘴抽的印度雪茄,他口袋里装着一把很钝的小刀,是削鹅毛笔用的;当然,还有别的迹象,不过,对于我们的侦查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
雷斯垂德大笑起来。“恐怕我还是得持怀疑的态度,”他说,“从理论上说,是无懈可击的,不过,我们要面对的是英国陪审团。他们只看重事实。”
“这个,我自有办法,”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你按你的方法做,你用我的理论调查。 我今天忙活一下午,晚上可能就坐火车回伦敦去了。”
“那这案子你就撒手不管了。”
“没有,这案子已经搞清楚了。”
“可这不还是个疑团吗?”
“疑团已经解决了。”
“那凶手呢?”
“就是我刚才描述的那位先生。”
“要想把这个人找出来,并不是什么难事。反正这一带的居民也不算很多。”
“可他是谁啊?”
雷斯垂德耸着肩。“我这个人很讲求实际,”他说,“我才不会为了找一个左撇子的瘸腿先生,在这里四处乱跑呢。那样的话,我将会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料。”
“那好吧,”福尔摩斯淡淡地说,“反正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到你住的地方了,再见。我走之前,会给你留张便条在雷斯垂德在他的住处下了车,我们就回旅馆去了。回到旅馆的时候,我们的午饭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福尔摩斯一声不吭,又陷入了沉思,脸上的表情看着很是痛苦,是困境中的人流露出的那种表情。
“听我说,华生,”他说,此时餐桌都已经收拾完了,“你就在椅子上坐着,听我说几句吧。我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做,所以,很想听听你的宝贵意见。我抽根雪茄,给你说说我的想法。”
“你说吧。”
“嗯,我们一开始讨论这个案子的时候,詹姆斯的证词中,有两点当时就引起了我俩的注意,虽说我认为那是对他有利的,而你觉得不利于他。据他所说,第一点是他父亲在看见他之前就叫了声‘库伊’,第二点是他父亲临死前说了句‘一只老鼠’。死者临终前嘴里咕哝了好几个词,可据他儿子交代,只听见了这个词。整个案情的分析,我们只能从这两点入手。开始分析之前,我们不妨假定这年轻人说的全都是事实。”
“那个‘库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嗯,很明显,这绝对不可能是在跟他儿子打招呼,因为他当时知道儿子在布里斯托尔。‘库伊’这个词被他儿子听到,纯熟偶然。死者当时喊‘库伊’,肯定是在喊要跟他见面的那个人。而‘库伊’又是澳大利亚人的一种招呼语,只有澳大利亚人之间才用。所以,我们能大胆推测,约麦卡锡去博斯坎比池塘见面的那个人,应该是在澳大利亚待过的人。”
“那‘一只老鼠’又怎么解释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在桌子上摊开。“这是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他说,“我昨天晚上往布里斯托尔发电报,特意要来的。”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位置上,“你把这个念一下?”
“ATAT(一只老鼠)。”我念道。
“再念一遍。”他举起手说。
“ BALLARAT(巴勒拉特)”
“就是这样。死者最后说的就是这个,可他儿子只听懂了最后两个音节。当时,死者肯定是极力想说出杀害他的凶手的名字。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简直太神了!”我称赞道。
“非常清楚了吧。好了,你瞧,范围已经被我们缩小很多了。我们暂且认为那儿子的话是对的,那么,能够肯定的第三点就是,此人有一件灰色大衣。有灰色大衣的、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之前,我们只有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现在已经很清楚了。”
“这是当然。”
“这个人,对那里的环境非常熟悉。因为要想到达那个池塘,必须穿过农场或庄园,要是陌生人的话,走进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确实如此。”
“接下来,就是我们今天勘察现场的结果了。我察看了现场的情形,案情的具体细节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低能的雷斯垂德,我把凶手的特征都告诉他了。”
“那些细节,你又是怎么取得的呢?”
“你应该知道我的方法。还是从细微的事情中观察到的。”
“我知道你能从他步幅的大小推测出他的高度,从脚印来判断出靴子。”
“没错,那双靴子确实与众不同。”
“可你又是怎么看出他瘸腿呢?”
“他所有的右脚印都不如左脚印清晰,由此可见,右脚用力小。怎么解释?他走路时瘸一拐的,是个瘸子。”
“那左撇子呢?”
“审讯中,法医对死者的鉴定报告,你也注意到了。那致命的一击是从背后打的,而且是在左边。你想想,要不是左撇子的话,怎么可能从左边打呢?他们父子俩谈话的时候,那个人一直都在大树后面站着。他还在那儿抽烟了,因为我找到了雪茄烟灰。你也知道,我曾经在烟灰的研究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还专门写过这方面的文章,论述了140种不同的烟斗丝、雪茄和香烟的烟灰,所以,我敢肯定他抽的是印度雪茄。发现烟灰之后,我又在附近寻找了一遍,在苔藓里找到了他丢掉的烟头,的确是印度雪茄,类似于鹿特丹卷制的那种。”
“那雪茄烟嘴呢?”
