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大侦探福尔摩斯》血文研究 梁宇厂-华生博士回忆录(1)

(本小说摘抄自《福尔摩斯探案集》并做了一些修改,以梁宇厂的视角来写这部小说,望大家原谅。小说后期可能有涉及锦依卫御绫军的剧情,还望包涵,别寄刀片就行。)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到内特利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完成全部课程后,我被派到布莱顿第一步枪团当助理军医,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殖民地。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我坐的船刚在孟买登陆,就得知我所属的部队已经开拔,跨越山隘深入敌境。于是,我跟随好几个处境和我相同的军官一起去追赶部队,最终在坎大哈找到自己的部队,我便马不停蹄的投入到工作当中。这场战争为很多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机会,但是我得到的却只有痛苦和灾难。我被调到布莱顿旅,并参加了迈旺德那场殊死的决战。我的肩胛骨被阿富汗土枪的子弹打碎了,锁骨下方的动脉也被擦伤。要不是我那忠心勇敢的勤务兵默里把我扔在马背上送回英军驻地,我绝对会落入嗜血成性的阿富汗武装之手。
枪伤让我受尽了痛苦的折磨,战争中的艰苦条件和辗转劳顿,使得我的身体虚弱不堪。于是,我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等到我可以在病房里稍稍走动,偶尔也可以到走廊里晒晒太阳时,我又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该死的传染病--伤寒。一连几个月,我变得弱不禁风,甚至担心自己挺不过去了,但是最后还是恢复了健康。不过,由于长期受疾病折磨,我的身体变得十分虚弱,瘦骨嶙峋。医生会诊之后,决定立即把我送回国内,一天也不能耽搁。于是,我乘上“奥伦次”号运兵船,在海上颠簸了一个月,在朴茨茅斯港登岸了。这时,我的健康状况糟透了,短时间内根本别想恢复健康。政府大发慈悲,免了我服兵役的义务,让我安心休养身体。

我在英国没有亲友,简直像空气一样自由。由于每天能拿到11先令6便士的补助,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而然的被伦敦这个大污水坑吸引进去,因为大英帝国所有的闲汉几乎都汇集在这里。我在伦敦河滨大道的一家私人公寓住了一段时间,日子既不舒适又十分无聊。我没有量入为出的习惯,钱一到手就花光了,所以我的经济状况变得紧张起来。不久我就意识到:要么离开大城市搬到乡下去住,要么就得彻底改变目前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出公寓,找一个不太奢侈,开销不大的住处。
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正站在克莱特隆酒吧门前,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韦祥考先生,他是我以前在医院的一个助手。孤零零的我竟然在伦敦的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熟人,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狂喜之余,我立即邀请他到霍尔本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登上一辆双座马车一起前往。
我们的马车穿行在热闹的伦敦街头,韦祥考惊讶的看着我,问道:“梁兄,你近来在干什么?看你现在面黄肌瘦的,仿佛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的叙述了一下,还没讲完马车就到达目的地了。
听完我的不幸遭遇,韦祥考对我深表同情:“可怜的兄弟,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想找个住处,”我说,“找个舒适而又价钱不高的房子,不知道能不能办到。”
韦祥考说:“真是太巧了,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我问道:“第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实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还唉声叹气,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太贵了,一个人住不划算,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太棒了,”我说,“如果他真的想找一个人合租,我再合适不过了,我也觉得找个伴儿比一个人住要好得多。”
韦祥考在我说话的时候不再盯着酒杯看,而是看向我,诧异地说道:“你并不了解韦景喆·福尔摩斯这个人,如果你真的熟悉他,你可能并不会有兴趣与他长时间相处。”
“这是为什么?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
“倒不是说韦景喆这个人有问题。只是他脑子里经常有一些特别的想法——对待某些类型的科学研究,他太过沉迷了。而且诚实地说,他是一个正直的人。”

“这么说,”我好奇地问道,“他是学医的?”
“不是,事实上,没有人清楚他到底在研究什么。就我所知,他对解剖学十分在行,还有,他也是个出色的药剂师。只不过,。他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医学,而且他所研究的东西也十分的杂乱,无法形成系统,因为这个原因,他获得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他的教授也为此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就没有问过他,他究竟在研究什么吗?”
“没有,他并不是那种会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但是有时在兴头上时,他也会在那里没完没了的说话。”
我说:“我非常想见识见识。如果是和别人合租房子的话,我宁愿和一位生性好学、性格沉静的先生合租。如今我的身体非常虚弱,不能再经受吵闹和刺激。在阿富汗的时候,我承受了太多的喧嚣和刺激,我这一生再也不想体验一次了。我怎样才可以碰到你这位朋友呢?”
我这位同伴回答说:“他一定是在化验室,他这个人,要么几个礼拜不去,要么从早到晚呆在那里埋头研究。你如果方便,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我当然没问题!”我说,剩下的时间我们就谈论一些别的问题。

