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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论语言风格

一个人的语言风格是他精神的外貌,并且比人本身的外貌更能可靠地反映他的性格和智力。模仿别人的风格,就好像戴了一副假面具。即使这副面具非常好看,也会很快引起别人的厌烦和憎恶——因为它是死的,没有生命。所以,哪怕是一张丑陋无比、但却充满生气的面孔,也比这副面具要好。
要对一位作者作品的价值做出大概的评估,不需要直接了解他思考过什么论题,或者他对此说过什么话,因为这意味着要仔细读完他所有的作品。其实,只要知道他是如何思考的就足够了。作者思考的方式,反映了他思维的基本特征和大致品质,而这主要是由他的语言风格决定的。
一个人的语言风格显示了他的本性,而这一本性是始终如一、绝不会变的,不管他思想的主旨或性质有何变化:风格好像是用来捏出他所有思想的面团。当有人问伦斯皮格尔走到下一个村庄还有多远的路程时,他给了一个似乎毫不适宜的的答案:“走走看。”其实,他是根据这个人的步幅推算出他在一定的时间内能走多远。同样,只要我读上几页某位作者的书,就可以知道他能带我走多远。
由于大多数人心中都大概知道我所说的这个道理,所以,每个平庸的作者都尽力掩盖自己独有的自然风格。因此,他从一开始就被迫放弃追求纯朴、自然风格的努力——这种自然风格因此成为那些卓越天才的独特优势,他们知道自己的价值,并因此而充满自信。我的意思就是,这些平庸凡俗的作者绝不可能下决心仅仅按照他们的思想写作;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有这样的一个想法,即如果这样做了,他们的作品很可能会显得非常幼稚和肤浅。如果他们能老老实实地创作,简单明确地把他们真正所思所想的一些东西说出来,那么,他们的作品还是可以让我们读一读的;甚至在他们所属的领域内,还是有所教益的。
但是,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反而力图让读者相信他们的思想要比实际上的深远得多。他们对于必须要表达的东西说得矫揉造作、冗长乏味、很不自然;他们喜欢杜撰新词,写一些拐弯抹角、闪烁其词的套叠句子,掩饰自己的真实思想。这类作者就在既想传达自己想说的东西、又想掩藏这些东西之间摇摆不定。他们的目的是把自己的思想装饰一番,以显得十分渊博、高深,从而给人们留下这样的印象——他们所写的东西要比读者眼中看到的更有内涵。他们要么以短小、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句子,零零散散地把自己的思想草草记下,似乎有更多的深意蕴含在里面。
所有的这些究竟是为了什么?不过是拼命努力把文字当思想贩卖罢了,就像一件商品总是不断地在寻找买家。这些作品通过奇怪的措辞、词组的转换、各种新词运用或旧词新用的词汇组合,以制造出一种作者很有智慧的假象,弥补他痛切意识到的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
看到那些抱着这一目的的作者一会儿尝试这种风格,一会儿以换成另一种风格,好像他们戴着一张理智的面具,是多么的有趣!这面具也许暂时可以欺骗那些缺乏经验的读者,不过一旦它被发现只是一个毫无生命活力的死物,就会受到人们的嘲笑,然后就要换上一副新的模样了。这样的作者时而带着一种狂热的激情在写作,仿佛他喝醉了一般;时而,甚至就在接下来的一页,他又变得傲慢自负、严谨认真、引经据典、博学高深。
没有什么比写出无人能懂的东西更简单的了,相反,也没有比用人人都可以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深奥的思想更困难的了。如果作者真有头脑的话,那我所提及的所有技巧和方法其实都是多余的。因为,他的思想可以使他真实地表现自己,而且,可以证实贺拉斯的这句话:
良好的心智是良好的语言风格的根源。
但是那些我在前面所说的作者,就像是试图以许多种不同的金属来代替那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黄金的铁匠。其实,作者最应当注意和提防的,是不要明显地极力展示自己是多么地富有思想,因为这会使读者怀疑他实际上并没有内涵。事实往往如此:一个人若对什么事情假装喜欢、冒充专家,就恰恰证明他在这方面的缺乏。
这就是为什么评说一位作者朴素自然是对他的赞美,因为这意味着他无需掩饰自己的真实样子。一般说来,自然朴实都是惹人喜爱的,矫揉造作则在任何地方都是令人厌烦的。实际上,我们发现,每一位真正伟大的作家都是以尽量纯粹、清晰、明确、简洁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简单质朴一直被看作真理的标志,同时也是天才的标志。风格的美来自于它所表达的思想,但是对于那些伪思想家来说,思想的美却是因风格而获得。风格只是思想本身的剪影,模糊或拙劣的风格意味着心智的贫乏或混乱。
形成良好文风的第一条规则就是,作者一定要言之有物。而且,这条规则本身几乎就包含了所有必要的条件。它的寓意是多么丰富啊!
