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上一章是我摘录自己的日记写的,已经记述到10月18日了。那个时候,所有离奇的事情都在朝着危险的结局迅猛发展。之后几天的事情,全部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甚至不看当时的记录,都能说得清清楚楚。就从确定了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的第二天开始说吧。这两个重要事实就是: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惨遭不幸的当天早上,收到过劳拉莱恩斯太太的来信,这位太太住在库姆·特雷西,她跟老爵士约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正好跟老爵士惨死的时间地点一模一样;另一件事情是,躲藏在沼泽地的那个陌生人,应该能在山坡的石头小屋里找到。我觉得,这两个事实确定以后,我要是还查不出一点眉目的话,那我不是智力低下,而是缺乏胆量了。
昨晚,我原本想把自己刚掌握的有关菜恩斯太太的事情告诉亨利爵士的,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因为他跟莫迪默医生玩扑克玩得太晚。直到今天吃早饭的时候,我才告诉他自己的新发现,问他愿不愿意陪我去库姆·特雷西走一趟。刚开始他非常愿意同前往,但再三思量以后,我俩都认为,我要是一个人去的话,或许结果能好得多。越是郑重其事的拜访,我们获得的线索可能就越少。最后,我只好让享利爵士留在家里,虽然多少有些不放心,但还是坚持乘马车开始了新的调查。
马车到达库姆·特雷西之后,我让波金斯先把马安顿好,然后去打听我要拜访的那位女士。找到她的住处并没有费很多周折,她的住处就在镇中心,房屋构造也很不错。
一个不拘礼节的女佣把我带了进去,我刚走进客厅,坐在一架雷明顿牌打字机前面的那位女士就立刻站起身子,满脸微笑地迎接访客。但当她看我是陌生人以后,脸上又恢复了原来的表情,又坐在了打字机前,问我找她有什么事情。
莱恩斯夫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极其漂亮。深棕色的眼睛和头发,虽然脸颊上有不少雀斑,不过,那棕色皮肤里透出的红润却是恰到好处的,就像微黄的玫瑰花中心隐约看得见赏心悦目的粉红色一般。我再说一次,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绝对令人赞叹,但我很快就发现了缺点。她那张脸上,似平总有个地方不太对劲一样,表情略显粗俗,眼神有点呆滞,嘴唇有些微的松弛,这些把她那原本美丽的相貌全都破坏了。当然,这些缺点都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当时,我只知道自已面前站了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她在询问我来找她的意图。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眼前的任务有多么棘手。
我的这个直白的介绍简直槽糕透了,那女人脸上表情的变化就是证明。
“我非常荣幸,”我说,“跟您父亲认识。”
“我跟我父亲已经没什么关系了,”她说,“我对他并不亏欠,所以,他的朋友跟我也没什么关系。要没有已经过世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还有别的好心人的帮助,可能我早就饿死街头了,而我那个父亲,从来都没在乎过我。”
“我来找你,是为了已经过世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情。”
那女人吓了一跳,脸色瞬间变得煞白,那些雀斑也因此看得更加清楚。
“您跟他认识,对吗?”
“有关他的事情,您为什么要找我呢?”她问。她那无措的双手摆弄着打字机上的字符键。
“我刚才说过,对于他的厚意,我感激不尽。我之所以能独立生活,全有赖于他对我悲惨处境的关照。”
“您跟他有过书信来往吗?”
那女士立刻抬起头,那双棕色的眼睛里透着恼怒的光芒。
“您这话什么意思啊?”她生气地问。
“我是希望能避免一些丑闻到处传播。我直接问您,总比事情被传得不可收拾要好得多吧。”
她沉默着,一句话不说,脸上依然煞白。最后,她带着决绝和挑衅的神情仰起头。
“那好,我回答您,”她说,“您刚才问我什么?”
“您跟查尔斯爵土有过书信来往吗?”
“我写过一两封信给他,不过,都是为了感谢他的慷慨和关照。”
“您还记得写信的时间吗?”
“不记得。”
“您跟他见过面吗?”