“我看出来烟头上没有被叼过的痕迹,可见他确实用烟嘴了。末端不是用嘴咬开的,而是用刀切的,切口一点都不整齐,所以,我推测应该是用特别钝的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
“福尔摩斯,”我说,“这个人的周围已经被你撒下了一张大网,他肯定逃不掉的,你拯救了一条无辜的生命,他脖子上套的绞索被你斩断了。我看出来了,事情就是朝这个方向发展的。可这凶手是——”
“约翰·特纳先生来访。”旅馆侍者推开我们的房门,把来客带了进来,说道。
进来的这个人,奇怪的体型让人印象深刻。他跛着脚慢腾腾地走着,有点驼背,看起来非常苍老。不过,他那深陷的皱纹、坚毅的脸庞和粗壮的四肢,让人感觉他的体力和性格上都具有异于寻常的力量。他那卷曲的胡须、银灰色的头发,和下垂而突出的眉毛搭配在一起,让他整个人显得尊贵而有威严。可是,他脸色苍白,嘴唇和鼻端都有点发青。我一眼就看出来他有慢性不治之症。
“请沙发上坐,”福尔摩斯友好而礼貌地说,“你看到我的便条了?”
“是,看门人交给我的。你说,要我来这里见你,以免别人乱说惹出麻烦。”
“我觉得如果我去庄园找你的话,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议论。”
“你找我有事吗?”他好像已经知道答案了一样,打量着我的同伴,疲倦的双眼中流露出绝望的眼神。
“是的,”福尔摩斯说,仿佛是在回答他的眼神,而不是他的问话似的,“是这样,詹姆斯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了。”
那老人低垂着头,双手掩面。“上帝保佑!”他叫道,“不过,我绝不会让那小伙子受到伤害的。我发誓,假如巡回审判法庭真的判他有罪的话,我一定会站出来说话的。”
“你能这么说,我很高兴。”福尔摩斯认真地说。
“若是为了我那宝贝女儿,我早说出真相了。可是,我怕她会很伤心如果她知道我被捕了,她肯定会伤心死的。”
“也不一定会被捕。”福尔摩斯说
“你说什么?”
“我不是官方侦探。而且是你女儿要求我来的,现在,我是在为她做事。不管怎样必须让詹姆斯无罪释放。”
“我是个快要死的人了,”老特纳说,“我已经患糖尿病很多年了。医生说我能否再活一个月都很难说。但是,我还是希望自己死在家里,而不是监狱里。”
福尔摩斯起身走到桌边坐下来,拿起笔,又准备好一沓纸。“你应该把真相告诉我,”他说,“我会如实记录的,最后还需要您的签字,这位华生可以当见证人。将来,我有可能不得不出示这份自白书来救詹姆斯一命。我向你保证,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绝不会动用它的。”
“那就好,”老人说道,“还不知道我能否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那个时候呢,所以我也不是很在乎这个,只是不想让艾丽斯震惊伤心。现在,我就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虽然整件事情历经的时间很长,不过要是讲起来,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你们根本就不了解这个老麦卡锡,他简直就是个魔鬼,我说的是实话。上帝保佑,千万别让他这样的人抓住你什么把柄。都20年了,他一直逮住我不放手,我这辈子都被他给毁了。我还是先说说是怎么落到他手里的吧。”
“60年代初在矿上的时候。我当时还年轻,容易冲动,很不安分,什么都想尝试。我跟坏人打成了一片,饮酒作乐,失去开矿权之后就当起了强盗。我们总共6个人,过着野蛮、自由散漫的生活,时不时地去车站抢劫,或打劫去矿场的马车。当时,他们管我叫巴勒拉特的黑杰克。那个殖民地的居民,到现在还记得我们这伙巴勒拉特帮呢。”
“有一天,有个黄金运输队要路过巴勒拉特开往墨尔本。我们就在半路上打了埋伏,准备袭击他们。运输队总共有6名骑兵护送,我们也是6个,应该说是实力相当的。不过,我们先下手为强,第一轮攻击就打下来4个。那笔钱财弄到手的时候,我们也损失了3个人。我拿枪对着那个马车夫的脑袋,就是现在的老麦卡锡。上帝可以作证,当时我要是一枪打死他的话,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可是,我心软饶了他一命。当时也没在意他那双眯成一条线的恶毒的小眼睛一直在盯着我,把我脸上所有的特征都记在了心里。我们得到那笔黄金以后,变成了大富翁,顺利地来到英国,也没有被怀疑过。到英国以后,我和我那两个同伴就分开了,从此各过各的。我已经下定决心,从那以后要本本分分地过日子。当时正赶上这份产业出售,我就买了下来,用这些钱积德行善,想弥补我发财时的罪恶行为。
