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回忆录 银色白额马(4)
这就是案子的基本情况。我讲述时没有掺人任何推测,尽可能客观地还原事实。现在我再介绍一下警方就这个案件采取了哪些措施。”
“警长格雷戈里受命调査该案,他是一个很有能力的警官。要是他的脑瓜里再多点想象力,那他很快就能高升。抵达出事地点后,他很快就找到并逮捕了那个被视为嫌疑犯的人。其实找到那个人并没费多大工夫。刚才我提到的那些小别墅,他就住在那儿。他的名字据说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不错,本人也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在赛马场上虚掷过大量金钱,他目前的工作是伦敦运动俱乐部的马匹预售员。检查他的赌注本时发现,他出了高达5000英镑的赌注,赌白额马会输。辛普森被捕以后主动交代,他到达特穆尔的目的就是希望得到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消息,当然,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情况。德斯巴勒是巴克沃特勋爵的名驹,现在养在赛拉斯·布朗的梅普里通马厩。那天晚上的所作所为,他并不否认,但他声称自己并无恶意,只不过想得到最新资料而已。面对那条领带,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他根本说不清楚,领带怎么会握在被害人手中。
他的湿衣服说明他曾在雨夜外出,他那根槟榔木手杖,十分结实,上端还镶着铅头,用它来做武器,反复击打,足以使驯马师毙命。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口,而从驯马师刀上的血迹可以看出,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人身上受了伤,简而言之,基本情况就是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提示,我非常感激。”
我怀着极大的兴趣听完了福尔摩斯的讲述,他讲得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尽管我已经知晓了大部分情况,但是,这些事情之间的关联,以及这些关联的重要性,我还是一点都不清楚。
“有没有可能在搏斗中,斯特雷克自己割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大有可能,”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点就排除了。”
“此外,”我说道,“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警察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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