“见过,他来库姆·特雷西的时候,见过他一两次。他这个人,非常不喜欢抛头露面,总是默默地做好事。”
“但是,假如您很少见过他,而且又不经常跟他通信的话,那么,关于您的遭遇,他又怎么可能了解得那么清楚,甚至还像您刚才说的给予您很大的帮助呢?”
这个我自认非常犀利的问题,她回答的时候竟然没有丝毫的迟疑和犹豫。
“我悲惨的遭遇,好几个绅士都知道,是他们共同帮助我的。其中有一个是斯泰顿先生,他跟查尔斯爵士是邻居,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这个人心地特别善良,查尔斯爵士也是通过他才知道了我的事情。”
我听说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曾经多次邀请斯泰顿帮他发放救济金,所以,这女人的话应该是真实的。
“您给查尔斯爵士写过要求与其见面的信没有?”我接着问。
莱恩斯太太再次愤怒得涨红了脸。
“先生,您这个问题简直太过分了。”
“非常抱歉,夫人,但必须知道答案。”
“那我就告诉您,绝对没有。”
“查尔斯爵士死的那天,你也没写过这样的信吗?”
她那涨红的脸立刻又变了颜色,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张死人般的面孔。她那干燥的嘴唇始终说不出“没有”两个字。我没有听见,但我看得出来她原本想说来着。
“想必您肯定是忘记了吧,”我说,“您还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段吗,我不妨给您提个醒,‘您是正人君子,看完以后千万烧掉此信,晚上10点栅门口见。’”
我以为她肯定会晕厥过去,但她拼命控制,最后竟然让自己镇静下来了。
“难不成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正人君子吗?!”她的呼吸有些急促。
“您误会查尔斯爵士了,那封信,他的确已经烧掉了。不过,有时候,即便是一封烧掉的信,还是有可能辨认出来的。这么说,您承认自己写过这样信!”
“没错,我是写过,”她叫道,同时一下子把心里的话全都倒了出来,“我确实写了。我为什么要否认?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事情,完全没必要觉得可耻。我就是想得到他的帮助,而且我相信,假如自己能见他一面的话,他一定会帮助我的。这个,就是我请求跟他见面的原因。”
“但是,您怎么就约定了那么晚的时间呢?”
“我当时刚得知他第二天要去伦敦,而且可能会去好几个月。我不可能早一点去那里。”
“那么,您为什么要约定在紫杉小路上见面,而不是直接去他家里拜访呢?”
“您想想看,我一个女人家的,晚上10点跑到一个单身男人家里,合适吗?”
“也是,那您到那儿之后,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我根本就没去。”
“莱恩斯夫人!”
“我真的没去,我敢用所有我觉得最神圣的东西在您面前发誓。我确实没去。我被一件事情耽搁了。”
“什么事情?”
“那是我的私事,不能告诉你。”
“那就是说,您承认自己曾经跟查尔斯爵士有约,而且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刚好与他死时的时间地点一模一样,但是,您又否认自己前去赴约。”
“我说的都是实话。”
我又问了她一些问题,但是,再没有获得任何更多的线索。
“莱恩斯夫人,”我结束这次时间漫长、却没有任何收获的拜访,站起身说,“既然您不愿意说出自己知道的事情真相,就得做好承担严重后果的准备,是您把自己逼到异常危险的境地。要是闹到必须让警方介入的地步,到时候,您肯定脱不了干系。假如您真是清白的,那么,刚开始的时候,您又何必否认那天给查尔斯爵士写过信呢?”
“我原本以为那封信不是什么大事儿,说出来可能还会引发一桩丑闻,所以就隐瞒了下来。”
“那您坚持让查尔斯爵士毁掉您的信,这又怎么解释呢?”
