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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 -血字的研究第四章 约翰·兰斯的陈述(2)

我那位同伴面露笑容,带着丝赞许。
“这个案件的疑难之处,你总结得简明扼要,说得非常好。”他说,“我虽然掌握了许多主要的细节问题,不过,还有很多不太清楚的地方。关于那个矮个子发现的那个血字,只是一个圈套罢了,试图暗示这是哪个团体或地下党派所为,目的就是误导警察。事实上,那个血字根本就不是德国人写的。你要是留意的话,就能发现字母A其实是仿德文印刷体写的。可是现在,真正的德国人写的通常都是拉丁字体,很少再写那种旧字体了。所以,我们基本可以断定,那个血字不可能出自德国人之手,而是不怎么高明的教仿,问题是,他这么做有点多此一举。这只是一个小诡计,目的就是扰乱侦查工作的方向。医生,我不打算再过多地跟你讨论这个案件。你知道,魔术师要是说穿了自己的把戏,别人就不会再夸赞他了。关于我的工作方法,要是我给你讲过多的话,你可能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这个福尔摩斯也不过如此,比一般人高明不到哪去。”
“我绝对不会这么想,” 我说,“你几乎已经把侦探术发展成一门科学了, 还如此的精确,这可是前所未有的。”
看我这么真诚地对他做出这么高的评价,我的同伴激动得脸都涨红了。我早就发现了。他每次听见别人称赞他在侦探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时,都会非常敏感,跟小姑娘们听见别人夸她漂亮时的反应是一样的。
“我再跟你说件事,”他说“穿皮靴的那个人和穿方头靴的人去的时候,坐的是同辆马车,而目他们的关系好像还特别好,经过花园里的小道时,有可能还是互相挽着胳膊。他们进屋后,还在里面来回走动来着。说得更准确点,穿皮靴的那个人站在那里一直没动,只是穿方头靴子的人不停地在屋里踱步。这些情况,我都是根据地板上的尘土判断出来的。而且我确定,他越走越激动,他那越来愈大的步伐就能说明这一点。他边走边说,最后终于忍不住发起怒来,然后悲剧就上演了。现在,我知道的所有情况都已经跟你说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些猜想和直觉了。幸运的是,关于这个案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头。我们的行动得快一点,下午我还得去阿勒音乐会,听诺曼·聂鲁达的演奏呢。”
我们说话的工夫,马车在昏暗的街道和冷清的小巷穿梭着。到一条肮脏而凄凉的巷口的时候,车夫突然停住车。“奥德利大院就在那儿,”他手指着一条狭窄的胡同说,胡同两边是灰黑色的砖墙,“我在这里等着你们。”
从外面看,奥德利大院很不怎么样。我们从那条狭窄的胡同穿过去,就看见了一个方形的大院,石板铺成的地面,四周的那些房子简陋而肮脏。穿过一群群脏兮兮的孩子和一排排晒褪色的衣服,终于找到了46号。房门上挂了个小小的铜牌,上面写着 “兰斯”。我们敲门一问,那位警察正睡觉呢。我们就在前面的小客厅等他。
很快,那位警察就出来了。我们扰乱了他的美梦,他看着很不高兴。“在警察局里,我都已经汇报过了。”他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来一枚半磅的金币,在手中掂量着。“我们想麻烦你再详细地从头说一遍。”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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