后来,我结了婚,但我妻子很早就过世了,好在还留了个可爱的小艾丽斯给我。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那双小手好像就已经在指引着我朝正道上走了,之前犯下的那些错事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反正,我是彻底悔过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弥补以前犯下的罪过,我以为从此就能一切顺利了。可是,却陷入了老麦卡锡的魔爪。”
“当时,我进城办理投资的事情。走到摄政街的时候,碰上了他,他当时赤着脚,穿着破衣烂衫。”
“‘杰克,咱又见面了。’他拽着我的胳膊说,‘我们将会亲如一家的,就我们父子俩,你就收留了我们吧。你要是不答应——我只需叫一声,警察随时都会赶到,英国这个地方可是非常讲法律的。’”
“就这样,他们跟我来到了西部农村安家落户,从那以后,我再也摆脱不掉他们了。我把自己最好的土地无偿租给他,我再也没有安宁的日子了,总是忘不了过去。无论我走到哪儿,总能看见他那阴险狞笑的面孔。艾丽斯长大以后,情形变得更加糟糕了。因为他很快就看出来,我怕让艾丽斯知道自己的过去,甚至比报告警察都怕。只要是他想要的,他一定会弄到手;而我,不管他要什么,都毫不犹豫地给他,土地、金钱、房子。可到最后,他竟然要我的艾丽斯,这是我说什么都不会答应的。”
“你也知道,他儿子已经长大了,我女儿也成人了。附近的人都知道我有病,他就算计上了,想让他儿子接手我的家产。可我是坚决不会同意的,让他那恶毒的血统混到我们家里,我是绝不答应的。其实,我倒不是不喜欢那个年轻人,只是因为他身上流着他父亲的血,这让我无法忍受。麦卡锡就开始威胁我。我告诉他,就算他使出最狠毒的招数,我都不怕。所以,我们约好在两家房子中间的位置,也就是那个池塘边见面,把这件事情做个了断。”
“我到那儿的时候,看见他们父子俩正在谈话,就只好站在一棵大树后面,点上一支雪茄等着,想等他儿子走了再过去。可是,当我听见他们谈话的内容时,简直愤怒到了极点。他竭力地强迫他儿子跟我女儿结婚,完全不顾及我女儿的意见,感觉就像把她当成了街道上的妓女一样。想到这个人几乎就要剥夺走我心爱的一切,我真的快要疯掉了。难道我就不能扭转这种局面吗?我都是将死的人了。尽管我的头脑还很清醒,四肢也很强壮,可我知道自己这辈子快结束了。可是,我坚决不能让女儿知道我的过去,也不能让她被这样的人糟蹋。只要能让这邪恶的毒舌头永远不出声,那我的过去和我女儿都能得到保全了。我就这样做了,福尔摩斯先生,要是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会这么做的。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为了赎罪,受一辈子的活罪,也是罪有应得。可是,我无法忍受把自己的女儿也卷入这场恩怨之中。
我把他打倒在地的时候,感觉就像打倒了一头凶残的野兽一样,心里没有丝毫的不安。他的叫声唤回了他的儿子,当时我已经跑进树林里藏起来了,可我跑的时候把大衣丢下了,我必须得回去捡起来。先生,这就是事情的整个经过。”
“好了,我没有审判你的权利,”福尔摩斯说,老人已经在那份自白书上签过字了希望我们能永远不经历这样的诱惑。”
“先生,但愿如此。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
“考虑到你的身体状况,什么都不准备做。你自己也知道,你很快就要去比巡回审判法庭的级别更高的法院,为自己所犯下的罪接受审讯了。我会妥善保管你的自白书。如果詹姆斯被判了死罪,我就只好出示它了。詹姆斯要是没有被定罪的话,它永远都不会被人见到的。无论你是否活着,我都会为你保守秘密的。”
“那好,再见吧。”老人庄重地说,“二位将来临终的时候,要是想起曾经赠予一个将死之人的安宁,会备感宁静的。”那个身材庞大的老人蹒跚着走出了房间。
“上帝保佑!”福尔摩斯沉默了好久,说,“命运为什么总是捉弄那些穷苦而无助的可怜人呢?每次遇到类似的案子,我总会想起巴克斯特牧师的话:尽管去做吧,福尔摩斯,上帝会保佑你的。”
在巡回审判法庭上,詹姆斯·麦卡锡被无罪释放,因为福尔摩斯写出了很多强有力的反证意见,交由律师为其辩护。老特纳先生跟我们见完面以后,又活了7个月,如今已经过世了。很显然,之后的事情应该是这样的:那年轻人和他女儿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们的头顶曾经出现过什么样的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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