“您要是看过那封信内容的话,您应该就明白了。”
“我没说我看过信的全部内容啊。”
“可是,您刚才都已经把其中的内容说出来了。”
“我就知道最后的附笔而已,况且我说过,老爵土已经把那封信烧掉了,并不是全都认得出来。我还得再问您一遍,查尔斯爵士死的当天,您写给他的那封信,在信的末尾坚持让他看完以后毁掉,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这完全是我个人的私事。”
“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您想逃避警方的追查吧。”
“那我就跟您说实话吧,您应该去打听一下我的悲惨经历。我之前草率嫁人,落了这么悲惨的结局,我为此懊悔不已。”
“我已经听说过不少了。”
“我那可恶透顶的丈夫整天虐待我,我过着地狱般的日子。法律也站在他那边。我每天都被通着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之所以给查尔斯爵士写这封信,是因为我听说假如我可以拿出一笔费用的话,就能重新获得人身自由了。这个,就是我所有的期望一一过上平静、幸福而有尊严的日子,我就熬到头了。因为我知道查尔斯爵士心地善良,为人慷慨,所以,我想着我要是能当面跟他说这件事,他肯定会给予我帮助的。”
“那您最后怎么会没去赴约呢?”
“因为我去赴约之前,已经有别人给予我帮助了。”
“那您为什么没再给査尔斯爵士写封信,解释一下呢?”
“假如我第二天早上没有从报纸上看见他遭遇不幸的消息,我肯定会写信解释的。”
这女人的话能自圆其说,该提的问题,我全都问了,最后一点破绽都没发现。我现在唯一需要调查的,就是,悲剧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时候,她到底有没有向法院提出跟她丈夫离婚的诉讼,据我观察,假如她确实去过巴斯克维尔庄园的话,应该没有胆量否认事实。因为她要想到那里,必须坐马车,要是这样,她回到库姆·特雷西差不多就第二天早晨了,而这样的远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为秘密。所以,她所说的话极有可能全是真的,或者至少有一部分是真话。我回来的时候满脸沮丧,再次碰壁。在每一条我试图通往目的地的路上,似乎都有一睹无形的墙似的。但是,我越回想那女人脸上的表情还有她的反应,我越感觉她隐瞒了什么实情。她那张脸为什么会变得惨白?她为什么每次一开始都会极力否认,而到最后迫不得已的时候又勉强承认呢?悲剧发生以后,她怎么会如此沉默?很明显,这些问题的答案,远不像她告诉我的那么简单。
现在,这条线索我已经进行不下去了。所以,只能去沼泽地的石头小房里寻找其他线索了。
但是,这似乎也是极其无望的方向。回庄园的路上,我望着那连绵不绝的小山坡,几乎每个山坡上都有史前人居住的小石屋,我才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巴里莫尔只告诉我,那个陌生人躲在那些古老的小石屋中,但是,整块沼泽地上,这种小石屋成千上万地零散分布着。唯一庆幸的是,我曾经在黑糊糊的岩冈顶上看见过那个身影,所以,不妨把那个地方当成中心,在它的周围进行搜寻。我应该从那个地方开始,仔细检查附近的每一个小石屋,或许还真能找出来呢。假如那家伙正好在里面的话,我得让他亲口说明自已的身份,跟踪我们这么长时间,到底有什么目的,必要的话,我甚至可以拿手枪逼他说实话。在拥挤的摄政街上,他可能会从我们眼皮子底下跑掉,不过,这可是大片空旷的沼泽地,他想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万一那家伙不在小石屋里,不管熬得多晚,我也会坚持等他回去的。
在伦敦的时候,福尔摩斯不小心让他溜掉了。我朋友失手以后,我要是能把他找出来的话,那简直就是最大的胜利。
这个案子的调查,从一开始就不顺利,直到现在才时来运转,而带来好运的不是旁人,正是弗兰克兰先生。花白胡子,脸色红润的他正好就站在花园门口,花园的大门正朝向我们经过的大路。
“您好,华生医生,”他兴奋地跟我打着招呼,“让您的马歇息一下,下来喝杯酒,恭喜我一下吧。”
得知他对待自己女儿的态度以后,对他这个人我真的没有一点好感。不过,我也正在考虑怎么把波斯金和马车打发回庄园,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跳下马车,写了张便条带给亨利爵士,告诉他晚饭之前,我会徒步赶回去的。然后,我就跟在弗兰克兰先生的身后,进了他的餐厅。
“先生,对我来说,今天简直太了不起了,这可是我这辈子的大喜日子,”他一边叫喊着,一边笑个不停,“我刚刚结束了两桩案子。我必须好好给这里的人们上一课,让他们明白,法律就是法律,绝对不能目中无法。这个地方竟然还有不怕吃官司的人。我已经赢得了从老米德顿花园中心修路的权利,先生,距离他房屋的正门还不足一百码远。关于这一点,您有什么看法吗?这帮大人物,就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让他们收敛一点,老百姓的权利是绝对不能随意践踏的,这帮浑蛋!还有弗恩沃西的家人经常去野餐的那片树林,我也给他们封闭起来了。这些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的人们,根本就不把产权当回事儿,他们到处乱钻,碎纸空瓶随地乱丢。华生医生,这两桩案子,都是以我的胜诉告终。自从我告发约翰·莫兰爵士在自己的猎场随便开枪以来,我从没像今天这样开心过。”
“那您到底是怎么告他的呢?”