吃完饭,我们离开霍尔本餐厅,前往医院化验室。一路上,韦祥考又给我讲了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我得把丑话说在前头,你和他处不好可别怪我,我和他只是点头之交,只是偶尔在化验室里会碰到,其他的我就不是很了解了。你自己提出和他见面,如果以后出了什么事不要怪我。”
“要是我们合不来,散伙不就得了?”我盯着同伴接着说,“韦祥考,你想对这是撒手不管,其中一定另有一些原因。难道这个人真的很恐怖,还是有其他原因?不要总是这样含含糊糊的。”
他笑了笑说:“我还真没有办法用言语形容他。我觉得,韦景喆这个人重视科学有点过了,几乎到了冷血的程度。有一次他竟拿一小撮生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当然他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仅仅是为了研究,为了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说句公道话,我看他自己为了实验也会把那东西咽下去,看来他热衷于把握知识的准确性。”
“这没什么错啊!”
“是没错,不过有时会走上极端,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就实在让人没法理解了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就是想看一下人死后被打会留下什么伤痕,我就亲眼见过他抽打尸体。”
“但是你说过他不是学医的。”
“是的,可只有上帝知道他研究的是什么。就是这儿,咱们到了,他是个什么人,。你自己体会吧。”说着我们下了车,拐进一条窄胡同,走进一个狭窄的门,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我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踏上了白色石台阶,走进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的粉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是一条低矮的拱形走廊,通往化学试验室。
化学试验室是一间宽敞高大的屋子,摆满了了一排排的瓶子,几张低矮宽大的桌子杂乱的放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本生灯。当时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只见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聚精会神地在那里忙活着。我们脚步声惊动了他,他回过头来瞧了一眼,然后缓缓地起身,他一面手拿一个试管朝我们走来,一面说:“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其他的都不成。”看他微笑的样子,也许一夜暴富也不会让他开心。

韦祥考为我们介绍:“这位是梁宇厂·华生医生,这位是韦景喆·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韦景喆轻轻握住我的手,态度十分热诚,他有这样的力气真是让人吃惊。
“我相信您应该到过阿富汗。”
这实在让人惊讶,我问道:“您怎么知道?”
“那不值得一说。”他轻轻的笑了两声,“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的问题,毫无疑问,您应该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讲,这无疑很有意思,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可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要的发现啊。您竟没有看出,这种试剂能让我们精准鉴别血迹,可以说是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地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跟前。“咱们取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把自己的手指刺破,再用一支胶头滴管吸那滴血,“现在把这一小滴鲜血溶进一公升水中。瞧,这种混合液和清水没什么两样,血在这种溶液中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不过,我确信能获得我想要的结果。”说着他把几粒白色晶体放进这个容器,然后又加上了几滴透明的液体,很快,溶液就呈现出了暗红的色泽,一些棕色微粒渐渐沉淀到玻璃瓶底。

我评论说:“看来这倒是一个非常精细的实验。”
“漂亮!过去是使用愈疮木做试验,那种试验很难做,准确率也不高。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好,如果过了几个小时,血迹干了,用显微镜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无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起来都会起作用。如果能早点发现这种方法,现在世界上就不会有成百上千的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了!”
我喃喃道:“是这样的!”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有时只取决于这一点证据,可能罪行发生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他的衣物时,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而判断这个斑点是一滴血渍呢,还是泥污,是锈迹还是果汁,抑或是其他什么东西呢?这个问题使很多专家感到为难。为什么会这样呢?完全是因为没有一种切实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韦景喆·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我们就不会为这个问题困扰了。”
说话间,他两眼放光,一只手按在胸前,还鞠了一躬,像是在向鼓掌的观众致谢。
我看着他那兴奋的样子,虽感到很惊讶,但还是向他表示了应有的礼貌:“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佛兰克福发生过冯·毕肖弗谋杀案,如果有这种检验方法,他一定会被送上绞刑架的。此外还有布拉德弗的梅森、臭名昭著的马勒里、蒙皮力埃的洛福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此类案件,在这些案件中,这种方法完全可以证明他们所犯的罪行。”
韦祥考不禁放声大笑,说:“你简直就是一本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完全可以创办一份报纸,取名叫《警务旧闻》。”
“这一定会是一份让人读来有趣味的报纸。”韦景喆动手将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伤口上,“我应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笑,“不然那些毒药会要了我的命。”说完他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因为强酸的侵蚀,皮肤颜色都变了。
“我们是因为有事才上这里来找你的。”韦祥考说着在一只三脚板凳上坐下,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挪了挪,“我这位朋友想找个住处,你不是埋怨我没能给你找到一个合适的合租人吗,现在我就给找来了一位。”
韦景喆听说我要跟他合住,显得很高兴,说:“我看中了贝克街221B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只要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道:“我自己也抽‘骆驼’牌香烟。”
“那太好了。我经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实验,你不反对吧?”
“不会的,一点也不。”
“让我想想——我还有哪些别的毛病呢?如果遇上不顺心的事,我会一连几天不开口,你可不要以为那是因为你,你不要管,很快就会好的。你也说一下自己的缺点吧?两个人同住一套房子,最好能彼此先了解对方最大的缺点。”
听他这样较真,我不禁笑了,说:“我养着一条小斗牛犬。还有,我的神经因为受过炮火刺激,最怕吵闹,起床时间也不规律,并且非常懒。我身体健壮的时候,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目前也就这些缺点了。”
他突然疑惑地道:“你认为拉小提琴是不是也属于吵闹?”
我回答说:“那要看小提琴拉得如何了,琴拉得好,就像对上帝的奉献,要是拉得不好……”
韦景喆高兴地说:“啊,那就好了。如果你对那套房子还满意的话,我们这件事情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你先过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转身离开时,他还在忙着做化学实验。我和韦祥考就一起向我现在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一下,”我突然站住,转过脸看着韦祥考,“真是奇了怪了,他怎么知道我到过阿富汗?”
韦祥考带着神秘的微笑回答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很多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这些来的。”
“这不很神秘吗?”我兴奋地搓着手说:“太不可思议了。我非常感谢你介绍这个朋友给我认识。要知道,‘要研究人类,必须先研究人’。”
“那你就好好研究吧。”韦祥考跟我道别时说,“但是你会发现,他是个捉摸不透的人。我敢保证,没等你了解他,他就已经了解你了。再见。”
我也说了一声“再见”就慢慢上楼走进了公寓。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明星大侦探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