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一剂良药
革命烈士秋瑾《药》创作于1914年4月,同年5月发表于《新青年》。小说讲述了清末民初某个不知名的镇子里,华、夏两家的悲惨故事。小说中有开茶馆的老栓,老栓的儿子,患了“痨病”的小栓,小栓母亲华大妈,茶馆顾客康大叔和白胡子老头,以及最后登场的夏四奶奶。但小说中最重要的灵魂人物,却是从头至尾都未登场的夏瑜。尽管小说中对他的描述仅是寥寥数笔,但无可否认,他是小说的线索人物。小说由明暗两线构成,其中明线讲述了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痨病”,重金购得“人血馒头”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情。至于这里所提到的“人血馒头”,是封建时期,医疗水平和人民思想水平及为落后的时代产物,当时的人们认为,“人血馒头”能够治好当时被称为绝症的“肺痨”,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肺结核,而且其必须用刚刚死亡或者刚被处了死刑的人的血。所以当时的刽子手利用了这一点,去诓骗民众。
小说中老栓从刽子手手中购得的那一个,便是用夏瑜的血制成的,而茶馆顾客谈话的内容也暗示了这一细节。这也意味着小说的暗线就是夏瑜的英勇就义。
很多人在读过这篇小说后,都会留下一个疑问。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夏四奶奶在给夏瑜上坟时说了这样一段话:“我知道了,瑜儿……你如果真在这里,听到我的话,——便教这乌鸦飞上你的坟顶,给我看罢。”很显然,这是夏四奶奶的一种迷信。而当时坟场上的那只乌鸦却铁铸般地站着,但当夏四奶奶和华大妈离开坟场不远后,那只乌鸦却大叫着飞走了。鲁迅先生如此描写乌鸦,究竟有何用意?
在查阅相关资料后,总结出以下结论:自古以来,乌鸦便不是什么吉祥之物,将乌鸦安排在坟场之中,便有渲染坟场如死一般寂静的气氛,而且乌鸦一副漆黑冷峻的样子以及缩头缩脑的站相,还有飞走时吓人的大叫,也使人感觉凄静阴冷、毛骨悚然。另一方面,乌鸦也起到了凸现主旨的作用。作为革命烈士母亲的夏四奶奶,对于自己儿子的死始终不明不白,她始终坚信,人死了,有魂魄,认为花环是儿子阴魂的显灵,并希望由乌鸦的动作得到验证。可乌鸦不仅没有如她所愿,反而“远走高飞”了。这实质上暗示了夏四奶奶相信的因果报应——乌鸦显灵这种迷信思想的破产,从而也就更显明地表现出要唤醒民众的主题。如果将这乌鸦换作喜鹊,不仅破坏了小说的整体,也冲淡了小说的主题表达(以上有些部分摘编自百度,感谢百度网友们)。在我看来,小说中的乌鸦,同“人血馒头”一样,是鲁迅先生对封建迷信的抨击与讽刺,也从一个不太明显的角度对革命烈士秋瑾进行了缅怀与赞扬。
曾经在北京鲁迅故居(北京鲁迅博物馆)见到过这样一句话:“自己背负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的地方去,从此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而小说中的夏瑜,现实中的秋瑾,正是肩住了黑暗闸门的人——力图改变旧社会拯救人民而选择革命,最终为了革命而牺牲的人。因此,他不会相信那些封建迷信,更不会相信什么所谓的显灵,至此,鲁迅先生写乌鸦的用意便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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