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回忆录 银色白额马(14)
“实话实说,”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所作出的推论没有正确性可言。”
“如果有些细节没有被他们的过分报道掩盖了的话,这些细节还是相当重要,很有价值的。我当初去德文郡之前,也同意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这一说法。当然,我也知道当时证据不足。就在咱们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家时,我才突然想到咖喱羊肉蕴含的重大意义。你们应该还会记得,你们都跳下马车时,我当时还坐在车里傻傻发呆吧,我当时感到很惊奇,我对自己的头脑也产生了怀疑,我怎么就把这么明显的一条线索给忽略掉了呢。”
“我坦白相告,”上校说道,“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用。”
“这是我推理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肯定还会有味道。这气味虽然不是很重,但还是可以闻得出来的。如果把它与普通食物混到一起,,吃的人一旦发觉。可能就不会再吃进肚里去。咖喱这种味道很冲的调料,正好可以掩盖麻醉剂的味道。但是,作为一个陌生人,那天晚上,菲茨罗伊·辛普森绝对不会带着咖喱去驯马师家中做手脚。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天晚上他带着麻醉剂前去马厩,碰巧当晚的菜肴是咖理羊肉,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因此,辛普森就被排除在案件之外了。于是,斯特雷克夫妇就成了我的重点怀疑对象,因为只有这两个人能决定将咖喱羊肉作为这天晚上的晚餐。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出事,可见,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马童加进去的。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能接近这份菜肴下手而又避开了女仆呢?”
“在这个问题得以解决之前,我明白了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意义,一个可靠的推论总是能影响到其他的推论,让人从中发现问题。我从辛普森事件中得知,马厩中养有一条狗,但是,有人进来并且牵走了马,这狗竞然一声没叫,没有惊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显而易见,这条狗对这位午夜来客非常熟悉。那时我已有把握,或者说差不多完全相信,那个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的人就是约翰·斯特雷克。他为什么这样做呢?可想而知,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他为什么要对自己的马童下药呢?可是,短时间内我还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前有过这样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出高额赌注赌自己的马匹会输然后就想办法作弊,故意让自己的马输掉比赛。有时,在赛马中他们故意勒紧缰绳,放慢速度让马跑不快。有时他们还会采取一些更隐秘、更阴险的手法。咱们碰到的这个属于哪一种呢?也许,通过检查死者衣袋里的东西,有助于我很快找到答案。
”
“果然不出所料,你们应该还记得,死者手中握有了一把奇怪的小刀,这把刀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拿它来做武器。正如华生医生所说,那是一把手术刀,只有外科手术室做最精密手术时才使用的到。其实,那天夜里,他也打算用这把小刀来做一项小手术。罗斯上校,关于赛马你经验丰富,你肯定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处皮下用小刀轻轻划上一小道,那是绝对不会找到任何痕迹的。但是这么一弄,马将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而这一般只会被人认为训练过度,或是感染了轻微的风湿疼痛,没人会发现。那其实是一个恶毒无耻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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