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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 第十三章 华生医生的回忆录(6)

“当时,我鼻孔的血一直往外冒个不停, 不过我根本就没有在意。当时,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用血往墙上写字。可能是一时兴奋,也可能是想搞点恶作剧,误导警察,当时我真是太高兴、太激动了。我想起来了,纽约曾经就发生过一桩德国人被谋杀的案子,死者身上就写着 “RACHE” 这个单词。当时各家报纸还有过一番争论 ,说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就想,这个让纽约人觉得神秘的单词,应该也能迷惑住伦敦人的。所以,我就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位置,蘸着自己的血,用手指写了这个单词。完事儿以后,我就回到马车上,四周还是没有一个人影,狂风骤雨也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我驾着车走了一会儿,伸手摸了一下装戒指的口袋,才知道戒指不见了。我就像被雷击了一样,那枚戒指可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品了。 我猜想,很可能是自己弯腰看卓伯尔的时候,不小心弄掉了。
所以,我只好重新把马车赶回去。我把马车停到不远处的一条街道上,壮着胆走向那所空屋。不管多么危险,我都不能失去那枚戒指。我刚走到那所空房门口,就和一个警察撞了个正着,那警察刚从空房子里出来。我赶紧装成一个醉鬼,才避免了他的怀疑。
“杀死伊诺克·卓伯尔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斯坦杰森,这样,约翰·费瑞尔的仇也就报了,我当时知道斯坦杰森住在哈利迪旅馆。我整整在那家旅馆周围转悠了一天,他始终都没露面。我觉得,可能是卓伯尔的迟迟未归,让他有所察觉和警惕了。斯坦杰森这个人真的非常狡猾,他一向谨慎,处处提防。不过,他要是以为待在房间不出来,就能躲开我,那他可就想错了。我很快就弄清楚了他房间的窗口。第二天一大早,趁着天还没亮,我借着旅店外面巷子里放的那把梯子,爬进他的房间。
我把他喊醒,说他很久以前杀过人,现在到他接受惩罚的时候了。我还把卓伯尔的死告诉了他,让他也挑颗药丸。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根本就不予理睬,只是从床上跳起来,死死地卡住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把刀扎进了他的心脏。无论用哪种方法,结果肯定都是一样的,因为上帝绝对不可能让他那肮脏的双手,拿起那颗无毒的药丸。
“还有几句话,干脆全都说了吧,反正我也活不了多久了。报完仇以后,我继续拉着马车,我想再拼命干上几天,等路费攒够以后,就回美国去。那天,我的马车正在广场上停着,突然看见有个衣着破烂的小孩儿在打听叫杰弗森·霍普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B座有个先生要雇佣他的马车。我没有任何防备地跟着就来了。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这位先生非常干脆利索地给我戴上了手铐,他的动作那么麻利,我这辈子都不曾见过。各位,这就是我所有的经历。当然,你们完全可以把我当成个罪犯,不过,我倒觉得自己跟你们是一样的, 都是一个伸张正义的法官。”
他的故事是这样的惊心动魄,可是,他讲述起来又是那样地从容和谈定,我都听得出神了,连那两位见多识广的职业侦探,也深深地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他的故事讲完了,我们全都呆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小屋内一片寂静,只有雷斯垂德在飞速地记着供词的最后几句话,铅笔画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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