一位思想丰富的优秀作者,很快就可以赢得读者的信任:他是认真的、确实有东西要传达的,这使聪明、有头脑的读者能够跟随他读下去。因为这样的作者是真正的言之有物,所以他总能成功地以最为简单明了、直截了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是因为他的目的就是唤醒读者心中的共鸣,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目的。
平庸的作者在写作时只是处在半意识的状态,这就足以证明他们的贫乏迟钝和作品的单调沉闷。说他们处于半意识状态,是因为他们自己都完全不明白自己所用字词的真正含义,他们只是从别人那儿学来现成的词汇,然后存入记忆,需要的时候拿出来而已。因此,当他们写作的时候,就更喜欢罗列卖弄既成的短语,而不愿考究这种组合是否适合于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这就是为何他们的作品如此地缺乏清晰表达的鲜明思想。因为他们自身都缺乏明晰的思想,所以也无法在自己的作品中留下这思维清晰的印痕。
相反,聪明、富有头脑的作者在写作时,确实是在同我们真诚讲话,这也是他能够激发我们的兴趣并与我们沟通、交流的原因。只有这些作者才能在完全理解词义的基础上来慎重地精选、组合字词。
虽然一个人应该尽可能地像伟大的天才那样思考,但在说话时却应该使用和常人一样的语言,那对他们将是大有裨益的。作者应该用普通的字词说出非凡的思想。但是他们做的却与此恰恰相反。我们发现他们总是试图用庄严高贵的字词包裹自己繁琐的观念,以最不寻常的措辞,最牵强附会、矫揉造作、奇特怪异的表达来包装自己平庸的思想。他们的句子永远像是丑妇踩着高跟鞋在行走。他们如此喜欢这种夸大其辞的文风,在写作时也使用这种虚张声势、装模作样的风格。
以拘谨、造作的风格来写作的人,就像一个人为了免于被人看作是所谓普通人而精心装扮自己一样,而真正的绅士即使穿着最破旧的衣服,也不会掩盖掉他们的不俗气质。从一个人喜欢炫耀华丽的服装和渴望一切都是崭新完美上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凡夫俗子,同样,平庸的作者也可以从他矫饰、浮夸的文风中看出。
然而,如果一个作者以为写作就应该完全像说话一样,那他就犯了过犹不及的错误。因为,任何一种风格都应该遵循那种像格言、铭文一样精炼、简洁的要求,实际上,这是所有风格的本源。怎么说就怎么写,与说话像写作一样这两种相反的错误,都是应该受到指责的。因为用书面语言说话的人,会给人一种学究、迂腐的感觉,他的话也让人难以理解。赤裸的真理是最美的。它表达的方式越简朴,给人的印象就越深刻。
真正的简约在于永远只说那些值得说的东西,避免说那些人人皆知的琐碎细节的东西。这就涉及到对什么是必要的、什么是多余的做出正确的区分。但是,作者也永远不能为只求简约而牺牲表意的完整,更不能以忽略正确的语法为代价。为了少用一个字词而不惜削弱对思想的表达,或妨碍对某一长句的理解,就是过分追求简约了。
是思想本身的真实和重要,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赐予了一个人风格简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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