“先生,您可以看一下记录。很值得一看的—弗兰克兰对莫兰,女王陛下法院。这场诉讼花费我200英镑呢,不过,我最终胜诉了。”
“那您得到什么好处没有?”
“什么都没得到,先生,没有任何好处。最让骄傲的就是在这些诉讼中我没有考虑任何个人利益,完全是出于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我敢说,比如说,弗恩沃西的家人今天晚上可能就会把我扎成一个草人烧掉。他们上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我向警方报了案,让他们阻止这可耻的勾当。但是,先生,县里的警局简直太混账了,他们根本没有给我任何保护。弗兰克兰先生和女王政府的官司,很快就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我警告过他们,他们用那种态度对待我,迟早会后悔的,现在,我的话已经应验了。”
“什么意思啊?”我问。
那怪老头儿表现出了一副扬扬得意的神情。
“我原本可以为他们现在急切追查的那件事情提供一些线索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再帮助那些浑蛋的。”
我本来一直在盘算着怎么脱身,不想再听他胡扯下去,不过这会儿,我又想继续多听一点。这古怪老头儿的异于常人的怪脾气,我清楚得很,你只要流露出一点感兴趣的意思,他就会立刻产生怀疑,然后闭口不说。
“应该又是什么侵犯权利的案子吧?”我用漠不关心的口吻说道。
“老弟,可比侵权案重要多了!如果我说的是沼泽地上那个逃犯,您觉得怎么样?”
他这句话让我大吃一惊。“难不成您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我说。
“我虽然不知道确切的位置,但我敢说,肯定能帮警察抓住他。要想抓住此人,必须先找出他的食物来源,然后顺藤摸瓜地把他找出来,难道您从来都没想过这一点吗?”
他似乎已经快把真相查出来了,大事不妙。“当然想过,”我说,“但是,您根据什么判断他一定躲藏在沼泽地呢?”
“我亲眼见过给他送饭的那个人。”
我开始替巴里莫尔担心起来。要是被这个好管闲事、惹是生非的怪老头儿抓住什么把柄的话,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但是,他接下来的话又让我长舒了一口气。
“我要是告诉您,负责给他送食物的是个小孩子的话,您肯定会非常吃惊。我每天都会从房顶的那架望远镜里看见他,他每天都会准时从那条路上经过,你说,除了去找那个逃犯以外,他还可能去哪儿呢?”
