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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本质(3)

再比如一个军训归来被父母拉去旅游的大学生B,他的快乐值=5(去外地旅游的快乐度)-(-2)(军训大学生的快乐度)=7,所以我们可以说,就算军训是痛苦的,但是军训能培养人一种心态,带着那种心态的他去外地能看到更美的风景;再比如一个刚当上皇帝没几天就被贬黜下台,不得不沦落为集中营中等待进入毒气室之人C的快乐值=-10(目睹了集中营可怖情景的快乐度)-10(被加冕为皇帝的快乐度)=-20,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将死的皇帝比一个将死的乞丐更痛苦,因为他经历了人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再比如一个哈根达斯冰淇淋餐厅的店员D趁着没人管的空隙就偷吃冰淇淋,他在这里干了两年,其间偷吃过无数次,他的快乐值=3(在哈根达斯干了两年后的他的快乐度)-3(两年前初入哈根达斯时他的快乐度)=0,所以我们可以说,只要一个人的处境没有改变,即使他吃了全世界最好的冰淇淋也不会感到快乐。
当然,一个人在某个环境里呆了很久,他虽然在快乐值上不会产生大的波动,但会在小数点前后来回变化,就拿D来说吧,假设他这个月每天有一次机会偷吃哈根达斯,他的快乐度是2.9,一个月以后他每天有两次机会偷吃冷饮,他的快乐度是3.1,他的快乐值就是3.1-2.9=0.2,所以我们可以说生活总是给D带来意想不到的喜悦和兴奋,尽管他的生活总体上平淡无奇。当然这也必须结合边际效用递减原则,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被某件事所捆绑、他迫于无奈不得不从事那件事的时候,他的快乐值就会随着时间的演进一点一点地下滑,我们假设D被店长安排为新品种冷饮试吃员,也就是说D被吃哈根达斯冰淇淋所捆绑,D为了工作不得不强迫自己吃哈根达斯,即便吃坏了胃的他心里有一百万个不情愿,这时候他就会感到越来越不快乐,甚至到到某种地步“宁可去战场上赴死也不愿意再呆在冷饮店里”。
我们可以用这个理论解释小时候我休学在家的那回事。假设呆在学校的快乐度是-3,休学回家能为所欲为的我的快乐度是3,刚离开学校时我的快乐值=3-(-3)=6,在家里面呆了半年以后,上一个处境的快乐度改变了,因此快乐值也在变,此时的快乐值=3(目前在家的我的快乐度)-3(半年前刚休学回来的我的快乐度)=0,如果我迫于无奈只得呆在家里,哪儿也去不了,只能从事非常有限的娱乐活动,这时被捆绑住的我就可以适用边际效用递减原则,我的快乐值以0为上限不断在下滑,我变得越来越不快乐了,甚至到一定程度还不如回到那个令我望而生畏、厌恶反感的学校。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快乐是一个人能够做出自由选择的能力,是不被任何事物所捆绑,是能够在各种选项之间来回切换。比如我学习压力大了,我就去外地旅游几天,在外面玩腻了回到学校继续我的功课,其间不会有任何人责怪我;
想吃哈根达斯了能够有足够的财力支撑我的愿望,吃腻了换点别的,或者什么也不吃,其间不会有任何一个人勉强我进食任何一种令我勉为其难的食物;在我厌倦了步行或乘公交车的时候能够拥有一台自己的宝马,在我厌倦了油费、保养费、年检费的时候能够把它卖掉,回到以前的生活,其间不会因为迫不得已而为任何一种载具所束缚。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基督教所谓的天堂地狱说,根据他们的世界观,一个人只要生前积德,用圣经规范自己的行为,死后灵魂进入天堂就能享受永久的快乐,如果不按圣经上的话做则要下地狱承受无穷无尽的痛苦。我们假设天堂的快乐度是10,地狱的快乐度是-10,根据我前面的理论,一个在天堂里呆了十年的人,他的快乐值=10(目前呆在天堂里的他的快乐度)-10(十年前他初入天堂时的快乐度)=0,再根据边际效用递减原则,随着时间的演进,他的快乐值在一点一点地下滑,甚至到某种地步他会感觉自己“还不如痛痛快快地下地狱去受苦”,而一个呆在地狱里的人也会慢慢对那里的环境产生麻木,以至于让他有一种没有刚进来时那么痛苦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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