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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黑白法】朝圣(3)

他的眼睛真亮。那天晚上我迷迷糊糊睡着时是这样想的。
兴许是同样的姓氏给我一种难以言喻的安全感,那是我从没感受过的。每一夜,我们互相分享着隐秘的伤痛,灵魂的缺口,无意识的举动。我想我从没有与别人说过那么多话。对他,我能轻而易举地表达一切,同样轻而易举地被理解。
疯子帝埃里的话也许有一定道理。“在朝圣路上,会发现正确的人会在正确的时间地点等你。”
我们一起走过村庄、教堂、古堡、小镇、城市,路过河流、山川、明月、星河、夕阳。我们循着贝壳的记号走。事实证明,弗朗茨的体力比我好多了。每晚他会带我到村庄古井边——幸好我有一个免费导游,我们喝着红酒,缓解每天徒步所带来的肌肉酸痛,并且激发着天马行空的对话。
我的背包里有一幅很久以前的作品,有些沉,但我还是一直带着。在某一天晚上,我看到了弗朗茨相机以及里面已经攒了很多的照片,他询问我可否给他看看那一副画。
我的答案当然是可以。
那副画是我直到那时还是最满意的一幅,而他看了那副画很久。
“克里斯,你的画很精致。”当我开始打盹时,他犹豫着开口,“但是,你不觉得缺了点什么吗。”
我听见他的话,便回头仔细打量着,可是。“我并不觉得他缺了什么。”
“那就算了,快睡觉吧,明早还要赶路呢。”他拍拍我的肩,转身先行歇息。
我没有回复他,我盯着那副画很久,试图找到一丝端倪。可一个晚上过去,我还是失败了。
“我不明白。”第二天早上我对他说。他皱起眉头,伸手指着我的眼睛。见我仍然迷惑,他拿出一面小镜子。“呃……只是黑眼圈而已。”我没太在意,因为我正在思考那个依然没有明白的问题,更何况形象对我而言并不重要。可他把手伸过来,有些生气地捏我的脸。
[可恶,我要憋不住笑了。为了防止克里斯先生发现,我把笔记本倾斜着立起来挡住自己。他叹口气,询问我可否给他些时间去点着一根烟。我急忙点头,毕竟我也需要些时间整理笔记。]
4#
太阳的国度西班牙,哪怕是北部也被永不疲倦的太阳炙烤着。
耳边广袤无边的寂静。眼前是永无止尽的路。已收割的麦田,孤零零的树。成片枯死的向日葵。
完整走完这段路要一个多月,可我顶多有三十天,或三十一天。我和弗朗茨每天走满二十五千米左右,如果天没黑就搭车,到哪是天意,第二天再继续徒步。
“消化自我,和空气对话。”这是上一次我们谈话时他说的。而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七天没有对话。
对话并不是必需品。是累赘。
也可能,就像他说的:“但是我要看好这次和我一起来的小孩子克里斯,以免他会半途而废。”
真想反驳我并不是什么小孩子。
其实大多数时候,景色枯燥单调甚至于无聊。幸好它足够安静。更多的时间,我的耳边只有疲倦的喘息声,我的,他的。
后来,他带着我在天没亮时,在下弦月的星野下徒步,看着天空,逐渐地,被柔和的颜色覆盖。在白颜料里加上红颜料,慢慢的增多。他总会突然抓住我的手,惯性使我猝不及防转身,刺目耀眼的光芒迸射出,点亮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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