运气真是太好了!不过,我还是尽可能地克制住自己的兴奋。一个小孩子!巴里莫尔也说过,负责给那个陌生人送东西的是一个孩子。弗兰克兰所说的,肯定就是那个陌生人,而不是那个逃犯。假如我能从他嘴里得到点线索,就能让我省掉一次漫长而劳顿的搜寻了。但是,对于这件事情,我现在必须仍然表示出一副漠不关心和怀疑的态度。
“我觉得,那孩子有可能是哪个沼泽地牧人的,他是去给自己父亲送饭的。”
只要表现出一丁点的怀疑,这老头儿就可能被刺激得火冒三丈。他那双眼嫌恶地瞪着我,灰白的胡须跟愤怒的猫一样直竖起来。
“你知道什么,先生!”他一边说,一边指着外面广阔的沼泽地,“远处那个黑糊糊的岩冈,你看到没有?就是远处遍地荆棘的小矮山,看见没有?整片沼泽地上,那里是岩石最多的地方。你说,那怎么可能是牧人歇脚的地方?先生!您的想法简直太幼稚了。”
我顺着他的意思,说自己不该没有根据地胡言乱语。我的认输让他好不得意,所以,他就更想多说点。
“先生,您应该知道,我所说的每一个肯定的意见,都是有充分根据和理由的。我不止一次地看到那个拿着一卷东西的小孩,每天至少一次,偶尔会看见两次,我都能——等一下,华生医生,不会是我眼睛花了吧,我怎么看到那边的山坡上有什么东西在动啊?”
大约几英里远的地方,在深绿色和灰色背景的衬托下,我清楚地看见一个小黑点在移动。
“华生,快点,快点,华生医生,快点,等他翻过山去就看不见了!”那老头儿快速的冲上楼。
那架望远镜特别大,安装在一个三脚架上,摆放在房顶平坦的铅板上。弗兰克兰立刻把眼睛凑了过去,嘴里发出一声满意的叫声。
“然后自己判断吧。”
千真万确,那山坡上真有一个小孩子,肩上扛着一卷东西,正吃力地往山上爬着,他爬到山顶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那个衣衫破烂的陌生人的身影,他的轮廓只在深蓝色的天空下闪现了一下。他贼头贼脑地四下打量着,唯恐被什么人跟踪一样。很快,就消失到山坡的另一面,不见了。
“哈哈,我说得没错,当然,那小孩儿偷偷摸摸的像是有什么任务一样——什么秘密任务,县里随便哪个警察都猜得到。但是,我什么都不会跟他们说的,我希望,您最好也能严守秘密,华生医生。一个字都不能透露,知道吗!”
“他们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简直太过分了。等到弗兰克兰和女王政府的官司公之于众以后,我相信,整个英国都会因此而愤怒的。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给警方提供任何帮助。他们说只负责我本人的安全,至于代表我的、被那帮浑蛋捆到柱子上烧掉的草人,他们根本就不予理会。您别着急走啊!我这瓶庆祝伟大胜利节日的酒,您还没帮我喝完呢!”
我谢绝了他所有的挽留,而且婉言拒绝了他要陪我徒步回庄园的好意。在没有离开他的视线之前,我一直沿着大路朝前走。接着,我突然跳下大路,穿过沼泽地,朝那小孩子消失的山坡走去。现在,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在朝着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我下定决心,绝对不能因为缺乏胆量和毅力,白白错过眼前这大好机会。
我好不容易爬到山顶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下去了。脚下的山坡,向阳的一面是洒着金光的绿色,背阴的一面则笼罩在一片灰暗之中。远处的地平线,呈现出一片苍茫的暮色,形状怪异的突出的拜利弗和维克森岩冈,被夕阳映照得异常清晰。一望无际的沼泽里死寂一片。蓝色的高空中,翱翔着一只灰色的大雁,或一只海鸥,或一只麻鹬。在无边无际的苍穹和脚下空旷的大地中间,我跟那只鸟像是这里仅存的活物。凄凉的暮色,孤零零的感觉,还有我肩负的神秘而急切的使命,让我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根本就看不见那孩子的身影,不过,脚下的一条山沟里,我看见了一些围成圈的老旧的小石屋,其中一间小石屋似乎还有屋顶,能够遮风挡雨。一看见那个有房顶的石屋,我的心就狂跳不已,这肯定就是那家伙的藏身之处了。我的双脚终于要踏上那家伙的藏身之地了——他的秘密,总算被我发现了。
靠近那个小石屋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那种感觉就像是斯泰顿高举着捕蝶网蹑手蹑脚地接近停靠着的蝴蝶一样。让我惊喜不已的是,这地方的确有人居住过,散乱的石块中间,隐约能看见一条小路,小路通往一个石屋坍塌的缺口。那个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可能就藏在里面,或者正在沼泽地上瞎晃悠。刺激的探险,让我的神经格外兴奋,我丢下烟头,紧紧地握着我那支左轮手枪,快速冲到门口,我朝石屋里面望了一眼,里面没人,但是,有无数迹象表明,我找的地方并没有错,这肯定是那家伙的藏身之地。史前人曾经睡过的石板上,放着一块防雨布,还有几条毛毯;简陋的石灶下面,还有一堆燃烧过的灰烬;石灶旁边放着一些厨具和半桶水。那满地的乱七八糟的空罐头盒更能表明,那个人在这小石屋里住的时间不短了。当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透过斑驳的树叶射下来的点点阳光以后,我在石屋的角落里又发现了一只金属杯子,还有半瓶酒。
小石屋正中央有一块表面平坦的石头,作为桌子用的,上面放着一个小布包,毫无疑问,这就是我们从望远镜里看见的那小孩儿肩上扛的东西。小布包里有面包片、牛舌,还有两听桃子罐头。就在我翻看完这些东西,准备放下的时候,心脏又跳了一下,因为布包的最下面还有一张字条。
我拿起那张字条,上面用铅笔潦草地写着:“华生医生去过库姆·特雷西。”
我捏着那张字条,呆呆地站在那里,足有一分钟,我在想这张字条的用意。难道这个神秘人物跟踪的对象不是亨利爵士,是我不成?而且,他也没有亲自跟踪我,竟然另外派了一个人,可能就是那孩子,这纸条是那孩子写给他的报告。要是这样的话,从我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所有的行踪,他不是全部一清二楚吗?我总觉得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像张密网一样,天衣无缝地把我们给围住了,而且围得松紧适中,不到紧要关头我们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早已被网在里面了。
既然有一张字条,那就应该还有更多的字条,于是,我开始在小石屋里四下寻找起来。结果一无所获,也没找到别的什么痕迹,能以此判断住在这里的家伙有什么样的特点,为什么会住在这么奇怪的地方。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他的生活习惯是斯巴达人式的,对生活的舒适程度没什么概念。我望着敞着大口的屋顶,又会想起那天的瓢泼大雨,对他想实现目的的决心和意志,再一次深刻体会了一遍。他能坚持在这么恶劣的条件下生活,那种坚强的意志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他究竟是我们最强劲的对手,还是保护我们安全的天使?我暗自发誓,不把这一切搞清楚,绝对不能离开这个小屋。
太阳已经落下去很多了,金红色的余辉布满西边的天空,同时照射在远处格林本大泥潭的水洼上,反射出缕缕红光。站在这里,还能看见远处巴斯克维尔庄园那两座塔楼,还有一缕模糊的烟雾,那应该就是格林本村了。在塔楼和烟雾中间,小山坡的后面应该就是斯泰顿家的房屋了。在金黄色的夕阳下,所有这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的美好、迷人而恬静。
但是,当我望着眼前这美景的时候,内心不但没有感受到这大自然的宁静与平和,反倒因为越来越近的正面相对,而有些茫然和恐惧。我的神经紧绷,但是决心十分坚定,我坐在小石屋的暗处,耐着性子等待这里的主人。
我终于听见了他走近的脚步声,远处响起了皮鞋走石子路时所发出的声音,一步步地越来越近了。我缩到石屋里面最黑暗的角落,手紧紧地握着口袋里那把手枪,时刻准备扣动扳机。我决定直到看清楚对方的面孔再露面。那声音突然消失了很长时间,表明他停下来了。但是,那人似乎又往前走了起来,小石屋的塌陷的地方,投射过来一个黑影。
“亲爱的华生,这样的黄昏简直太迷人了,”这声音听着好熟悉,“我觉得呀,外面比里边待着舒服多了。”
碧蓝航线催眠贝尔法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